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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东是债权人吗

吴梦云律师2022.02.07859人阅读
导读:

普通股股东是债权人吗债权人和普通股的股东没有必然联系,在公司清算的时候,普通股股东照样可以分得资产。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那么普通股股东是债权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普通股股东是债权人吗债权人和普通股的股东没有必然联系,在公司清算的时候,普通股股东照样可以分得资产。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关于普通股股东是债权人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普通股股东是债权人吗

债权人和普通股的股东没有必然联系,在公司清算的时候,普通股股东照样可以分得资产。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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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出资并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债权人通常与债务人相对,是“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同样金额的款项支付给一个公司,很可能因为身份不同。则因该笔款项所享受到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也不同,若作为股权出资则作为股东,则其与公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若作为借款出借则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归还欠款支付利息。一般情况下,股东与债权人有以下几点区别:1、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债权人拥有的是债权。2、股东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3、拥有公司股份就可以参与公司决策。拥有债权与决策权无关。4、股权一般没有期限。债权一般只有3年的诉讼时效,过期就丧失胜诉权。5、股东可以享受分红。债权人最多只有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冶炼公司欠债走人,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追偿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冶炼公司欠债走人,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追偿吗

    内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债权人同意了,公司才能以股份或债权偿还债务。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那么冶炼公司欠债走人,债权人可以向股东追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98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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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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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民事执行保障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民事执行保障

    内容:新《公司法》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人利益的保障机制,赋予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撤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权以及申请解散公司等权利,同时,还赋予债权人申请人院组织清算等权利。这些权利的实现,一方面需要民事审判程序加以具体确认,同时亦需要民事执行程序进行强制保障。[3] 本文拟就新《公司法》确认的中小股东和债权人若干权利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实现加以论述。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那么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民事执行保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2.02.1019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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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东抽逃资金债权人怎么办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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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公司股东抽逃资金债权人怎么办

    内容: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公司股东抽逃资金债权人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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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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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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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债权人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债权人吗

    内容: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控制股东在公司债台高筑之时,往往通过抽逃资金或解散该公司或宣告该公司破产的方式,使公司债权人得不到清偿。那么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债权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89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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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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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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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权益是债权人要求到期偿还资产本息的权利,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要求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利。2、股东权益和债权人权益各自承担的风险不同从财产求偿权来看,债权人权益优先于股东权益。债权人权益是以公司全部资产为要求对象的,而股东权益是对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的所有权,是一种剩余权益。与风险承担相吻合,债权人权益要求的报酬率一般低于股东权益要求的报酬率。那么债权人和股东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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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40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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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未对公司进行清算是否赔偿公司债权人损失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股东未对公司进行清算是否赔偿公司债权人损失

    内容:股东未对公司进行清算是否赔偿公司债权人损失案情:被告曾某坤、罗某斌、刘某钦、谢某永四人于2001年7月18日共同投资开办被告吉水县**生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食品加工。法院不能以公司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而判决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赔偿责任,这与设立公司法人独立人格制度相违背。那么股东未对公司进行清算是否赔偿公司债权人损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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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41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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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东抽逃资金债权人可以采取下列办法应对:可以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公司债权人可以向足额的股东索赔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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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公司债权人可以向足额的股东索赔吗

    内容:公司债权人可以向足额的股东索赔吗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债权人不可向股东追债。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那么公司债权人可以向足额的股东索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782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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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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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股东可能要求经营改变举债资金用途,将其用于风险更高的项目,这会增大偿债风险,债权人的负债价值也必然会降低,造成债权人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2)股东可能未征得现有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要求经营者举借新债,从而使偿债风险相应增大,致使原有债权的价值降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债权人可否追隐名股东的责任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债权人可否追隐名股东的责任

    内容: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那么债权人可否追隐名股东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799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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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通股股东具有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债权人何时可要求股东还公司债务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权人何时可要求股东还公司债务

    内容: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足额出资是公司股东应尽的法定义务,即使拖欠至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也应作为清算财产。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应该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债权人何时可要求股东还公司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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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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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是否能向股东要债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权人是否能向股东要债

    内容: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时,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公司的债权人不可以向股东讨债。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没有依法进行清算的,如未清算、拖延清算、恶意清算等等,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即使公司已经注销了,公司股东仍然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独立性,是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重要前提之一,要是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那么公司实质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没有显著不同,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那么债权人是否能向股东要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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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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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普通股股东是债权人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普通股股东是债权人吗

    内容:普通股股东是债权人吗债权人和普通股的股东没有必然联系,在公司清算的时候,普通股股东照样可以分得资产。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那么普通股股东是债权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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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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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能要求企业股东还债吗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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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债权人能要求企业股东还债吗

    内容:但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得到法律保护呢,主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1、企业注销登记时经过清算的: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另一种情况,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那么债权人能要求企业股东还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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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变更是否需要告诉债权人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股东变更是否需要告诉债权人

    内容:如果股东无偿转让或者以不合理价格转让股权,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股权的受让者可以向法院进出诉讼要求原股东进行赔偿。那么股东变更是否需要告诉债权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863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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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东撤资,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要债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公司股东撤资,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要债吗

    内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那么公司股东撤资,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要债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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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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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怎么处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怎么处理

    内容:《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714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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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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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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