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导读:
如果保证人未征得债务人同意,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承担了保证责任的,则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行使追偿权。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债务人,若怠于通知致使债务人无过失地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丧失追偿权,但可以不当得利请求债权人返还,债权人应予返还。那么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应该满足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果保证人未征得债务人同意,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承担了保证责任的,则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行使追偿权。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债务人,若怠于通知致使债务人无过失地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丧失追偿权,但可以不当得利请求债权人返还,债权人应予返还。关于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应该满足哪些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众所周知,债务人违约后,债权人根据担保合同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必须承担责任,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将向债务人追偿。那么保证人的追偿范围是什么,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应当满足什么条件呢?对此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
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
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保证责任的承担无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均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
如果保证人未征得债务人同意,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承担了保证责任的,则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行使追偿权。在限额保证中,保证人由于只担保了部分债权,行使追偿权会影响债权人其他部分债权的实现,因此,债权人往往要求在担保合同上限制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
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
保证人因实际履行、代位清偿、抵销以及财产被强制执行等使主债务归于消灭的,即可构成追偿权。如果保证人虽然履行了保证债务,但并未使债务人免除债务,则保证人不能享有追偿权。
因此,保证人履行债务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未及时通知致使债务人延期履行自己的债务的,则保证人不能享有追偿权,而只能依据公平原则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
一般情况下,保证责任承担与债务人债务免除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追偿权才能成立。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债务人,若怠于通知致使债务人无过失地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丧失追偿权,但可以不当得利请求债权人返还,债权人应予返还。如果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怠于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而作出大于债务人应当承担债务范围的清偿,以及支出非必要费用,使得债务人的债务范围扩大的,对扩大的部分,保证人丧失追偿权,债务人有权在被追偿时对保证人提出抗辩。
同样,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应及时通知保证人,如果债务人违反通知义务,致使保证人无过失地向债权人重复履行的,保证人可以行使追偿权,债务人不能免除补偿的义务,但可以向债权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部分。
4、保证人须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没有向主债务人赠与的意思
保证人追偿权一般只能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能发生和行使,但在有些情况下,为保证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能够实现追偿的权利,法律也规定了保证人得事前行使追偿权的情况。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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