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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信托收益权转让内容都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2022.02.09633人阅读
导读:

债权收益权这一概念自创设以来,在金融市场得到广泛使用。下面请看详细介绍:债券信托收益权转让内容都有哪些?这一点很重要,一个为信托受益权转让留下余地的信托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剩余信托财产构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那么债券信托收益权转让内容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收益权这一概念自创设以来,在金融市场得到广泛使用。下面请看详细介绍:债券信托收益权转让内容都有哪些?这一点很重要,一个为信托受益权转让留下余地的信托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剩余信托财产构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关于债券信托收益权转让内容都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收益权这一概念自创设以来,在金融市场得到广泛使用。但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对其内涵及外延及法律性质作明确界定。下面请看详细介绍:债券信托收益权转让内容都有哪些?

1、享受信托利益的权利,具体什么是信托利益,因为法律上没有明确定义,个人认为可包括如下两部分: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产生的收益,即超出信托本金的部分。

(2)信托终止时的剩余信托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部分并不当然构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信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二)委托人。如果信托文件规定了剩余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以外的其他人,则这部分财产不构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这一点很重要,一个为信托受益权转让留下余地的信托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剩余信托财产构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

(1)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2)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3)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生活中,如果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可以到催天下发布债权委托,催天下是欠款催收技术服务平台,主要提供物业费催收,信用卡逾期催收,网贷催收,小贷逾期催收,民间借款产生的借条欠条催收等服务,平台有专业的催款律师和催收公司入驻,大数据催收工具辅助催收,合法为债权人和债权企业清理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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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规定,个人转让有价证券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每次”是指以一件财产的所有权一次转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遗嘱信托设立的内容及规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遗嘱信托设立的内容及规定

    内容:遗嘱信托设立的内容及规定1、遗嘱信托除符合信托法的基本要求外还应当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一般说遗嘱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遗嘱信托文件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当事人。遗嘱信托在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后成立并应于遗嘱人人去世后生效。信托机构作为遗嘱信托的受托人首先要确知死者对于财产的所有权。若无异议法院则批准信托机构的该种会计账目。信托机构在收到该证书后视遗嘱信托办理的进度决定行使分配权。若遗嘱信托已经办完则着手对财产进行分配若仍有部分的投资或其他业务未结束则等办完之后再行分配。那么遗嘱信托设立的内容及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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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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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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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债权人在通知债务人以后,将依法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部分或者全部地转让给第三人;2、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后要向第三人履行义务,并主张原来对债权人的抗辩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 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有哪些相关内容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有哪些相关内容

    内容:接下来,律师365小编将在本文中回答关于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的问题。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上内容告诉你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的答案,答案也很明确,是需要登记的,质押要想成立就必须登记,登记是权利质押成立的要件。那么股权收益权质押需要登记吗,有哪些相关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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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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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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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转让协议内容有: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转让的债务的名称、数额;转让的方式、时间、地点;各当事人需要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重要的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 质押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有哪些相关内容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质押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有哪些相关内容

    内容: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那么质押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有哪些相关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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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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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要怎么区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要怎么区分

    内容: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要怎么区分债权转让是将自己的债权也就是说自己债务关系中的本金和利息进行转让,而收益权转让仅仅是将自己债务中的利息进行转让。此外债权人占有的债权担保物,也应全部移交受让的占有。由于债券让与给一人后,又就同一债权让与其他人,由此引起的债权让与合同效力和债权归属问题。对此通说认为应按照以下规则处理:全部转让中的受让人优于部分转让中的受让人取得权利;已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优先于未通知的债权转让。那么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要怎么区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30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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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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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收益权转让的风险有受让方无法直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转让方还可能将原债权再次转让或者设立担保等风险,因为原债权实际没有转让,无法实现债权资产与转让方的破产隔离等风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质押权转让有哪些内容?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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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质押权转让有哪些内容?

    内容: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主债权转让后质押权转让协议才会有效。为避免于返还或实现质权时,就质押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押物的状况。那么质押权转让有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479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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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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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的区分如下:债权转让包括本金和利息,而收益权转让仅包括债权中的利息;债权转让可以是全部转让,而收益权转让属于权利的部分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股权质押能否转让?有哪些相关内容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股权质押能否转让?有哪些相关内容

    内容: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将自己的股权部分或全部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属于股东自己处分自己的财产的行为。所以,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股权质押完成后,在解除质押前不能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那么股权质押能否转让?有哪些相关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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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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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券转让的方式与法规如下:根据我国最新《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公司债券转让的方式包括记名债券转让和无记名债券转让。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 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第一百六十条 记名公司债券,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租金收益权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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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租金收益权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内容:第四条 本合同担保的担保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第七条 质押权的实现1、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借款本息;2、依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其他情形。第九条 其他约定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那么租金收益权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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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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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交警大队领取车辆过户申请表,协议书。填写过户申请表、协议书,单位车辆:需盖公章,买卖双方证明,新车主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小客车要有定编证复印件,私人车辆:买卖双方签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凭填写好的过户申请表,协议书、有关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正本到旧机动车交易点领取鉴定表。车主,带齐有关证件,到交警大队办理车辆过户审批手续。《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3、机动车登记证书;4、机动车行驶证;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6、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 债权信托收益权转让的流程以及转让的法律风险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权信托收益权转让的流程以及转让的法律风险

    内容:目前,在金融市场中,债权信托收益权被广泛使用,但法律对债权信托收益权的某些内容并没有做明确规定。那么债权信托收益权转让的流程以及转让的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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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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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题目:收据。2.收款内容。3.收款人。4.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委托人能否转让信托份额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委托人能否转让信托份额

    内容:我国《信托法》中明确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那么委托人能否转让信托份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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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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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券信托收益权转让内容都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券信托收益权转让内容都有哪些?

    内容:债权收益权这一概念自创设以来,在金融市场得到广泛使用。下面请看详细介绍:债券信托收益权转让内容都有哪些?这一点很重要,一个为信托受益权转让留下余地的信托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剩余信托财产构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那么债券信托收益权转让内容都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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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转让协议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协议。这里的房屋特指商品房,而不包括农村自建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内容: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债权转让是将自己的债权也就是说自己债务关系中的本金和利息进行转让,而收益权转让仅仅是将自己债务中的利息进行转让。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五百五十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那么债权转让和收益权转让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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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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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行《民法典》中合同编规定的合同内容一般是可以转让的,存在下列情况的除外:根据合同本身性质(例如,婚姻、人身关系等方面的合同)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股权转让协议通常包括:受让方和出让方的基本信息、出售/受购的权益、交易期限、交易价格、违约条款等内容,股权转让协议是指由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以正式定义双方之间的股权交易,股权转让协议是指双方在股权转让中签署的一份文件,它包含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双方在交易中都能充分得到保护,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内容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该协议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的基本信息:股权出质人和受让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许瑞林律师
    2023.10.2012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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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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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是家具店转让合同范本的一些要点,仅供参考:1、协议双方姓名及身份信息。2、店铺位置以及使用面积。3、店铺现有装修以及家具设备的归属以及实际状况。4、保证乙方享受甲方在原有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5、转让费用以及租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质押权可以转让吗?质押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质押权可以转让吗?质押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内容: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主债权转让后质押权转让协议才会有效。下面让律师365的小编介绍一下质押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为避免于返还或实现质权时,就质押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押物的状况。那么质押权可以转让吗?质押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055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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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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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法律规定,因为拆迁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所建农民自建安置房不允许买卖交易。农房的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不得违法转让。对于购房者来说,没有房产证的买卖,即使签订了安置房买卖协议,协议也是无效的,这种买卖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首先要申明的一点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 第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债权信托收益权转让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权信托收益权转让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内容:目前,在金融市场中,债权信托收益权被广泛使用,但法律对债权信托收益权的某些内容并没有做明确规定。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债权信托收益权转让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这一点很重要,一个为信托受益权转让留下余地的信托合同应该明确规定,剩余信托财产构成信托利益的一部分。那么债权信托收益权转让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628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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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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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合同名称、合同号、签约时间、地点、当事人、关键性词汇的解释说明、合同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百六十三条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百六十四条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可以约定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 债权收益权转让具有哪些法律风险?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债权收益权转让具有哪些法律风险?

    内容:虽然该债权收益权是基于原债权而形成,但原债权项下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仍由转让方享有和履行,即该债权收益权的转让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属于原债权转让,也仅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不是债权转让,原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主体并未发生变化,债务人不必对债权收益权受让人承担义务,债权收益权的受让方只能要求转让方按照约定的条件给付。那么债权收益权转让具有哪些法律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44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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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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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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