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遗嘱公证细则内容是什么

黄东洁律师2022.02.101052人阅读
导读:

遗嘱公证细则内容是什么遗嘱公证细则已经2000年3月1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第六条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第十四条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无修改、补充的遗嘱人应当在公证人员面前确认遗嘱内容、签名及签署日期属实。那么遗嘱公证细则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遗嘱公证细则内容是什么遗嘱公证细则已经2000年3月1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第六条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第十四条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无修改、补充的遗嘱人应当在公证人员面前确认遗嘱内容、签名及签署日期属实。关于遗嘱公证细则内容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遗嘱公证细则内容是什么

遗嘱公证细则已经2000年3月1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条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第四条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六条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第八条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对于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九条公证人员具有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遗嘱人有权申请公证人员回避。

第十条公证人员应当向遗嘱人讲解我国民法通则、继承法中有关遗嘱和公民财产处分权利的规定以及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

第十一条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第十二条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公证人员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制作谈话笔录。谈话笔录应当着重记录下列内容

(一)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危重伤病人的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反应能力

(二)遗嘱人家庭成员情况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情况是否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四)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五)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应当详细记录其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

(六)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及遗嘱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询问的其他内容。

谈话笔录应当当场向遗嘱人宣读或者由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无修改、补充的遗嘱人应当在公证人员面前确认遗嘱内容、签名及签署日期属实。

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有修改、补充的经整理、誊清后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以上情况应当记入谈话笔录。

第十五条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公证处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

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第十六条公证人员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在与遗嘱人谈话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一)遗嘱人年老体弱

(二)遗嘱人为危重伤病人

(三)遗嘱人为聋、哑、盲人

(四)遗嘱人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

第十七条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第十八条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第十九条公证处审批人批准遗嘱公证书之前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公证处应当终止办理遗嘱公证。

遗嘱人提供或者公证人员代书、录制的遗嘱符合代书遗嘱条件或者经承办公证人员见证符合自书、录音、口头遗嘱条件的公证处可以将该遗嘱发给遗嘱受益人并将其复印件存入终止公证的档案。

公证处审批人批准之后遗嘱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公证处应当完成公证遗嘱的制作。遗嘱人无法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的可依符合第十七条规定的遗嘱原稿的复印件制作公证遗嘱遗嘱原稿留公证处存档。

第二十条公证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规定保管公证遗嘱或者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也可根据国际惯例保管密封遗嘱。

第二十一条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

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卷宗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亦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第二十二条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三条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第二十四条因公证人员过错造成错证的公证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关公证赔偿的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由司法部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后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后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内容:小王认为齐某在订立公证遗嘱时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但未对其精神状态提出鉴定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第一款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在审理过程中,小王的叔父王二提交了齐某于2005年4月8日订立的公证遗嘱,证明齐某将该楼房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归其所有,2001年12月29日,齐某立下代书遗嘱:房屋中属于齐某的份额归小王所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当以后立的公证遗嘱为准,现小王以父亲、叔父及姑姑为被告,起诉要求确认祖母齐某于2001年12月29日所立的遗嘱有效,并要求按照遗嘱继承相应份额。

    陈凯旋律师
    2021.11.2332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遗嘱公证需要审查遗嘱的内容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遗嘱公证需要审查遗嘱的内容吗

    内容:《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遗嘱人证明或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第四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如果要求审查遗嘱内容的真实、合法性,那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需要审查的内容有很多,这些都需要公证人员多方面的调查和取证,如此一来造成的后果是:由于目前公证行业人力资源的有限,可能会造成调查取证的时间过长,可能会使得某些遗嘱人在此过程中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从而导致公证遗嘱的终止办理,这会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一 ...。

    王学瑞律师
    2021.11.2347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您好,具体要看将来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之类的文件,一般来说实体法会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民法典实施之前的民事行为应该不受影响。
  • 遗嘱公证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遗嘱公证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内容:(三)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遗嘱公证细则》第37条第4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在遗嘱公证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公证遗嘱的效力专题(二)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周春花律师
    2021.11.2455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当事人之间对公证书中的内容产生争议的,可以依法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有权提起民事诉讼的,是当事人和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并且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第四十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遗赠扶养协议细则包括哪些内容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遗赠扶养协议细则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第二条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第三条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真实、合法的行为。第六条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由遗赠人或扶养人的住所地公证受理。第七条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正,当事人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确有困难,公证人员可到其居住地办理。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⑴当事人身份明确,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⑵当事人就遗赠扶养协议事宜达成协议;⑶当事人提交了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⑷该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那么遗赠扶养协议细则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581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如果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以遗嘱为准。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公证遗嘱不能随便被撤销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公证遗嘱不能随便被撤销吗

    内容: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3.2242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五种,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不一定非要去公证处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 公证遗嘱及其具体内容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公证遗嘱及其具体内容

    内容: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公证遗嘱的具体内容是:(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姚平律师
    2021.11.2934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2022关于办理遗嘱公证相关内容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2022关于办理遗嘱公证相关内容

    内容:2021关于办理遗嘱公证相关内容一、什么是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年龄、身体健康情况和文化程度并不是评判立遗嘱人行为能力的标准但若因患病而导致行为能力丧失或者受限则不能办理遗嘱公证。六、可否委托他人代为预约遗嘱公证的相关事宜?遗嘱公证涉及人身关系根据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申请办理遗嘱等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请办理因此遗嘱公证不能委托办理。活动期间公证处优先接待亲自来访咨询及办理的遗嘱公证申请人暂不提供上门服务。那么2022关于办理遗嘱公证相关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0426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58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防范“被公证”,老人遗嘱内容全保密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防范“被公证”,老人遗嘱内容全保密

    内容:去年10月,市公证行业首次举办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保管的公益服务月活动,当月预约办理的老人就达到了12000余人,远超收费时平均每年6000余人的水平,不少公证处甚至一大早就排起了长队,市公证行业工作人员介绍说,老人们大可放心,做遗嘱公证时,作为立遗嘱人的老人是单独面对公证人员的,遗嘱内容完全保密,而且还可以办理遗嘱保管服务,谁都可以办理遗嘱公证吗,昨天,上海市公证协会透露,今年10月,上海市公证行业将继续在全市举办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保管的公益服务月活动,且今后每年10月都将持续举办。

    荣静月律师
    2021.11.2227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谈话笔录应当着重记录哪些内容?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谈话笔录应当着重记录哪些内容?

    内容:谈话笔录应当着重记录下列内容:(一)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五)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应当详细记录其处分遗产的意思表示,谈话笔录应当当场向遗嘱人宣读或者由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四)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三)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情况,是否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林艳英律师
    2021.11.2361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遗嘱公证需要审查的遗嘱内容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遗嘱公证需要审查的遗嘱内容

    内容:如果要求审查遗嘱内容的真实、合法性,那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需要审查的内容有很多,这些都需要公证人员多方面的调查和取证,如此一来造成的后果是:由于目前公证行业人力资源的有限,可能会造成调查取证的时间过长,可能会使得某些遗嘱人在此过程中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从而导致公证遗嘱的终止办理,这会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也影响公证机构的形象,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是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而不是在设立时就生效的,从设立到生效之间的时间跨度大(年轻人立遗嘱之间的跨度更大),这期间的客观情况往往会发生很大变化:设立遗嘱时可能是合法的内容,而到遗嘱生效时有可能变得不合法,例如,《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在遗嘱设立时可能并不存在上述继承人,在遗嘱生效时则可能会有。

    陈明月律师
    2021.11.237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代位继承遗产
  • 遗嘱公证需要审查遗嘱的内容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遗嘱公证需要审查遗嘱的内容吗?

    内容:《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遗嘱人证明或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第四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如果要求审查遗嘱内容的真实、合法性,那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需要审查的内容有很多,这些都需要公证人员多方面的调查和取证,如此一来造成的后果是:由于目前公证行业人力资源的有限,可能会造成调查取证的时间过长,可能会使得某些遗嘱人在此过程中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从而导致公证遗嘱的终止办理,这会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一 ...。

    张芸律师
    2021.11.23639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遗嘱公证细则内容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遗嘱公证细则内容是什么

    内容:遗嘱公证细则内容是什么遗嘱公证细则已经2000年3月1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为规范遗嘱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三条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第六条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第十四条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无修改、补充的遗嘱人应当在公证人员面前确认遗嘱内容、签名及签署日期属实。那么遗嘱公证细则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0105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遗嘱公证费用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遗嘱公证费用

    内容:《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遗嘱人证明或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第四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翁玉素律师
    2021.11.2819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你好,只要符合遗嘱公证的规定一般是认可的
  • 最新的继承法规全文及遗嘱公证细则全文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最新的继承法规全文及遗嘱公证细则全文

    内容: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的,遗嘱公证程序由四个步骤组成,分别是申请、受理、审查和出具公证书。公证处办理公证离不开相关的法律文件,下面就由大律网小编为您带来最新的继承法规全文及遗嘱公证细则全文。

    黄东洁律师
    2021.10.1821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父母生前立的遗嘱需不需要要办继承公证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父母生前立的遗嘱需不需要要办继承公证

    内容: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

    孔孟廷律师
    2022.03.2249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黄东洁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