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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孔孟廷律师2022.03.29404人阅读
导读: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能不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

1、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能不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能不能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不能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工伤纠纷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可见,就有关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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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

    内容: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那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840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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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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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习生因工受伤,一般不能算工伤。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申请工伤。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十级工伤就可以拿到这些赔偿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十级工伤就可以拿到这些赔偿

    内容:给予了劳动因工受伤期间不能劳动以及再次就业等一些补偿,不会导致劳动者因工伤而发生生活困难,家庭无以为继的事情发生,减少了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的共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7445/12*5=40602.08元 这就是发生十级工伤后可以享受的待遇,约15万元,虽然金额不是特别多,但也是对劳动者 的一个很好的帮助了,现以安徽制造业工人为例,列举发生十级工伤后可以享受的待遇:首先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随着社会的进步,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越来越全面,不仅保障劳动者的工资、休假、医疗等权利,也规定了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应享有的待遇,一旦发生工伤可以享受少至几万多至两百多万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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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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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返聘的退休人员因工受伤一般不算工伤。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律依据:《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 个人过错致伤残能享受工伤待遇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个人过错致伤残能享受工伤待遇

    内容:作为某客运公司司机的李某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李某及乘车人周某等人受伤,李某所属的客运公司认为李某违反了公司规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之后,李某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被告李某辩称,原告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他作为职工,不应承担责任,并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支付李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45120元。由于被告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已被认定为工伤,理应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被告反诉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赔偿客运公司损失5274元,客运公司给付李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45120元。那么个人过错致伤残能享受工伤待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2.01.0823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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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证驾摩托车受伤符合工伤标准,被认定为工伤的,能享受工伤待遇。根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则能享受工伤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事实劳动关系受伤应受工伤待遇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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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事实劳动关系受伤应受工伤待遇

    内容:事后,陈某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受伤,应按工伤对待。饰品加工厂认为其与陈某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不能享受工伤待遇。饰品加工厂未与陈某签订劳动合同,其目的是为了逃避自己应当对劳动者承担的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责任,不能以此来否认双方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虽然陈某与饰品加工厂之间未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但事实上饰品加工厂是管理者,陈某是被管理者,工厂为陈某分配劳动任务,陈某自带工具,按工厂要求完成生产任务。[page]所以,陈某在劳动时间和劳动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受伤应受工伤待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1217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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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伤残等级1-10级怎么划分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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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工伤伤残等级1-10级怎么划分

    内容: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可以通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来确定自己的工伤伤残等级,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根据这些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可以通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来确定自己的工伤伤残等级,在这个案例中,小明通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确定了自己的工伤伤残等级,并享受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案例分析小明是一名工人,在工作中受伤,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被评定为八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劳动者应该积极配合鉴定机构的鉴定工作。

    张嘉娱律师
    2023.08.3065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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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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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法》所调整的劳动合同,只能是用人单位与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您已年满65岁,与这家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因违反了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仅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既然您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自然不属于“职工”,因此不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老年人退休后应聘,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雇佣合同》,明确雇佣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其他待遇等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不测,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主张权利,这样的话您虽然不能被认定为是工伤,但可以通过要求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来维护您的权益。
  • 试用期发生事故是否为工伤,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试用期发生事故是否为工伤,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工伤保险法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规定的情形,只要不具备排除工伤事由,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试用期间受伤,这对工伤认定无根本影响。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如果符合工伤的情形,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那么试用期发生事故是否为工伤,工伤死亡赔偿金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441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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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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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内容: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不能一味的认为,只要是发生在上下班过程中的伤害,就一律都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之后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不少人认为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伤害,这些都是因为工作的需要,而导致受伤的,那么就一定可以认定为工伤,对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情况,有些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工伤对待处理,而有些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作为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

    王学瑞律师
    2023.07.1181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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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人工伤死亡后,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临时工受伤怎么赔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临时工受伤怎么赔

    内容:同时,临时工也享有带薪年假,带薪病假等福利。如果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的,符合工伤事故认定的情形,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当然,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对已经正常发放的一倍工资排除;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没有签合同的是违法行为,虽然临时工的活动期限不长,但是临时工有维护自己权益争取福利待遇的权利。

    刘晓红律师
    2022.04.12571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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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一样吗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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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一样吗

    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为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并按照鉴定结果给予劳动者合理的补偿和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评估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病后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适合从事的工作岗位和相应的工作待遇,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病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对其劳动能力进行的综合评估和判定,律总管律师总结和建议:综上所述,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都是对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进行的评估和判定,但它们的目的、方法和结果都有所不同。

    吴梦云律师
    2023.09.1174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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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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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与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确立,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员工作为企业的一员,依法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企业应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落实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保持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参保前发生的工伤复发能享受什么待遇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参保前发生的工伤复发能享受什么待遇

    内容:因工致残1-4级并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现旧伤复发应如何享受待遇?职工患矽肺时应按工伤享受相关待遇,现又因矽肺死亡,还能否按因工死亡待遇处理?其他待遇仍按工伤职工原享受的工伤待遇执行。我们认为参保前已退休的工伤职工,如果工伤复发,可按照全总劳保部“问答”的精神,由所在单位支付其工伤医疗费用。那么参保前发生的工伤复发能享受什么待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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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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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职工在下列情形下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如果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则享受伤残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时由用人单位依法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 试用期摔伤算工伤认定_我在试用期上班摔伤属于工伤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试用期摔伤算工伤认定_我在试用期上班摔伤属于工伤吗

    内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应由公司赔偿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试用期非工伤摔伤能辞退吗试用期非工伤摔伤能辞退吗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适用期内职工受伤的虽然不是工伤用人单位也需要给职工一定的治疗期限如果治疗结束后不能符合录用条件的是可以辞退劳动者的。

    龙珊律师
    2022.05.08212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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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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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下列情况下要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劳动者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的鉴定应当简捷、方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 因工负伤的工资待遇_因工受伤的可享受哪些待遇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因工负伤的工资待遇_因工受伤的可享受哪些待遇

    内容: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因工死亡可享受哪些待遇因工死亡可享受这些待遇: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给亲属。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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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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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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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使劳动者未参保也能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之后书面通知单位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工伤认定后主要可以享受以下几种待遇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工伤认定后主要可以享受以下几种待遇

    内容:工伤认定后主要可以享受以下几种待遇()般工伤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那么工伤认定后主要可以享受以下几种待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38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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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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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陈凯旋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凯旋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内容: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能不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陈凯旋律师
    2022.03.2940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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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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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在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可以享受下列待遇:原工资待遇不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其他。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则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因工受伤老板不给报工伤该如何维权,工伤认定标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因工受伤老板不给报工伤该如何维权,工伤认定标准

    内容:因工受伤老板不给报工伤该如何维权

    王学瑞律师
    2023.04.188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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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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