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关于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效力

王熙律师2022.02.12763人阅读
导读:

判决生效后王某要求张某到倒出房屋,双方发生争议,起诉到法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据此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因没有子女在协议上签字而使得赠与合同不成立的说法不能成立。根据举证责任规则,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应认定赠与合同成立。在本案中要使得原告赠与房屋的合同生效,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故本案中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原被告并没有丧失其对房屋的所有权。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那么关于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判决生效后王某要求张某到倒出房屋,双方发生争议,起诉到法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据此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因没有子女在协议上签字而使得赠与合同不成立的说法不能成立。根据举证责任规则,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应认定赠与合同成立。在本案中要使得原告赠与房屋的合同生效,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故本案中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原被告并没有丧失其对房屋的所有权。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关于关于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效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06年在法院协议离婚,根据协议第三条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双方自愿正与婚生子小张,小张当时为3岁,孩子由张某抚养,房屋暂由张某居住。2008年1月王某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经审理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小张由王某抚养。判决生效后王某要求张某到倒出房屋,双方发生争议,起诉到法院。

【分歧】

笔者认为,原被告将属自己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通过赠与的方式已对房屋作了处分,丧失了房屋的所有权,当然丧失了居住权,该房屋应随着孩子的抚养关系变更而移转。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被告在离婚时,虽然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但双方的子女并未在协议上签字,因而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做出意识表示只是单方法律行为。不够成民法典意义上的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并没有成立,该房屋应为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原被告均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维护其对房屋的所有权。

【点评】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主要理由如下: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原告所有的房屋赠与自己子女,该种行为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即“一诺即成”的合同。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不排斥合同采用书面、公证等形式,只是合同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因赠与合同属于非要式合同,其在形式上比较随意,即可以是口头上赠与,也可以以书面方式的赠与。据此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因没有子女在协议上签字而使得赠与合同不成立的说法不能成立。所谓的签字只是能证明当事人意识一致的体现,因赠与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在表现形式上具有灵活性,法律没有要求受赠与人要做出书面的意识表示;另外对于受赠与人小张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要其对接受赠与的行为做出书面的表示,太过苛刻,故若原告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受赠人不接受赠与,则应推定受赠与做出接受赠与的意识表示。根据举证责任规则,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应认定赠与合同成立。

但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其生效要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生效。在本案中要使得原告赠与房屋的合同生效,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故本案中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原被告并没有丧失其对房屋的所有权。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任意的撤销权。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既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于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关于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效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关于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效力

    内容:判决生效后王某要求张某到倒出房屋,双方发生争议,起诉到法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据此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因没有子女在协议上签字而使得赠与合同不成立的说法不能成立。根据举证责任规则,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应认定赠与合同成立。在本案中要使得原告赠与房屋的合同生效,则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故本案中赠与合同虽成立但未生效,原被告并没有丧失其对房屋的所有权。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那么关于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276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合同中将财产赠与子女可以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合同中将财产赠与子女可以吗

    内容:离婚协议约定的将共有的财产归子女所有,这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如果离婚协议的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离婚协议书的自愿离婚条款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而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的条款则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生效,不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或者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为生效要件。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那么离婚合同中将财产赠与子女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1.311034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关于离婚协议书怎么写,首先要写明标题:离婚协议书。其次写清楚双方的身份关系,包括了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及职位,住址等等。在写清楚双方的身份关系之后,要有一个前言的介绍,前沿介绍的内容包括双方于什么时候登记结婚,婚后因什么原因导致离婚,因为结婚时间短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达成以下的离婚协议:第一,要表明双方是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第二,写清楚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财产争议,没有子女,没有子女抚养权的争议;其次,我们还要针对婚前的财产,要写清楚婚前的财产仍归个人所有。在以上的内容写完了之后,在落款处要由双方进行签名,并且签署年月日。以上就是一个离婚协议书中的大概的格式范本。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姻法》(有效期截止:2020年12月31日)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亦谈《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处分给子女是否有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亦谈《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处分给子女是否有效》

    内容:因协商未果,小龙遂将彭某诉至法院。[分歧]《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转让给子女是否有效?》一文中认为本案应适用《婚姻法》,但也谈《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转让给子女是否有效?》一文中认为本案应适用《合同法》。彭某和黄某在离婚时,就其共同财产通过协商,最后达成协议,其协议内容中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小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彭某在房屋过户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同时又因彭某是由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时而作出的赠与行为,仍属对夫妻财产的分割。那么亦谈《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处分给子女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247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将财产赠与子女之后,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撤销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有效性如何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有效性如何

    内容: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有效性如何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便撤销。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往往愿意将共同财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或者其他第三人。这种赠与行为本质上是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一个重要条件。故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他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赠与行为不能随意撤销。那么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有效性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195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也谈《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处分给子女是否有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也谈《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处分给子女是否有效》

    内容:因协商未果,小龙遂将彭某诉至法院。第一种意见认为,黄某和彭某在离婚协议中将属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小龙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故彭某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维护其对房屋的所有权。第二种意见认为,作为彭某与黄某离婚时就夫妻的共同财产处理已达成协议,协议中明确载明所有的财产包括房屋都归女儿小龙所有。该案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不是约定财产在夫妻间的分割和归属,而是共同表达意愿,将夫妻的共同财产全部赠予给女儿小龙。那么也谈《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处分给子女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214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子女有怎样的效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子女有怎样的效力

    内容: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子女有怎样的效力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子女是有效的民事行为。可见夫妻双方私下协议约定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虽然赠与合同生效但在房屋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夫妻双方还是可以反悔行使任意撤销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那么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子女有怎样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157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离婚财产赠与子女的合同效力问题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夫妻离婚财产赠与子女的合同效力问题

    内容:夫妻离婚财产赠与子女的合同效力问题 案例介绍:原告李某与被告赵某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06年在法院协议离婚,根据协议第三条约定,夫妻共有房屋双方自愿正与婚生子小李,小李当时为3岁,孩子由李某抚养,房屋暂由李某居住。据此第二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因没有子女在协议上签字而使得赠与合同不成立的说法不能成立。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生效。赠与合同的赠与人享有谢意的撤销权。那么夫妻离婚财产赠与子女的合同效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1.12.3155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撤销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撤销

    内容: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撤销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女儿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约定是否可以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126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离婚协议书写的财产分割有效。只要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不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则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就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有效力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有效力吗

    内容:3、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即死亡的,该赠与协议有效力,3、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即死亡的,该赠与协议有效力,2、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的情况下,依然有效,2、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的情况下,依然有效,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有效吗,本文将探讨离婚时赠与子女财产未过户死亡有效力吗这一问题。

    赵金保律师
    2023.10.2363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子女效力案例32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子女效力案例32

    内容: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刘丽与张南婚后购买的房屋一套归婚生子张涛所有。张南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有房屋赠与婚生子张涛的条款无效,并要求重新分割该房屋。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虽然将属于共同财产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但该子女并未在协议上签字,因而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做出意识表示只是单方法律行为。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只能是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而不能是包括子女在内的第三方。那么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子女效力案例32。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31103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协议中未办理产权变更赠与条款的效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离婚协议中未办理产权变更赠与条款的效力

    内容:第三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将属自己份额的房屋赠与给自己的子女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赠与合同成立但未生效原被告均可以通过行使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维护其对房屋的所有权。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举证责任规则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应认定赠与合同成立。也就是说赠与合同生效从交付赠与物或者办理相关手续时生效。本案中原告的赠与合同不符合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这三个限制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那么离婚协议中未办理产权变更赠与条款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126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任意被撤销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任意被撤销

    内容:离婚协议往往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赠与等变更身份关系后财产关系的约定,具有强烈的人身关系以及道德性质,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应优先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非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得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最后,夫妻双方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是双方共同为子女设定权利的行为,夫妻一方无权单方面任意撤销赠与,而应取得离婚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否则,其任意撤销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综上,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产的行为是建立在人身关系基础之上的,其有别于单纯的赠与行为,不能当然适用《民法典》中关于赠与的规定。那么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任意被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248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如何认定离婚协议赠与财产的效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如何认定离婚协议赠与财产的效力

    内容:如何认定离婚协议赠与财产的效力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协议涉及违法的内容的,肯定属于无效协议。法人实施行为能力范围以外的行为,特别是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也不生效力。若在意思形成和表示过程中欠缺自由甚至完全不自由,按《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则应属无效,不能依照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效力。例如为逃避强制执行而假装把财产赠与相对人,事实上当事人并没有出赠和受赠的意思。那么如何认定离婚协议赠与财产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2187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房子赠与的,没有过户的,房子还属于原产权人。因此,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还需要过户,才是真正的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不履行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财产约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不履行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财产约定

    内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财产约定

    姚平律师
    2023.04.201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登记前不发生效力。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处分给子女是否有效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处分给子女是否有效

    内容: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处分给子女是否有效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约定不能简单视为《民法典》中的赠予合同而首先选择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是一份兼具人身性和财产性的协议,因离婚协议内容产生的纠纷,应首先考虑适用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那么离婚协议中将财产处分给子女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2147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王熙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