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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财产协议的效力

张嘉娱律师2022.02.11984人阅读
导读:

我国《民法典》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关于如何认定财产协议的效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我国《民法典》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关于如何认定财产协议的效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如何认定财产协议的效力

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可见,我国《民法典》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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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你有履行能力。即使你每月能赚1万元,但如果你能够拿出一定数量的钱来还债,那么就能认定你有履行能力。
  • 如何认定夫妻财产约定效力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如何认定夫妻财产约定效力

    内容:我国1980年《婚姻法》确立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夫妻双方签订相应的婚前、婚后财产约定协议,将无法确定获取时间的财产约定为被执行人配偶的婚前财产,或约定为双方父母对被执行人配偶的个人赠与;夫妻将主要共同财产的归属进行公证分割,并将主要财产约定公证至被执行人配偶名下。夫妻财产约定是夫妻双方内部之间的债务分担,不涉及夫妻与债权人之间关系性质,对共同债务夫妻财产约定并不改变夫妻与债权人关系性质,并不免除双方的连带清偿责任。因些,在执行中如何理解和认定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不容回避。那么如何认定夫妻财产约定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124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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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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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双方一致认可的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内容: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认定在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十四条就是关于如何解决此类问题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通常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的结果因此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但其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先决条件不能完全由当事人的合意来完成还必须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审判实践中遇到经过公证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何认定其效力问题本律师认为经过公证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在性质上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双方签字后成立在完成协议离婚手续后生效。那么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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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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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效力具体如下:依法经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比一般的协议根据证明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关于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效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关于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效力

    内容:判决生效后王某要求张某到倒出房屋,双方发生争议,起诉到法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据此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因没有子女在协议上签字而使得赠与合同不成立的说法不能成立。根据举证责任规则,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应认定赠与合同成立。在本案中要使得原告赠与房屋的合同生效,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故本案中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原被告并没有丧失其对房屋的所有权。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那么关于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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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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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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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协议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1.双方签订协议时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3.协议不能处分他人、社会和国家的财产;4.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如何认定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如何认定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内容:如何认定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认定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应该从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方面进行,如果没有前者规定的,那么属于无效。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那么如何认定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2319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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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对夫妻双方有法律效力,对知道该协议的人有法律效力,对不知道该协议的人没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如何认定离婚协议的效力怎么规定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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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如何认定离婚协议的效力怎么规定

    内容:如何认定离婚协议的效力怎么规定一离婚协议涉及身份关系不能依据合同法来认定离婚协议的效力。涉及到身份关系的离婚协议有效还是无效自然不能用合同效力规则来作出判断。因此即便判决离婚协议内容也不应决定法院判决的走向。三离婚协议生效以登记离婚为前提在登记离婚前夫妻任何一方均享有反悔权。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民事行为条件成就时协议生效而这个条件就是登记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如何认定离婚协议的效力怎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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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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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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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公证并不代表婚前财产协议就会无效或有效。即公证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婚前财产协议作为一种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并且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法定无效事由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又对财产子女达成新协议的有没有法律效力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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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又对财产子女达成新协议的有没有法律效力

    内容: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受法律保护。判决书是在双方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法解决时通过法律的权威来强制调节社会关系的一种方式。但是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的处理自己的事务和利益法院不宜干涉和介入。因此在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并按协议遵照履行的可以认定为有效即可以不按法院的生效判决强制履行。但是如果一方又反悔不按协议处理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那么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又对财产子女达成新协议的有没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277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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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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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内财产协议无论是否公证,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在自愿、平等的情况下,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即具有法律效力,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公证与否不影响协议的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有几份离婚协议其效力如何认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有几份离婚协议其效力如何认定

    内容: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那么有几份离婚协议其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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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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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案“夫妻和好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本案“夫妻和好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内容:于男及其父母认为康女在2004年1月夫妻和好协议中已约定有条件的放弃了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离婚时约定的条件已经成就故应驳回康女的析产请求。就康女与于男“夫妻和好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合议庭产生了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该“夫妻和好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其中财产分割条款的约定非常明确应为合法有效。本案的关键问题是该“夫妻和好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应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本案“夫妻和好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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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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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间股份转让协议的效力应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只要夫妻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转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是有效的。但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且获得半数股东的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诉前离婚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诉前离婚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内容:协议签订后,双方未持协议办理离婚登记。2010年6月,原告周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请求儿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被告双方共同承担。对于诉前离婚协议效力的认定,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一般来说,对协议中解除婚姻及子女抚养这两个有关身份内容的效力的认定,基本上倾向于无效;但对财产分割或赔偿内容的效力,争议比较多。诉前离婚协议以离婚为目的,以离婚为前提,建立在解除身份关系的前提上,故不能适用《合同法》规定对协议的效力进行认定。法院将无从强行判决违约方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诉前离婚协议效力如何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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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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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赠与财产的效力怎样认定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离婚协议赠与财产的效力怎样认定

    内容:在上述离婚协议中潘义潘思均未签字该房产也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为本案离婚协议中虽对房屋进行了一种形式上的赠与但该赠与约定存在瑕疵实质上潘山和黄英仍享有所有权的部分权能赠与财产的权利未完全转移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该离婚协议已办理公证赠与条款作为协议中的一部分应当视为已公证。因此该离婚协议中赠与条款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成立并生效不可撤销。第三种意见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行为不成立可对房屋重新作出分割。那么离婚协议赠与财产的效力怎样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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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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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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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离婚协议赠与财产的效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如何认定离婚协议赠与财产的效力

    内容:如何认定离婚协议赠与财产的效力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协议涉及违法的内容的,肯定属于无效协议。法人实施行为能力范围以外的行为,特别是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也不生效力。若在意思形成和表示过程中欠缺自由甚至完全不自由,按《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则应属无效,不能依照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效力。例如为逃避强制执行而假装把财产赠与相对人,事实上当事人并没有出赠和受赠的意思。那么如何认定离婚协议赠与财产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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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不发生效力。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赠与协议怎么认定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赠与协议怎么认定

    内容:二是赠与协议往往涉及房屋等不动产这些财产需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后才发生实际上的权属转移也即这些财产在无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的情况下赠与协议的效力尚处于待定状态如果法院用裁判文书加以确认等于越俎代庖且与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相悖。当然在离婚诉讼中也确实存在有既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又不违反法律规定而将财产善意赠与的协商情况但是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对财产赠与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应否审查笔者仍持否定意见。那么离婚诉讼中的财产赠与协议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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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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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定瑕疵仲裁协议的效力的方法:若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 如何认定财产协议的效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如何认定财产协议的效力

    内容:我国《民法典》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关于如何认定财产协议的效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198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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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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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协议书写的财产分割有效。只要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不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则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就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法律效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法律效力

    内容: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以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内容的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221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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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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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不是婚内财产协议的生效要件,婚内财产分割协议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合法,且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识表示即为生效,但不能对抗第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多份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多份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内容: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双方又达成了新的协议,新的协议效力优于民政局备案协议的效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那么多份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如何认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27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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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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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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