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劳动局投诉

导读:
笼统的讲: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投诉或举报流程:1. 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劳动者的投诉后,必须在5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如果不受理,必须在5天内书面通知投诉人,(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7)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他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8)证人证言如其他一起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劳动见证人等的证言,(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
首先,前去投诉的事项必须在劳动监察受理范围内,那么受理范围有哪些?笼统的讲: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受案范围?
(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
(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拒不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规定等;(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7)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他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人需提供的资料?
基本信息
(1)投诉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2)被投诉用人单位:包括单位名称、住所。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项目部名称、项目经理、联系方式。
(3)投诉请求事项。
(4)事实和理由。
证据要求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证据十分重要,法律面前只认证据。有些劳动者不注意收集证据,只是不停地说“欠我钱”,却没有证据,这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证据内容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写的欠条;
(3)工资单、工资表、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4)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的记录等;(5)工作证、服务证、胸卡、工作服、工作标记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6)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7)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本(应当有用人单位的签字) ;(8)证人证言如其他一起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劳动见证人等的证言;(9)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给客户提供过有偿服务后,客户所出具的工作情况证明;(10)和用人单位领导关于工作情况的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
下列情形举报不予受理:
(1) 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已终了2年以上的。
(2)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属于劳动争议的。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
(3) 举报人已就同一事实和请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4) 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由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例如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对劳动者未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应当由卫生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或处罚。
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
投诉或举报流程:
1. 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劳动者的投诉后,必须在5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如果不受理,必须在5天内书面通知投诉人;2. 受理的投诉最多在两个月内结案;
3. 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劳动者的举报后,必须在7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最长结案期限与举报的结案期限一样都是两个月。
4. 举报人或投诉人要求劳动监察告知自己案件处理结果时,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或投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