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孕不育如何离婚

导读: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法律条文知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妻子不愿生育丈夫能否要求离婚?
解答
如果导致感情破裂丈夫可以要求离婚
生育权应是夫妻双方就生育问题达成一致的行为男女双方均有生育权但生育权首先是一种选择权既可以生也可以不生但不能强求。生育权属于人身自由权的范畴作为丈夫无权强迫妻子为其生育。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由此可以看出生不生孩子是女方的自由男方不得干涉但男方可以通过离婚来实现自己的生育权。
法律条文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妻子不愿生育丈夫可提起离婚诉讼,但是法院是否判离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妻子不愿意生育不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如果想要离婚还需要有其他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妻子明确表示不愿生育丈夫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婚的话,可以协议离婚,签订一个离婚协议书,然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不愿生育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还需要法院的认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