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程序与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关系
导读:
建设程序与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关系
建设工程实施一般由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工程竣工结算和决算及评估等阶段组成,是一个系统工程,应进行系统的监督和管理。
法律咨询:建设程序与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关系
律师回答:
1.建设程序为建设工程监理提出了规范化的建设行为标准 2.建设程序为建设工程监理提出了监理的任务和内容 3.建设程序明确了工程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地4.坚持建设程序是监理人员的基本职业准则 5.严格执行我国建设程序是结合中国国情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的具体体现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