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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有哪些内容

赵金保律师2022.02.07503人阅读
导读:

债权凭证既不同于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也不同于中止裁定书。债权凭证申请执行的期限不宜定得过短,如一年的时间,也不能定得过长,甚至无期限。那么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有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凭证既不同于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也不同于中止裁定书。债权凭证申请执行的期限不宜定得过短,如一年的时间,也不能定得过长,甚至无期限。关于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有哪些内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

二、债权金额及其债权依据

债权金额是未实现债权的金额。债权依据,是指债权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编号。

三、执行费的交纳情况

为了便于执行费的管理,在债权凭证上记载原执行案件的执行费收取情况,有利于防止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阶段的执行费的流失。

四、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主要是可以凭债权凭证申请执行;义务是在申请执行时要提供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证据。

五、债权凭证的期限

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申请执行是重新启动一个执行程序,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精神而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必要的,况且规定申请期限也便于管理和维护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债权凭证既不同于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也不同于中止裁定书。债权凭证申请执行的期限不宜定得过短,如一年的时间,也不能定得过长,甚至无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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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债权凭证发放后,应当由专人管理,设立债权凭证档案。债权凭证的登记包括原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债权凭证至少要记载以下内容:1、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确认新的债权人,并在原有的债权凭证上进行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那么债权登记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77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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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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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什么情况下发生债权凭证可变更登记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在什么情况下发生债权凭证可变更登记

    内容:债权凭证的债权人因法定原因需要变更,作为公民的债权人死亡后,其依法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作为新的债权人到法院办理债权凭证的变更登记。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确认新的债权人,并在原有的债权凭证上进行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如果得以执行,债权凭证应当收回;如果仍不能得以执行或全部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变更登记,即将新的债务人和未执行的债务数额予以记载。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发生债权凭证可变更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79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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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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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内容都有哪些具体法律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动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内容都有哪些具体法律规

    内容:第八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人住所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第九条 专门从事信用担保的企业申请办理反担保动产抵押登记的,登记机关应予办理登记。第十三条申请办理最高额动产抵押登记,登记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在《动产抵押登记书》备注栏写明“本抵押为最高额抵押”实行一次登记。委托代理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第十五条登记机关受理申请文件后,应当查验抵押合同当事人所提供材料是否齐全;《动产抵押登记书》填写是否符合《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手续是否完备。动产抵押变更、注销登记的适用前款规定。那么动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内容都有哪些具体法律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45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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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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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材料有:1、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5、借款合同(主债合同);6、房地产抵押合同(一式三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 债权凭证的内容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凭证的内容

    内容:债权凭证着重强调和张扬了民法理论中当事人主义的基本原则,当事人处于积极的主体地位。其次,债权凭证突出要求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积极履行执行举证责任。权利人出于自身利益使然,时刻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和风险意识,必然在一定期限内承担举证责任,无论是提交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证据,还是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生产经营活动的线索,也可依执行法院的调查令主动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都始终贯穿于整个执行过程中,相应地执行无果的风险自然由当事人承担。那么债权凭证的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56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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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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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具体内容:如果债务人具有怠于行使其债权等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行为,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则除外;此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也可以请求债务人负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 填债权债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填债权债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内容:填债权债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债权债务登记表在填写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债权债务人得全体名称。(二)公司清算组已于年月日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通知书(文号X)。公司清算组于年月日通知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在报公告公司债权人申报债权。截止年月日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已分配完毕实收资本为零。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公司清算组经全体股东审查确认一致通过该清算报告。那么填债权债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2544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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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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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1、根据您的描述,对您不构成影响,您是被蒙骗的,不构成诈骗罪的从犯,且情节轻微2、法律规定如下: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问题具体是怎样的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问题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问题具体是怎样的一、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是指最初向债权人发放债权凭证时应当登记的内容。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确认新的债权人,并在原有的债权凭证上进行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那么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问题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7701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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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凭证可变更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债权凭证可变更登记的情况有哪些

    内容: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确认新的债权人,并在原有的债权凭证上进行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三是债权凭证的债务人因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债权凭证发放后,可依法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的,债权人可持债权凭证及其他证据,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理由充分的,执行法院裁定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并进行执行。如果得以执行,债权凭证应当收回;如果仍不能得以执行或全部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变更登记,即将新的债务人和未执行的债务数额予以记载。那么债权凭证可变更登记的情况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4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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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房屋调查登记的内容是:1、房屋权属情况,即被征收房屋的物权归属;2、区位情况,由于房屋是不动产,区位对于房屋的价值有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3、用途,即房屋是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或其他。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债权凭证的概述包括哪些内容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权凭证的概述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债权凭证的概述包括哪些内容债权凭证是在执行工作改革实践中产生的一种新制度,是指在金钱给付案件的执行中经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穷尽执行措施后,申请执行人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时,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的一种书面凭证,证明其对被执行人享有一定债权的权利证书。那么债权凭证的概述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757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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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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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据债权发生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证据债权发生的申报材料有哪些

    内容:证据债权发生的申报材料有哪些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债权的发生及变更等原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债权如涉及诉讼、调解、保全、仲裁、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那么证据债权发生的申报材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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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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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凭证在哪些情况下可变更登记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权凭证在哪些情况下可变更登记

    内容: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确认新的债权人,并在原有的债权凭证上进行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三是债权凭证的债务人因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债权凭证发放后,可依法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的,债权人可持债权凭证及其他证据,向执行法院申请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理由充分的,执行法院裁定追加或变更被执行人,并进行执行。如果得以执行,债权凭证应当收回;如果仍不能得以执行或全部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变更登记,即将新的债务人和未执行的债务数额予以记载。那么债权凭证在哪些情况下可变更登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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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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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凭证要登记管理吗,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内容有哪些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债权凭证要登记管理吗,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内容有哪些

    内容:一是要单独编号,编号要体现发放的年份,以便于管理。债权凭证的发放应当由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填写债权凭证审批表,由庭长和分管副院长进行审批。债权凭证发放后,应当由专人管理,设立债权凭证档案。要管理好债权凭证工作,必须搞好债权凭证的登记工作。二.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内容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是指最初向债权人发放债权凭证时应当登记的内容。债权金额是未实现债权的金额。债权依据,是指债权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编号。为了便于执行费的管理,在债权凭证上记载原执行案件的执行费收取情况,有利于防止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阶段的执行费的流失。那么债权凭证要登记管理吗,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749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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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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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现债权凭证的管理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实现债权凭证的管理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内容:实现债权凭证的管理可以采取什么措施一、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是指最初向债权人发放债权凭证时应当登记的内容。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确认新的债权人,并在原有的债权凭证上进行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那么实现债权凭证的管理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32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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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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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具体是怎样的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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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具体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凭证的登记包括原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债权凭证从颁发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债权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如果到期不予申请延期的,债权凭证则自动失效。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确认新的债权人,并在原有的债权凭证上进行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那么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具体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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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有哪些内容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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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有哪些内容

    内容:债权凭证既不同于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也不同于中止裁定书。债权凭证申请执行的期限不宜定得过短,如一年的时间,也不能定得过长,甚至无期限。那么债权凭证的原始登记有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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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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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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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债权凭证的管理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凭证的发放应当由执行案件的承办人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填写债权凭证审批表,由庭长和分管副院长进行审批。债权凭证发放后,应当由专人管理,设立债权凭证档案。债权凭证的登记包括原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四是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主要是可以凭债权凭证申请执行;义务是在申请执行时要提供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证据。二是债权凭证的债权人因法定原因需要变更。作为公民的债权人死亡后,其依法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作为新的债权人到法院办理债权凭证的变更登记。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确认新的债权人,并在原有的债权凭证上进行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那么债权凭证的管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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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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