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 债务应由谁担

陈宗琼律师2022.02.07502人阅读
导读:

货款交付后,双方一直未产生实际交易。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王*华收取原告杨*初购煤款10万元后,已将债务转移给潘-伟。被告王*华对原告杨*初的卖煤义务转由潘-伟承受,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王*华返还10万元及利息的请求不应支持,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本案中被告将债务转移的行为未经债权人确认和追认,债务转移无效,被告仍应继续承担合同责任。现被告收不能履行卖煤合同,理应返还货款。那么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货款交付后,双方一直未产生实际交易。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王*华收取原告杨*初购煤款10万元后,已将债务转移给潘-伟。被告王*华对原告杨*初的卖煤义务转由潘-伟承受,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王*华返还10万元及利息的请求不应支持,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本案中被告将债务转移的行为未经债权人确认和追认,债务转移无效,被告仍应继续承担合同责任。现被告收不能履行卖煤合同,理应返还货款。关于债务承担合同未经债权人确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

原告杨*初与被告王*华经中间人杨*林介绍相识后约定购销煤炭。2008年3月15日,原告汇给被告购煤货款10万元,被告出具了收条给原告,并口头约定每次拖煤“按总价款的一半付现金,另一半在10万元购煤款中扣除,直到扣完该10万元煤款为止”,收条上并有另外字迹注明:5300大卡,价430元/T,杨*林拖煤,经查明,该字迹为原告杨*初自己所写。货款交付后,双方一直未产生实际交易。由于王*华所在煤矿的其他股东不同意将煤运给杨*初,2008年4月9日王*华将10万元转给第三人潘-伟,约定以后由潘-伟(四仔煤矿的股东)向杨*初销煤,双方签订“原煤购买协议”。之后,原告收到杨*林拖运的四仔煤矿煤一车,于2008年5月25日及2008年6月23日原告分别支付价款6250元、5300元结清该车煤款,后再未进行交易。2008年12月18日,在多次催被告发货无果后,原告向莲花县公安局举报被告行为属诈骗。2009年元月19日,原告杨*初以被告王*华不履行卖煤合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责令被告返还货款10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货款利息支付一万元利息损失。

【分歧】

债务转移后,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应由谁返还货款?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王*华收取原告杨*初购煤款10万元后,已将债务转移给潘-伟。被告王*华对原告杨*初的卖煤义务转由潘-伟承受,原告起诉要求被告王*华返还10万元及利息的请求不应支持,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合同债务并未发生转移,被告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理应返还10万元货款,并应赔偿自2008年12月19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的利息。

第三种意见:原告杨*初与被告王*华双方的约定中对煤的质量和价格等主要内容都无具体约定,原、被告双方的买卖合同中缺乏主要条款,合同并未成立,被告王*华因合同取得的货款应当予以返还。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一,从合同形式上看,尽管以书面形式表现的字条上所注明的字迹“5300大卡,价430/T,杨*林拖煤”是杨*初个人所写,未经被告确认,但就以此认定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缺乏主要条款而不成立是不妥的。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方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其他合同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此案中,原、被告在口头约定进行买卖煤的交易后,原告向被告给付了部分货款,即是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履行。况且字条上的字迹是原告自己所写,虽未经被告确认,但原告作为积极支付货款的买方,应该已经向对方告之所需煤应达到的质量,并在对方答应能提供此质量的煤后才支付货款。以此推定,原、被告虽然没有书面形式的买卖合同,但双方应该在口头上已经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共同的意思表示,因此,双方签定的合同应该是合法成立并有效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陈宗琼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82595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