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债权人追偿被欠的债务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郭铭芝律师2022.02.09510人阅读
导读:

对方有支付能力是胜诉后实际执行的保证,起诉前注意对方的财产和账户情况。具体计算方法如下:3年的起算时间:约定了付款时限的从付款时限届满时起算3年;未约定付款时限的,从按交易习惯确定的或补充约定的履行期届满时起算3年,或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明示的宽限期届满时,或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付款时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时起最长不能超过20年。即便对方无财产,起诉也是有益的,因为判决书对被告终身有效,不必担心超过诉讼时效,并且,判决后的债权会依法计算双倍利息。那么债权人追偿被欠的债务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方有支付能力是胜诉后实际执行的保证,起诉前注意对方的财产和账户情况。具体计算方法如下:3年的起算时间:约定了付款时限的从付款时限届满时起算3年;未约定付款时限的,从按交易习惯确定的或补充约定的履行期届满时起算3年,或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明示的宽限期届满时,或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付款时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时起最长不能超过20年。即便对方无财产,起诉也是有益的,因为判决书对被告终身有效,不必担心超过诉讼时效,并且,判决后的债权会依法计算双倍利息。关于债权人追偿被欠的债务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方有支付能力是胜诉后实际执行的保证,起诉前注意对方的财产和账户情况。对恶意欠款人最好在起诉的同时进行财产保全,防止转移,对于这种情况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

1、未过诉讼时效

欠款起诉的时效是3年,超过3年起诉法院会判决原告败诉。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3年的起算时间:

约定了付款时限的从付款时限届满时起算3年;未约定付款时限的,从按交易习惯确定的或补充约定的履行期届满时起算3年,或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明示的宽限期届满时,或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付款时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时起最长不能超过20年。

(2)3年的重复计算(时效中断)

时效起算后,债权人每主张一次、或债务人每作出付款承诺一次或债务人每履行一次部分付款时起,重新计算3年一次。但时效最长不能超过20年。

(3)时效中止

在计算3年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了特殊情况,使原告无法提起诉讼的,特殊事由发生期间应停止计算时效,待事由消除时时效继续与事由发生前已计算的时效累计。

如果过了时效,与对方协商或录音,促成其重新确认也可补救。

2、有欠款证据

借款有借条,欠款有欠条,货款有收货单和价格单,工程款有工程量和单价确认单。

凭据上须有对方本人的签字或公司的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合同上签字代表人的签字,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人的签字。

如果没有书面凭证,有证人或录音也可能补救。

3、对方有偿还能力

对方有偿还能力是胜诉后能够实际执行的保证。所以在起诉前要留意对方财产、帐户情况,对恶意欠款人最好能在起诉同时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转移。

即便对方无财产,起诉也是有益的,因为判决书对被告终身有效,不必担心超过诉讼时效,并且,判决后的债权会依法计算双倍利息。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阐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担保人在追偿债务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担保人在追偿债务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时,担保人如不申报保证债权,将视为放弃了保证债权。在司法实践中,担保人行使预先追偿权还有些困惑,由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法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前,债权人是否申报债权以及何时申报债权,尚处在不确定的状态,如果担保人申报了债权之后,债权人也向人民法院申报了债权就会出现两个主体申报同一权利的现象,建议此种情况下规定债权人放弃申报债权的,应以明示的方式表示,而现实情况下担保人申报后,债权人也申报债权的,担保人必须退回申报,不参与破产分配程序,但对债权人参与破产分配所得到清偿部分可免除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在追偿债务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980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公司在追讨债务时,需要注意以下法律问题:追讨债务应采用合法方式,例如协商、诉讼等方式;追讨债务的时效期间是三年;以及追讨债务需要有相关的证据,能证明债权债务的合法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债权转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债权转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权转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各国民法对债权的转让是否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存在不同的主张。而《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那么债权转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944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订立代书遗嘱时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被继承人应当是出于本人真实意愿,选择由他人代书遗嘱;2、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位代书写;3、被继承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遗嘱人、代书人和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债务人低房给债权人应注意些哪些问题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务人低房给债权人应注意些哪些问题

    内容:债务人低房给债权人应注意些哪些问题转让中应该注意债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我国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范围做了限制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债权不得转让(一)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借款合同已经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请求支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权利不得转让(三)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该条一般是指基于特定债权人利益和人身信任所成立的债权。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那么债务人低房给债权人应注意些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2410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你好,你可以找对方协商结清剩余货款的问题,也可以起诉对方支付剩余货款。
  • 企业追回欠款纠纷中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企业追回欠款纠纷中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内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债权方还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确保在判决之后能顺利收回应收欠款。那么企业追回欠款纠纷中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989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解决夫妻债务问题的方式: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区分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来裁决。对于属于共同债务的部分,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各自应偿还的份额则由法院裁决;对于属于个人债务的部分,法院则裁决由个人进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审理借款合同纠纷重点应该注意哪几个问题?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审理借款合同纠纷重点应该注意哪几个问题?

    内容:在特殊情况下原告可能是借款人即原债务人,所谓特殊情况是在债务人认为债权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能向法院起诉,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审理借款合同纠纷重点应该注意哪几个问题?私贷公用以合同法的规定,应该属于委托关系。如出借人坚持以借款和用款人为共同被告,法院也应允许,因为出借人有形式上的诉权。因此,如法院立案时初步审查认为不应列为被告的,可以提出参考意见,如原告坚持列为被告应尊重原告意见,是否应承担责任,应在审理中解决。因此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时,应该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那么审理借款合同纠纷重点应该注意哪几个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0964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应对拖欠债务事宜,债权人可以积极与债务人协商,催告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清偿债务;依法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切忌不分青红皂白把被继承人家庭的财产都作为遗产并以这个遗产负责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如果几个遗产接受者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如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公民去世之后,可以用其合法所有的财产来对其债务进行清偿。那么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9100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你好,你可以找对方协商结清剩余货款的问题,也可以起诉对方支付剩余货款。
  • 债权人在追讨债务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权人在追讨债务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内容:追讨欠债还是要采取合法手段,这样才能切实维护自身利益,那么在追讨债务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就债务问题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当然申请保全须事先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还要赔偿被申请人所遭受的损失。那么债权人在追讨债务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63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如果债权人代位权诉讼需要注意的问题分别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主债务和此债务都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法定其他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欠款人在追讨欠款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欠款人在追讨欠款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许多债权人到法院起诉追讨欠款的时候会遇到很多问题,明明对方就欠钱不还,但是法院却不支持自己的诉讼,或者是胜诉了却依然拿不到钱。这就需要债权人在追讨个人欠款时应该注意一些事项。对帐龄即将超过3年的应收款,适宜诉讼的,一定要及时起诉。暂不宜起诉的,也要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书面证据。对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应收款,力争和债务人达成新的协议或者让债务人出具新的还款条,以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诉讼程序中,债务人对外投资的股权也是可以查封、拍卖的。那么欠款人在追讨欠款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479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9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企业在清理债权债务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企业在清理债权债务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企业在清理债权债务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请看下面详细介绍:一、村级债权债务清查工作程序第一步,清理。清算组织的组成人员名单报同级政府的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清算组织拟定的资产和债权债务清理方案,以及实施办法,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清算组3、企业债权债务该如何清理、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那么企业在清理债权债务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922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出具欠条应该注意的问题有要明确所欠物品的种类,明确当事人的身份,数字一定要大小写等,出具欠条的当事人一定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一定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债权人追偿被欠的债务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权人追偿被欠的债务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内容:对方有支付能力是胜诉后实际执行的保证,起诉前注意对方的财产和账户情况。具体计算方法如下:3年的起算时间:约定了付款时限的从付款时限届满时起算3年;未约定付款时限的,从按交易习惯确定的或补充约定的履行期届满时起算3年,或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明示的宽限期届满时,或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付款时起计算2年,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时起最长不能超过20年。即便对方无财产,起诉也是有益的,因为判决书对被告终身有效,不必担心超过诉讼时效,并且,判决后的债权会依法计算双倍利息。那么债权人追偿被欠的债务时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51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为债务提供保证时需注意以下问题:保证的范围;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保证财产是否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当事人之间是否订立了保证合同;以及是否办理了登记或转移占有等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向对方追收欠款的时候,应该注意哪几个问题?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向对方追收欠款的时候,应该注意哪几个问题?

    内容:①起诉前应当详细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包括房屋、土地、车辆以及银行存款等。对于有确定还款日期的,应该在该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内起诉,超过该期限的,就会丧失胜诉权,诉讼请求就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对于只有送货单而没有确定还款日期的,应该在送货单日期之次日起两年内起诉。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或债权人主张权利或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所以,对于那些未及时付款的债务人,应及时的提起诉讼或发送书面的催收通知书,以防止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得不到保护。那么向对方追收欠款的时候,应该注意哪几个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984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追讨欠款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追讨欠款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如果在上述诉讼时效内债权人不主张债权,在法律上的胜诉权就将归于消灭,也就是说,债权人超过了诉讼时效再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暂不宜起诉的,也要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书面证据。对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应收款,力争和债务人达成新的协议或者让债务人出具新的还款条,以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产生欠款后,一定要注意债权的诉讼时效,同时注意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那么追讨欠款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5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起诉追债应注意哪些问题?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起诉追债应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债权人起诉的首要条件是存在确定的被告。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那么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起诉追债应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34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为债务人代为清偿应该满足什么条件以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为债务人代为清偿应该满足什么条件以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由于代为清偿系因第三人以为债务人的意思而为清偿,所以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债务人免除义务。如果债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代为清偿时,应负受领迟延责任。在此场合,第三人负有及时通知债务人其清偿事实的义务。那么为债务人代为清偿应该满足什么条件以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500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中借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中借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内容: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合同公证是国家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实行监督的法律制度。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中借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其次,为了减少在后期民间借贷偿还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债权人必须注意对债务人的身份审查,并要求其以书面形式写出借条。在民间借贷合同的实务中,如果说借据在办证时就已经被提供,其必须经过借贷双方的共同确认。综上所述,只有将各项注意事项事先写在合同中,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那么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中借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23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郭铭芝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