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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的性质及如何实现法定抵押

孔孟廷律师2022.02.09255人阅读
导读:

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那么抵押担保的性质及如何实现法定抵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关于抵押担保的性质及如何实现法定抵押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的第三人不转移对该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权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依照法定程序享有财产优先权,债务人的第三人是抵押人,债权人是抵押权人,被担保的财产是抵押物,对此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

抵押担保性质:

1、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时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2、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时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3、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第181条、185条以及《担保法》第33条、38条至43条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

4、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5、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

一是抵押财产的标价处分权;

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

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

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系指:

(1)有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就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优先于债务人的普通债权人而受清偿;

(2)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还表现在两物权之间,即如果同一抵押物上设定两个以上的抵押权,先次序之抵押权人优先于后次序抵押权人而受清偿;

(3)抵押权人在债务人破产等程序中享有别除权,即抵押财产应从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中除去,抵押权人对此别除出来的抵押财产卖得的价金有优先受偿权。

抵押担保实现:

1、实现的方式

根据合同法第286条规定,首先应进行催告,即工程竣工后,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催告,限定发包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价款,如果未经过催告,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其次是协商,即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将该工程折价归承包人,但这里应注意:

一是该工程不宜折价的除外,所谓不宜是指所建工程的性质和作用不宜,如机场、港口、军事设施及影响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等,而不能理解为发包人不愿。

二是法条规定是可以协商,而不是必经程序,它不同于催告是必经的,有一方不愿协商的就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再次是申请拍卖程序,即承包人经催告仍不能取得工程款的,即可以与发包人协商,也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进行拍卖,从中优先受偿。但一旦承包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后,法院又该如何进行操作?法条并未规定,立法时也未作详尽的考虑。这种申请是否要经过诉讼程序,还是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如果不经过诉讼程序,实践中存有二大难题:

一是法定抵押权的权利范围如果确定,实践中承建人与发包人对工程款的结算,往往是有分歧的,必然要委托有关部门鉴定或审计,这种鉴定(审计)结论未经质证,显然有悖程序公正。

二是如果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法院的执行依据是什么?当事人的申请书显然不能作为执行依据,如由法院执行庭应直接下裁定,结论又根据什么下。所以我们认为,这里的申请,应先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经法院审理后作出裁判,尔后进入执行程序进行拍卖。

2、实现的顺序

法定抵押权与约定抵押权何为优先,在理论上存有三种观点,

一是法定抵押权优先说;

二是约定抵押优先说;

三是同等效力按比例受偿说。

催天下小编认为合同法之所以规定法定抵押权的目的,就在于其优先于约定抵押权。

所以当法定抵押权与约定抵押权竞合时,应先保证法定抵押权的实现。如果同一工程有数个法定抵押权竞合时,应分别按其自己设定的抵押物进行拍卖、优先受偿。如同一抵押物有数个法定抵押权,应按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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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合同能不能约定担保期限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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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抵押合同能不能约定担保期限

    内容: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如当事人排除担保法第五十二条的适用,另行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或者登记机关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擅自设 定抵押担保续展期限,都违背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应认定无效。综上,《担保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的规定对抵押权效力存续期限作了明确规定。那么抵押合同能不能约定担保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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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合同能规定担保期限吗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抵押合同能规定担保期限吗

    内容: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申办抵押合同时,公证处对审查抵押人主体资格和抵押物上要求较严。抵押权除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外,依担保法规定,还可因抵押权实现、抵押物灭失、抵押合同解除、抵押物转让价款提存而消灭。如当事人排除担保法第五十二条的适用,另行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或者登记机关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擅自设定抵押担保续展期限,都违背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应认定无效。《担保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的规定对抵押权效力存续期限作了明确规定。那么抵押合同能规定担保期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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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但抵押并不改变抵押财产的所有权的性质,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仍归属于抵押人。根据该条的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在履行了通知并告知的义务后,转让行为即有效,而无须抵押权人的同意。法定的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可以根据主合同的情况自行约定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当事人约定的担保责任可以小于或者等于主合同的债务,但不得高于主合同的债务。当事人对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的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那么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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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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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人抵押担保签订的合同,如果是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其抵押担保合同是有效的;八周岁以上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是无效合同。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二款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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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是哪些?

    内容: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是由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就以《担保法》规定的法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准。在法律未规定违约金和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或者虽规定或约定,但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损害赔偿金为主债权的转化形态,当然应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如果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审理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纠纷,作出判决。那么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是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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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权人担保法中如何规定抵押权的实现

    内容: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的人即为担保人,担保人以自己的房产或者土地等财产作为抵押,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这个情况下,抵押权人就是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担保法中关于抵押权人抵押权实现的规定《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七条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五十八条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那么抵押权人担保法中如何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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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担保的性质及如何实现法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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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瑞林

    抵押担保的性质及如何实现法定抵押

    内容: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那么抵押担保的性质及如何实现法定抵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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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担保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事项分别有:注意抵押担保合同双方是否有相关资质和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注意抵押担保合同的合同标的、价格、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注意抵押担保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注意事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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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

    内容: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法定程序,有利于对抵押权的保护。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法律文书生效后,抵押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该抵押财产以实现债权。那么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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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上抵押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抵押当事人不能用合同的方式排除这两种法定抵押的适用,不能单独将房屋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开来抵押,也不能将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单独抵押,当事人签订的这类分开抵押的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1、主债权消灭;2、担保物权实现;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汽车担保抵押经营范围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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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担保抵押经营范围包含哪些内容?

    内容: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就以《担保法》规定的法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准。在法律未规定违约金和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或者虽规定或约定,但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损害赔偿金为主债权的转化形态,当然应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应该指出,我国未来的立法把违约金视为损害赔偿金的预定,即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在本质上为同一之物,那时,抵押担保的范围就不会既包括违约金,同时也含有损害赔偿金。那么汽车担保抵押经营范围包含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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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为什么?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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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为什么?

    内容:如果没有反担保抵押登记,担保公司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公司资金也就无法保证,其最终结果。反担保最终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担保合同,而担保合同又以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担保公司只能在主合同生效后,担保公司才能协商《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与自己签订《反担保抵押合同》提供反担保。所以按法定形式,反担保也应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法办理登记。那么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为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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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物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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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抵押物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内容:但抵押并不改变抵押财产的所有权的性质,抵押财产的所有权仍归属于抵押人。根据该条的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在履行了通知并告知的义务后,转让行为即有效,而无须抵押权人的同意。法定的抵押担保责任的范围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那么抵押物担保的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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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提供什么材料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提供什么材料

    内容:申请书应当记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二)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材料,包括主合同、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证明或者他项权利证书,权利质权的权利凭证或者质权出质登记证明等;(三)证明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材料;(四)担保财产现状的说明;(五)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意定担保物权,即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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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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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现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的冲突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实现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的冲突

    内容:因此,抵押权人不能以资产已被设定抵押为由来对抗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的查封、扣押行为。由此看来,实现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两者之间的冲突主要是在于,已经抵押的财产能否被查封以及被查封之后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即是已抵押的财产可以被人民法院查封,但是这并不影响抵押权人对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那么实现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的冲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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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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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实现债权的顺序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实现债权的顺序

    内容:可以有效降低债权债务的风险,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也就是人们口中的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混合成的混合担保,混合担保实现债权的顺序在我国《担保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权实现债权的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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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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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合同能否约定担保期限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抵押合同能否约定担保期限

    内容: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权除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外,依担保法规定,还可因抵押权实现、抵押物灭失、抵押合同解除、抵押物转让价款提存而消灭。换言之,只要债权尚未消灭、抵押物尚未灭失等法律规定的抵押权效力终止情形尚未出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后始终存在,而不依当事人的意思为转移。如当事人排除担保法第五十二条的适用,另行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或者登记机关违反上述法律规定,擅自设定抵押担保续展期限,都违背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应认定无效。那么抵押合同能否约定担保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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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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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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