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在哪
导读:
(四)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2、担保的从属性担保债权(物权)属于从属权利,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其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①移转上的附从性②范围、强度上的从属性③消灭上的从属性主债权消灭的,担保关系随之消灭。但是该原则有所例外。⑦诉讼上的从属性某一主债权有担保的,当事人之间发生诉讼的,担保人同主债务人一并成为共同被告。那么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在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四)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2、担保的从属性担保债权(物权)属于从属权利,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其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①移转上的附从性②范围、强度上的从属性③消灭上的从属性主债权消灭的,担保关系随之消灭。但是该原则有所例外。⑦诉讼上的从属性某一主债权有担保的,当事人之间发生诉讼的,担保人同主债务人一并成为共同被告。关于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在哪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许多时候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人会签订担保合同。那么担保合同成立的方式有哪些呢以及担保的从属性表现在哪呢?对于这些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根据《担保法》第93条的规定,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
(二)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三)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
(四)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
2、担保的从属性担保债权(物权)属于从属权利,从属于主债权债务。其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
①移转上的附从性
②范围、强度上的从属性
③消灭上的从属性
主债权消灭的,担保关系随之消灭。
④效力上的从属于
主债权无效,担保必然随之无效。
⑤变更的从属性
主债权内容发生变更的,担保的权利义务关系亦随之变更。但是该原则有所例外。
⑥成立的从属性
担保是为主债权存在或将来存在而存在,其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若主债权不成立,担保亦不成立。
⑦诉讼上的从属性
某一主债权有担保的,当事人之间发生诉讼的,担保人同主债务人一并成为共同被告(《担保法解释》第128条)。
以上就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在生活中更好的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