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处理

导读: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法律法规对孕期女工的权益都予以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对女工的权益造成侵害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孕期的女工在单位解除合同时受到很大程度的保护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所以用人单位说合同到期后让你走人的说法是错误的。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