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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临时用地需符合什么条件?

崔玉君律师2022.03.03650人阅读
导读:

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时间不得超过两年期满确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审查通过后提供资料,1、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需注明本协议自批准临时用地之日起生效(原件)。

临时用地应具备的条件,

1、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的,

2、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

3、在城市因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4、占用土地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或者临时占用非耕地建砖瓦窑的,

5、其他符合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时间不得超过两年期满确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

审查通过后提供资料,

1、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需注明本协议自批准临时用地之日起生效(原件)。

2、临时用地补偿清册(验原件收复印件),

3、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税费票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收费项目,

1、土地复垦费,土地复垦费根据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一十七条规定收费标准为田15元/平方米、土10元/平方米、其它土地5元/平方米,当事人自行组织复垦的经验收合格后退还收取的土地复垦费。

2、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经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此税由税务机关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六百五十二条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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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内容: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3、该劳动争议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720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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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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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减交案件受理费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2、当事人为社会公共福利单位的;3、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生活困难的;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 临时用地是否需要审批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临时用地是否需要审批

    内容: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于海明律师
    2022.03.0338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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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符合自身发展规划。其中,成立三年以内的保险公司设立省级分公司,如与该公司成立时提交的发展规划不一致的,应当说明理由二、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偿付能力均达到充足类,且上一年度及提交申请前连续两个季度分类监管类别均不低于B类三、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内控健全,具备完善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四、最近两年内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五、不存在申请人或者其管理人员因工作行为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在受到金融监管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六、已设立的省级分公司运转正常,最近两年内没有发生省级分公司市场退出情形,且有符合省级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筹建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工业用地如何申请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工业用地如何申请

    内容:工业用地如何申请现在工业用地必须经过招标拍卖挂牌(招拍挂)出让才能取得,并坚决执行全国最低价标准。出让人应当对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确认申请人的投标或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受让人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全部办结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对宗地出让过程中的用地申请、审批、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签订合同等各环节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整理,并按规定归档。那么工业用地如何申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841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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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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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是: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等。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流程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流程

    内容:(二)调查,县局接到申请后耕地保护股牵头相关股室根据职能职责对地类、权属、临时用地条件、地质灾害隐患等进行实地踏勘并在实地踏勘结束后作出相应处理再由耕保股综合各股室意见提交局领导审定。局领导审定后1个工作日通知用地单位签订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四)资料收集全后耕地保护股5个工作日内提出临时用地审查意见组件上报州国土资源局。第三百四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刘晓红律师
    2022.03.0379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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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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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 第三条 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和复议机关;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决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决定驳回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收到赔偿申请的时间应当自赔偿委员会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 提起仲裁申请应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据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提起仲裁申请应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据

    内容:出院后,该企业负责人主动找到了王某协商其伤残待遇,最终因赔偿数额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于是,王某要求该企业为其进行工伤认定及等级鉴定,却遭到了该企业领导的拒绝。王某遂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但王某提供不出其与该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因王某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时未提供出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据材料,仲裁委对王某的申诉依法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应载明证据和证据来源。申请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不出证据材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那么提起仲裁申请应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640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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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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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可撤销婚姻申请要符合一方收到胁迫或者是一方隐瞒重大疾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申请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申请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内容: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那么申请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1529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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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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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了,因为已经不合格了,没有必要继续体检。《征兵工作条例》第四十条 新兵到达部队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疫和复查。经检疫发现患传染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经复查发现入伍前有犯罪嫌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第四十一条 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90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45天。其中患有传染病或者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再补换。
  • 申请临时监护人条件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申请临时监护人条件是什么

    内容:申请临时监护人条件是什么1、父母过世或缺乏监护能力时,由下列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相关法律知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二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那么申请临时监护人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18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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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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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申请假释的,需要符合的条件的具体规定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条件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条件

    内容: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那么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1.12.1598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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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时限为2个月。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在原镇保中的失业保险费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1个月,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申请协议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申请协议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内容:一申请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二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是什么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那么申请协议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2394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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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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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申请临时建设用地手续是怎样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企业申请临时建设用地手续是怎样

    内容:企业申请临时建设用地手续是怎样

    李孟阳律师
    2021.11.299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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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申请临时用地需符合什么条件?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申请临时用地需符合什么条件?

    内容:临时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时间不得超过两年期满确需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审查通过后提供资料,1、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需注明本协议自批准临时用地之日起生效(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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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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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申请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申请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内容:离婚有两种形式1登记离婚2起诉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起诉离婚。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判决离婚后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个月作出判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那么离婚申请必须符合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251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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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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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需符合下列条件:行政复议机关还未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且经行政复议机关同意。但是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后,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
  • 廉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廉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内容: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④ 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① 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②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那么廉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1.0342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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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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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 1、以上比较合理,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2、可以申请劳动仲裁.3、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符合哪些条件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符合哪些条件

    内容:汽车销售商提供虚假资料向银行套取贷款,恶意还贷违约。**公司和银行催得紧了就还一两期贷款,然后又继续拖欠贷款,这种情况是目前最普遍存在的。那么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符合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745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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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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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如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内容: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2、县国土资源局依据申请实地审查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及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3、审查符合要求的,县国土资源局对申请予以受理,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4、依法批准后,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临时用地批准书》。那么如何取得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2.04.27257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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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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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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