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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保护与公司最低资本制度

刘晓红律师2022.02.10294人阅读
导读:

一、问题的提出那么债权人保护与公司最低资本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问题的提出关于债权人保护与公司最低资本制度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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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以前外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100万人民币。2、现在则依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3、一人注册外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二人或以上注册外贸公司,则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5、外贸公司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则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50万元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公司债权人保护与市场秩序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公司债权人保护与市场秩序

    内容:现代企业制度既具有内部机制合理的内涵,也包容不损害善意的公司债权人权益之义,还应含有不破坏市场秩序的内容。对善意的公司债权人的保护,我国现行法已设有若干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当然应予采纳。这对防止公司资产状况恶化,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债权如数按期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这显然有利于公司债权人。这显然侧重于保护公司债权人。《公司法》第186条第2款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这同样意味着允许公司债权人提前请求清偿债务,从而实现其债权。那么公司债权人保护与市场秩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47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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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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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债权人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内容:(三)公司清算结束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公司清算结束阶段的债权人保护是公司法中债权人保护制度的最后一道屏障,在司法实践中,也是适用最普遍的一种制度,它主要体现在公司因合并、分立、破产、解散等各种原因引起公司终止而导致清算程序时债权人享有的一系列特别权利上。公司营运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公司营运阶段的债权人保护主要体现在公司法中的资本维持制度、资本不变制度、股份转让限制制度、公司转投资制度、董事责任制度、公司越权行为的处理原则以及债权人对公司经营的制约机制如公司重整制度、债务和解制度等具体制度中。那么债权人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758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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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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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权人的法律保护机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公司债权人的法律保护机制

    内容:有限责任制度实质是一种风险分配的机制 [1],其将投资风险从股东转移至债权人,以公司的独立人格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而股东只以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债权人的保护本应是有限责任制度兴起的必然命题,但传统公司法带着股东利益至上的信念对这一点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于公司资本维护之原则旨在使公司所为之交易在经营范围之内,以免高风险投资失败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同时,限制公司的风险投资不符公司以营利为目的的宗旨,而且高风险投资的成功可能为债权人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带来相应的利益。对于公司清算规则之执行是在公司解散之后为保护债权人利益而设的最后屏障。那么公司债权人的法律保护机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239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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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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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一般没有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自行协商决定。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资本理念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公司资本理念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内容:其中所有者权益部分相当于自有资本,来自于股东的原始注入,负债部分相当于借入资本,得益于债权人的慷慨解囊。这意味着自有资本对于公司的运营而言,远比借入资本具有实际意义。尽管公司的运营依赖于全部的自有资本和借入资本,但只有自有资本真正与公司生死相伴。那么公司资本理念与债权人利益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021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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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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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法》对债权人的保护主要有以下规定:如果公司以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责任,如果公司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职权等行为,侵犯侵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内容:一人公司对公司法上保护债权人的理论和制度产生强大冲击。中国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规定应该作如下安排:完善资本制度,强化资本充实和资本不变原则;健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保护债权人的知情权,披露一人公司的必要。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法人人格否认公司法所谓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于单一股东的公司。那么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704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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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合并过程中对债权人是有一定保护的。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在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债务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研究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研究

    内容:可见,这一时期的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已经丰富了内容,得到迅速发展。那么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研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032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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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论公司法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浅论公司法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内容:这是传统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最重要的保障1、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在公司在设立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作出明确规定并需经公司全部股东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而最有助于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这无疑大大降低了投资者设立公司的门槛,既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兼顾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从而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据公司资本维持原则,新公司法规定了以下制度:、禁止折价发行股票。那么浅论公司法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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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42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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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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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旧《公司法》在保护债权人利益方面的比较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新旧《公司法》在保护债权人利益方面的比较

    内容:一在公司准入条件方面,新旧《公司法》在保护债权人利益方面的不同新《公司法》降低了一般性公司设立的门槛。在此方面《公司法》条文变化如下:1.关于减少注册资金的规定。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而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那么新旧《公司法》在保护债权人利益方面的比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022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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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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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金 1000 万,担保公司最低注册资金 500 万,可以分期缴付,分 5 年缴清,首次出资不少于总注册资金的 20%。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可以调整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债权人保护与公司最低资本制度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人保护与公司最低资本制度

    内容:一、问题的提出那么债权人保护与公司最低资本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0294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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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控股公司债权人保护法律制度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金融控股公司债权人保护法律制度

    内容: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混业经营的载体,是金融业的微缩,金融业固有的内在脆弱性和风险传染性必然体现于其中,这就使得其债权人较其他类型公司的债权人承担更大的系统性风险。金融控股公司复杂而无节制的内部控制与关联交易会使子公司之间、母子公司之间转嫁风险、输出利益更加便捷。因此,金融控股公司结构下独特的管理方式大大强化了道德风险的发生,增大了外部债权人的交易风险。由此可见,金融控股公司的有限责任与其对子公司的合法控制并不对等,控股公司有可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自己的损失的方式操纵子公司的业务,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资产转移,规避法律责任,从而加大了外部债权人的风险。那么金融控股公司债权人保护法律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037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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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立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两亿元,并且这两亿元必须是实缴的货币资本。保险公司最低高于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但是并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为了保证保险公司能够有足够的保险赔付能力,所以法律上对于保险公司注册资本要求要更高,如果业务大,经营范围光,注册资本还会更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九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 怎样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权益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怎样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权益

    内容:(二)完善资本充实责任制度由于公司股东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就转化为了公司财产,抽逃出资是一种非法侵犯公司财产权的行为,并严重地损害了公司及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不仅对公司造成损害,同时也影响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也应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当然,还应完善公司债权人对公司诉讼主体的资格,以便公司债权人通过诉讼途径确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公司债权人是依其与公司的债权契约而对公司享有一定财产请求权的人,其依法享有到期请求公司偿还其本金及利息的权利。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就是要保护其求偿权,保障其求偿的途径的多样和畅通。那么怎样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权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7438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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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最少要求为:由于公司的注册从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因此公司应视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谨慎地决定注册资本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 公司减资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公司减资与债权人利益保护

    内容:实践中,一些公司通过合法的减资决议,违反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实质减资,公司的信用和偿债能力减弱,债权人利益受到威胁。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做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险额。公司减资完成后,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减资行为无效,从而使公司的资本恢复到进行减资之前的状况。那么公司减资与债权人利益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054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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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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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无最低限额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司重整制度与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公司重整制度与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内容:但是,在实行公司重整制度的西方国家,公司重整制度也成为某些公司用于逃避破产、拖延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法律工具。本文着重从债权人保护的角度,对公司重整制度的有关问题谈点个人的粗浅看法,以期对我国的破产立法有所裨益。预防破产、保存企业,可以说是公司重整的首要目标,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则是公司重整制度的重要价值体现。公司重整制度是对以清算和个体利益为本位的传统破产法理论的一个重大突破,它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价值观念取代了传统的个体本位思想。那么公司重整制度与债权人的法律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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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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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清算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公司清算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

    内容: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是现代公司法的基本价值理念之一。我国公司法虽然也明确规定了保护公司债权人是其基本目的之一,并有相应的制度设计,但由于规定过于简单,覆盖面狭窄,在保障债权人利益方面还缺乏可操作性的条款,也为一些企业和地方在利益驱动下利用破产赖债、逃债留下了空间。如英国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破产时或公司清算开始前6个月内,公司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的行为,对原无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行为以及放弃自己的债权的行为,均为无效的行为,其目的在于防止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发生。那么公司清算阶段的债权人保护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92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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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论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

    内容:现代各国公司法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为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保护。换言之,公司债权人保护的具体制度体现在三个阶段,即公司设立阶段、公司营运阶段和公司清算结束阶段。本文拟对我国和主要发达国家的公司法中的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制度进行比较,试图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以期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完善及公司法实践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作用。那么论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91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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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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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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