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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股东借款需要签协议吗

陈宗琼律师2022.02.07582人阅读
导读:

向股东借款需要签协议吗进行借款活动时最好签订借款协议,但这不是强制性的要求,要不要签订由借款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公司的债务股东要还吗1、正常情况下的答案。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情况之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章程约定的比例。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那么向股东借款需要签协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向股东借款需要签协议吗进行借款活动时最好签订借款协议,但这不是强制性的要求,要不要签订由借款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公司的债务股东要还吗1、正常情况下的答案。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情况之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章程约定的比例。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关于向股东借款需要签协议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向股东借款需要签协议吗

进行借款活动时最好签订借款协议,但这不是强制性的要求,要不要签订由借款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公司的债务股东要还吗

1、正常情况下的答案。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2、特殊情况下的答案。

任何事物都不会是绝对不变的。还真在有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

情况之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章程约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文件,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若是以实物出资,会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评估文件。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后会存在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如果在诉讼中遇到公司履行债务能力不足时,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师可能会查询这些材料,若其中未存在这些材料,则可能会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

情况之二,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做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

其他情况,包括很多情况,如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或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或是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等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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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资扩股协议不需要全体股东签署。公司增资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特殊决议事项。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股东短期借款没有协议可以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股东短期借款没有协议可以吗

    内容:股东短期借款没有协议可以吗借款并没有规定一定要签订借款协议,签订借款协议是为了保证借贷双方的权利,所以股东短期借款没有协议是可以的。无效的民间借贷合同有哪些民间借贷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那么股东短期借款没有协议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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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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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公司增资属于公司法规定的特殊决议事项。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如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向股东借款需要签协议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向股东借款需要签协议吗

    内容:向股东借款需要签协议吗进行借款活动时最好签订借款协议,但这不是强制性的要求,要不要签订由借款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公司的债务股东要还吗1、正常情况下的答案。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情况之一,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章程约定的比例。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就是说这时股东要代公司受过。那么向股东借款需要签协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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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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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关联公司之间借款需要签协议吗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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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关联公司之间借款需要签协议吗

    内容:关联公司之间借款需要签协议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借贷活动时,借贷双方应该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所以关联公司之间进行借款的,应该签订协议。《民法典》第667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668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那么关联公司之间借款需要签协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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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东需要签订协议。签订协议确定出资的比例、出资方式及支付日期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民间借贷的借款协议书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民间借贷的借款协议书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内容: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民间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那么民间借贷的借款协议书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84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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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公司向股东借款协议怎么写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公司向股东借款协议怎么写

    内容:公司向股东借款协议怎么写公司向股东借款协议经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第六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公司向股东借款协议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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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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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息借款需要签协议,当事人借款约定免息的应当签订协议说明,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应当包括借款的种类,币种,数额,用途,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款协议需要收据和借据吗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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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借款协议需要收据和借据吗

    内容:借款协议需要收据和借据吗借款协议是非常重要的借款关系证据,签订借款协议后一般是不需要借据的,出借人支付款项后,最好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据,证明借款已经支付。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那么借款协议需要收据和借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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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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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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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借款协议里面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呢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个人借款协议里面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呢

    内容:个人借款协议因为牵扯到双方的巨大经济利益,因此合同双方在签订具体的借款协议时,应该就有关问题予以明确,并就是否有利息,以及款项的支付方式和归还时间等都应该有详细的约定,所以针对这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3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那么个人借款协议里面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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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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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始人需要在企业初创期订立股东协议,越早订立股东协议越好。股东协议是股东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内部协议,也是股东之间进行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公司法》就股东之间的关系对很多事项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需要股东协议约定事实细则提供可操作性条款,否则会产生诸多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股东合作协议需要公证吗,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股东合作协议需要公证吗,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内容:3、合伙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各方签字并约定生效条件,待生效后即对签字人有法律约束力,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可避免法律风险,4、合伙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各方签字并约定生效条件,待生效后即对签字人有法律约束力,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可避免法律风险,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1、所以,合伙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是否需要公证要由协议当事人协商确定,合作协议需要公证吗1、法律没有规定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才具有法律的效力,依法签订的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是《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合同都有效力,2、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要经过公证部门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大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是否需要进行公证,如果想签订的合伙合同更具备法律效力,可以请律师进行公证,所以,合伙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是否需要公证要由协议当事人协商确定。

    刘晓红律师
    2023.12.2278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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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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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债权能转让吗?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借款人同意?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民间借贷债权能转让吗?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借款人同意?

    内容:在民间借贷中,债权是可以转让的,只要双方之间达成转让协议就可以了,在债权转让后,需要书面通知债务人。因此,贷款人只转让从债权而不转让主债权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该条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债权转让是不用经过借款人同意的。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债权转让后,应该通知借款人,通知义务的履行,就代表着债权转让对借款人已经发生了效力。借款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就应该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在款项到期后,将通知上载明的具体金额偿还给债权受让人。那么民间借贷债权能转让吗?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借款人同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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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股东超过纳税年度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个人所得税法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当事人需要按规定纳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股东投资款协议可以转为借款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股东投资款协议可以转为借款吗

    内容:因为股东根据投资协议履行投资义务之后,其投资财产便成为公司的财产;这个投资协议也因为义务人履行义务而消灭,协议消灭之后便无再变更的可能;所以股东投资款协议不可以转为借款。而如果当事人将股东投资款协议转为借款合同,那么就可能因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而涉嫌抽逃出资。关于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抽逃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以后。那么股东投资款协议可以转为借款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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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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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办理股权质押注销协议需要什么材料?注销流程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办理股权质押注销协议需要什么材料?注销流程

    内容:以上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经邦郑重指出,判断股权质押的标的,要从事实上来判断。那么办理股权质押注销协议需要什么材料?注销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12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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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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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南京收债公司——对于股东的个人借款应如何处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南京收债公司——对于股东的个人借款应如何处

    内容:南京收债公司对于股东的个人借款应如何处理如果在公司有股东的个人借款和往来余额深圳讨债公司提醒应及时进行相应的处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南京收债公司对于股东的个人借款应如何处理要提醒注意的是:所谓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也就是说,只要是关联方公司之间产生了上述债权性投资,如果按独立交易性原则计算正常借款利息收入的,对债权方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税务机关有权对利息收入作相应的纳税调增处理。那么南京收债公司——对于股东的个人借款应如何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10105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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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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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息借款需要签协议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免息借款需要签协议吗

    内容:免息借款需要签协议吗免息借款需要签协议。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那么免息借款需要签协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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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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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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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借款没有签协议算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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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借款没有签协议算吗

    内容:股东借款没有签协议算吗借款并没有强制规定要签订借款协议的,双方可以口头约定借款的问题,只要出借人如实支付款项的,借贷行为就生效。民间借贷纠纷举证证据有哪些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那么股东借款没有签协议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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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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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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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协议需要借款人打收条吗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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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借款协议需要借款人打收条吗

    内容:借款协议需要借款人打收条吗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借款协议后就能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但不能证明出借人已经付款,所以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条。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如银行汇款单、银行汇款记录、收条等。通过起诉追回欠款的,要注意几个实际问题:1、注意诉讼时效如果约定还款期限的,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款之日起两年内,随时可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那么借款协议需要借款人打收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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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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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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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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