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父母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成长,能否继续行使

翁玉素律师2022.02.11495人阅读
导读:

实例事件2003年,法院判决田某与高某离婚,6岁女儿归高某抚养,田某有探视权。田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行使探视权。探视权行使本身系附条件的,前提是不影响被探视人身心健康。父母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成长,能否继续行使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应优于成年人的亲权行使。在本案中,田某持续10年未行使探视权,高某再婚后未再生育子女,女儿继母一直以生母身份出现,现有家庭结构已满足女儿正常成长需要。现无法确认田某行使探视权不会对女儿身心健康造成损害,且未成年子女成长具有不可逆性,基于其成长基本需要,在高考前不宜由田某行使探视权。那么父母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成长,能否继续行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实例事件2003年,法院判决田某与高某离婚,6岁女儿归高某抚养,田某有探视权。田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行使探视权。探视权行使本身系附条件的,前提是不影响被探视人身心健康。父母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成长,能否继续行使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应优于成年人的亲权行使。在本案中,田某持续10年未行使探视权,高某再婚后未再生育子女,女儿继母一直以生母身份出现,现有家庭结构已满足女儿正常成长需要。现无法确认田某行使探视权不会对女儿身心健康造成损害,且未成年子女成长具有不可逆性,基于其成长基本需要,在高考前不宜由田某行使探视权。关于父母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成长,能否继续行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实例事件

2003年,法院判决田某与高某离婚,6岁女儿归高某抚养,田某有探视权。2013年,10年未看女儿的田某想看探视,高某以女儿一直以为继母系生母、目前正处高考阶段为由拒绝。田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行使探视权。

法院判决:不宜继续行使探视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视权行使本身系附条件的,前提是不影响被探视人身心健康。若父母行使探视权对子女成长有损,不宜继续行使探视权。司法强制权介入时,应考虑被探视人既有生活状态、心理状态、年龄阶段,不要轻易打破现有心理和生活平衡。本案中,田某持续10年未行使探视权,高某再婚后未再生育子女,女儿继母一直以生母身份出现,现有家庭结构已满足女儿正常成长需要。现无法确认田某行使探视权不会对女儿身心健康造成损害,且未成年子女成长具有不可逆性,基于其成长基本需要,在高考前不宜由田某行使探视权,裁定中止执行,待有执行时机后再行恢复案件执行。

父母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成长,能否继续行使

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应优于成年人的亲权行使。若父母行使探视权对子女成长有损的,不宜继续行使探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在本案中,田某持续10年未行使探视权,高某再婚后未再生育子女,女儿继母一直以生母身份出现,现有家庭结构已满足女儿正常成长需要。现无法确认田某行使探视权不会对女儿身心健康造成损害,且未成年子女成长具有不可逆性,基于其成长基本需要,在高考前不宜由田某行使探视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探视权是法律赋予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合法权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是由孩子的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的,双方可以约定以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时与孩子单独相处。但是如果对子女的探视给子女健康成长造成了不利影响的话,抚养孩子的一方则可以申请中止探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父母不行使探视权能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父母不行使探视权能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内容:探望权是父母的权利,父母一方不行使探望权只能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一位大妈气呼呼地走进司法所问道。为此大妈又急又气,便来到司法所咨询。司法所工作人员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那么父母不行使探视权能不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1161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婚姻法》规定,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必须按期给付孩子的抚育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你与前妻对抚养孩子已达成了协议,对方就应当按照协议给付孩子生活费;而你前妻探视孩子的权利也必须得到保障的,你们应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出发,协商处理好此事。
  • 能否以未履行子女探视权为由扣除子女抚养费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能否以未履行子女探视权为由扣除子女抚养费

    内容:能否以未履行子女探视权为由扣除子女抚养费付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不能以未行使探望权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探望权可以说是这一义务得到履行的唯一方式。因而,探望权的设置应当含有父母对子女关心之意,以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那么能否以未履行子女探视权为由扣除子女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281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继父母是否部分或全部承担继续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继父母是否部分或全部承担继续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

    内容:(一)继父母是否部分或全部承担继续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多数体现在对继子女生活费、教育费上的负担,只是继子女健康成长的物质基础。反之,继父母对继子女不给付任何抚养教育费用,对继子女的生活教育不闻不问,即使共同生活,也不应认为他们之间有抚养教育关系。(二)继父母对未成年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是否给予生活上的照料和关怀。所谓时间下限,即要求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应持续进行的最短时间。如继父母的子女与继子女在赡养及遗产继承上极易发生争议。那么继父母是否部分或全部承担继续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425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能否委托父母代为行使探视权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能否委托父母代为行使探视权

    内容: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二)探视权的行使是享有探视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那么能否委托父母代为行使探视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2.1150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父母离婚子女一般无权分割财产的,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父母离婚分割财产是夫妻双方协议分割优先,协议不成的,向法院判决,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婚姻关系中付出较多的一方请求另一方进行补偿时,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子女探视权时间地点应该怎么确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子女探视权时间地点应该怎么确定

    内容:子女探视权时间地点应该怎么确定对于探视权行使时间、方式、地点问题,法官应从探视权的立法本意出发,从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出发,尽量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由父母双方就探视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哪些情形允许中止探望权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那么子女探视权时间地点应该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115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无论父母的婚姻存是否续,子女都有权索要抚养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双方共同承担扶养教育孩子的义务。无论父母婚姻关系是否变化,均不影响前述权利义务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离婚后父母双方该怎样行使对孩子的探视权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离婚后父母双方该怎样行使对孩子的探视权

    内容:离婚后父母双方该怎样行使对孩子的探视权探望权是一项立法权利。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那么离婚后父母双方该怎样行使对孩子的探视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177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在了,借出去的钱子女可以继续追回,这是财产权利,是可以继承的。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父母能否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父母能否约定子女抚养费由一方全部承担

    内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于海明律师
    2022.04.18634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什么是子女抚养费,父母未离婚子女能否主张抚养费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什么是子女抚养费,父母未离婚子女能否主张抚养费

    内容:在法定请求权利面前,夫妻共同财产支配权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在法定义务得到履行的情况下,相对“私人”的权利才能行使。不管父母婚姻关系存在还是离婚了,抚养未成年子女都是他们的法定义务,法律没有规定离婚是主张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那么什么是子女抚养费,父母未离婚子女能否主张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259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后父母亲权该如何行使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离婚后父母亲权该如何行使

    内容:第一种为单方行使原则又称单独亲权主义是指离婚时法院确定由父或母一方单独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第二种立法例为双方行使原则又称共同亲权主义即离婚后父母双方以与在婚姻中之共同生活期间相同的方式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根据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当探视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就应当对探视进行限制。在美国司法实践中法院越来越注意无监护权父母的性行为与探视的关系当无监护权父母一方不符合道德的性行为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时法院就会限制其探视权。那么离婚后父母亲权该如何行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1195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9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

    内容: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因此探视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也是子女的权利。很容易发生纠纷,不利于请求方探视权的实现。(三)“探视权”的执行也是目前司法实践中面临的较大问题。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常常遭阻挠或对探视权进行滥用。新《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视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五)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行使探视权时出现孩子明确表示不接受父或母一方探视的情形,这是法院调解或裁判时往往忽略或者无法预见的。那么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单独相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157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父母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成长,能否继续行使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父母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成长,能否继续行使

    内容:实例事件2003年,法院判决田某与高某离婚,6岁女儿归高某抚养,田某有探视权。田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行使探视权。探视权行使本身系附条件的,前提是不影响被探视人身心健康。父母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成长,能否继续行使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应优于成年人的亲权行使。在本案中,田某持续10年未行使探视权,高某再婚后未再生育子女,女儿继母一直以生母身份出现,现有家庭结构已满足女儿正常成长需要。现无法确认田某行使探视权不会对女儿身心健康造成损害,且未成年子女成长具有不可逆性,基于其成长基本需要,在高考前不宜由田某行使探视权。那么父母行使探视权有损子女成长,能否继续行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49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需要重新进行过户。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2、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3、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5、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6、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7、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8、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 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行使一次,探视时能带走孩子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行使一次,探视时能带走孩子吗

    内容: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行使一次我国法律只规定了离婚抚养权的规定,但是对于孩子的探视权没有规定多久一次,这个需要双方协商,但是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由法院判决。探视权中止的情况: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离婚孩子探视权多久行使一次,探视时能带走孩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33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父母以子女名义购房能否规避债务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父母以子女名义购房能否规避债务

    内容:父母以子女名义购房能否规避债务不可以父母以子女名义购房不能规避债务该还的前还是应当予以归还。父母的财产不足以归还全部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分期归还。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债权利益。第五百四十条债权人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及必要费用承担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也就是说在子女活着的情况下“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是讲不通的如果这个成年子女死了这就涉及到遗产的问题继承人要清偿这个死去的成年子女的债务。但在数额上以死去的成年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那么父母以子女名义购房能否规避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1.3018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一方可否行使对子女的探视权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离婚一方可否行使对子女的探视权

    内容:离婚后怀孕了孩子归女方。离婚后关于父母对子女探视权的法律规定(一)对新《民法典》有关探视权的规定进行立法补充,一是增加探视一方对子女的知情权,即不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享有对子女的生活、学习、健康状况、思想等情况有知晓的权利;二是增加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即与对方就有关子女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有共同决定的权利,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二)加大新《民法典》的宣传力度,使离婚当事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那么离婚一方可否行使对子女的探视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170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父母离婚时,祖父母外祖父母能否要求直接抚养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父母离婚时,祖父母外祖父母能否要求直接抚养

    内容:”根据上述规定下列情况可以作为将子女判给父方或者母方生活的优先条件以有利于子女在其熟悉的生活环境中健康成长(1)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2)父母双方均要求抚养子女(3)子女曾经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4)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继续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离婚时,祖父母外祖父母能否要求直接抚养父母离婚时父母双方享有对子女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只要离婚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有抚养能力和条件一般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不能直接要求抚养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均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随父方生活或者随母方生活都是可以的,关于父母离婚时,祖父母外祖父母能否要求直接抚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15102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翁玉素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