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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姚平律师2022.02.09298人阅读
导读:

股东的股权转让必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国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转让也不例外地作了相应的规定和限制。因此,对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予以适当的限制是非常必要的。那么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股东的股权转让必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国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转让也不例外地作了相应的规定和限制。因此,对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予以适当的限制是非常必要的。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如何规定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权让给他人,可以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是股权转让存在很多的误区,就会导致转让失败,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满足的条件:

1、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对该出资并无购买意图;

3、公司股东会对转让事项有关的信息作出同意的决议。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实现股权的对外转让,不满足任何一条都不能实现转让股权。

股东的股权转让必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国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转让也不例外地作了相应的规定和限制。

(一)限制的法理基础

1、人合因素

有限责任公司虽然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资本的联合,但因其股东人数有上限的规定,资本又具有封闭的特点,故股东之间具有人身信任因素,具有人合的色彩。我国的有限公司具有人合与资合的双重性质。这种双重性质,不仅反映在有限公司对外关系上,也反映在它的内部关系上。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突出表现在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时的限制态度。这种限制,其目的在于维护股东的紧密关系,避免公司因股东的变动而影响生产经营活动。

2、信用保证

由于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我国《公司法》规定是五十人以下。彼此之间一般比较了解,既重视公司资本的确定和充实,又能兼顾股东相互间信用关系的维持,关注股东本身的财产状况、商业信誉、经营能力等个人条件,由此势必强化股东对公司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公司对外具有较高的信用品级。

3、经营管理需要

有限公司股东设立公司时,相互之间看中的可能不是资金,出资问题在有些股东看来并不是第一位的,特别是在高薪技术公司中,双方或者多方合作可能是一种优势互补的结果,譬如,甲股东有充实的资金,乙股东拥有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丙股东则擅长公司运作和管理。这样的合作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效益的提高,任何一方退出,都可能使公司陷于窘境,也违背当初合作组建有限公司的初衷。因此,对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予以适当的限制是非常必要的。

(二)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

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精神,引起股权转让变动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

3、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

4、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5、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变动;对上述几种情形的股权转让,新公司法都规定了适用条件及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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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公司分立后不能直接转让。公司的资质是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后才具有的,所以公司分立后是不能直接转让的,转让资质也是不合法的行为。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公司债务转让 公司债务转为个人债务需要什么条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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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公司债务转让 公司债务转为个人债务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公司欠款转为个人欠款需注意什么公司债务转为个人债务,其实就是债务转让的行为,而债务人转让债务的,需要符合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对债权而言,标的公司是权利主体和行为主体;对债务而言,标的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可以独立于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处置,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那么公司债务转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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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章程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限制股权转让行为的。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对股东具有约束力,股权转让行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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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条件?

    内容:所以很多有限公司会选择股权质押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股权质押的法律程序: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那么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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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可否为股东股权转让做担保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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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公司可否为股东股权转让做担保

    内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如果公司没有举行股东会便为自己的股东担保,则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担保合同无效,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公司可否为股东股权转让做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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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限制及生效条件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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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的限制及生效条件规定有哪些

    内容:债权转让的限制及生效条件规定有哪些一、关于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所谓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通过债权转让理论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债权转让不论主体、客体,还是内容、形式均应受到限制。原批准机关对债权的转让不予批准的,转让无效。以上四点说明,债权转让虽说是法定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时,要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要想使债权转让具备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应保证债权转让的合法有效。关于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那么债权转让的限制及生效条件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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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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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规定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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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民法典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规定

    内容: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那么民法典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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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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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具体如下:1、外部转让,应当召开股东大会,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内部转让,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受限制等股权转让的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公司股东退出流程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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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公司股东退出流程

    内容:《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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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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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能否为股权转让协议担保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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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公司能否为股权转让协议担保

    内容: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已经明文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那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不得转让公司股权的,就违反了法律强制性条款,该规定无效,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公司股权。但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那么公司能否为股权转让协议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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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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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与其他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才可以依法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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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股东的股权转让必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国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转让也不例外地作了相应的规定和限制。因此,对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予以适当的限制是非常必要的。那么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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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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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公司怎么办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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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小公司怎么办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首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遵照《担保法》第78条第3款,应“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仅指外商投资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以其拥有的股权为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⑶除非外方投资者以其全部股权设立质押,外方投资者以股权出质的结果不能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 25%。另外,公司能否接受该公司的股东以其拥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出质,对此,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允许的。那么小公司怎么办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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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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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行法对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规定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股权转让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会有时间限制吗?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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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股权转让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会有时间限制吗?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人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股权受让人给付股权转让款,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给付股权转让款时间起算。诉讼时效为三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是依据公司章程履行合同义务,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其他股东有权对其提起要求补足出资的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起计算。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那么股权转让合同之债的诉讼时效会有时间限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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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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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规定: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3、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的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是怎样的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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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是怎样的

    内容: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或部分股份)以买卖、抵押或者其他方式向第三方进行转让,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之间内部转让的可以自由转让,向公司股东意外的转让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毋磊颖律师
    2023.10.2035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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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的条件主要包括: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的,依照章程的规定;2、股东依法享有股权;3、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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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内容: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限制内容,以及相关的条件和程序,综上所述,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在中国具有一定的限制和程序,此外,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还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规定,如果您有意向进行外资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和流程,以免因为不了解规定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此外,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还需要考虑到其他一些限制因素,其次,合资企业外资股权转让的程序相对复杂。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12.1225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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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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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股权转让会受到的限制主要有:1、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2、有限公司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3、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存在哪些限制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股权转让存在哪些限制

    内容:股权转让协议是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签订的合同,规定了转让股权的条件、价格、付款方式等事项,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和手续,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股权转让限制:1、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可能规定了具体的股权转让规则,包括转让的程序、需要的批准等,股权转让的内部限制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当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应当遵守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国有股权的,还应当按照国有股权转让的规定进行审批。

    林艳英律师
    2023.10.1091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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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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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能否做担保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能否做担保

    内容: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已经明文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那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不得转让公司股权的,就违反了法律强制性条款,该规定无效,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公司股权。但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那么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能否做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856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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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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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主要有以下法律规定: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4、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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