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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去世,他的承包地和宅基地该归谁?

冯清琴律师2023.07.10960人阅读
导读: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五保户去世后,村里干部并没有找到愿意安葬老人的人,侄子不愿意,亲近的人不愿意,村里别的人也不愿意,假如是老人侄子不愿意,那会接着找远一点的人,不管是谁,只要承担起了安葬这种事,那老人遗留下来的东西就成为了他的,首先一种是老人留有遗嘱,比如老人在生前,感觉自己快不行了,所以留下了一份遗嘱,遗嘱上说明自己去世后,由侄子或者某个人继承自己去世后的东西,这些东西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

每个村里都会有五保户,这些人由于自身或者意外,导致到了老年时是孤身一人,没有儿女,而且失去了劳动能力。于是,国家会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这就是五保。但很多人会疑惑一下问题,五保户也是有宅基地的,同样也有承包地,当五保户去世后,他们生前的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该归谁?是归村集体重新发包或分配?还是能够归五保户的亲近?比如侄子什么的。其实,这里面分着两种情况,两种情况不同,导致五保户生前的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归属也不一样。  我们分别来说一下。

Ⅰ:五保户的安葬直接关系到归属

在农村,有五保户去世时,村里的干部会在村里寻找能够安葬他的人。注意,这里的安葬并不是要花钱,保葬是五保之列,也就是说,他们去世后,丧葬所产生的费用是当地民政部门出的。那有人就会觉得奇怪了,既然安葬费是当地民政部门出,那还找什么安葬的人?就算是有安葬费,但仍然需要找人安葬,这里牵涉到农村的丧事规矩,去世的人得有人披麻戴孝,得有人摔盆。也就是说,谁担负起了安葬的责任,谁等于是充当了孝子。所以,这个人并不容易找。

村里干部首先会找五保户亲近的人,比如侄子,假如有侄子同意了,那他就是这场丧事的主要人物,他等于最后给老人送了葬。那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生前的宅基地、承包地以及宅基地上面的房子都归他了。这个没有人去抢,也抢不走,等老人安葬完毕就自动成为了他的。假如是老人侄子不愿意,那会接着找远一点的人,不管是谁,只要承担起了安葬这种事,那老人遗留下来的东西就成为了他的。当人家把老人安葬后,侄子跳出来想抢这些东西,那自然有村里干部出面,他也抢不走。所以,在农村,五保户去世后,他们生产遗留下来的东西,大多数时间会直接归安葬他们的人。

但这里有几个特别重要的点需要注意,比如老人的宅基地,上面必须要有房子,当没有房子时,宅基地并不归老人所有,也就是说,老人对宅基地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任何人都是,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当上面没有房子时,安葬老人的人无法把空的宅基地当成是老人遗产给继承,宅基地不是遗产。

同理,老人的承包地也是同样。在承包期内,谁安葬了老人,则拥了老人剩下的承包期,但当承包到期,他就无法再接着种这些地,因为农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集体是发包方,村民是承包方。

所以,当承包期到,村集体有权收回这些土地进行下一轮承包,那之前因为安葬老人而种着老人承包地的人自然也就失去了种的资格。换句话说,就算是安葬了老人,其拥有的也只是老人承包期内承包地的种植经营权,而不是所有权。

当然了,这里面还有第二种情况,那就是没有人安葬老人。

Ⅱ:五保户去世没有人承担安葬时怎么办?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五保户去世后,村里干部并没有找到愿意安葬老人的人,侄子不愿意,亲近的人不愿意,村里别的人也不愿意。那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

只有村里负责安葬,这样就比较简单了。村干部会找村里几个人,什么仪式也没有,直接就挖坑埋掉了。当老人被下葬后,他们生前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怎么办呢?是直接由村里收回去重新分配吗?

其实这里面也有两种情况,我们分别来说一下。

首先一种是老人留有遗嘱,比如老人在生前,感觉自己快不行了,所以留下了一份遗嘱,遗嘱上说明自己去世后,由侄子或者某个人继承自己去世后的东西,这些东西包括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那么,当他去世后,虽然这个人并没有安葬老人,这个人也可以得到老人遗留下来的这些东西。

不管这个人是老人侄子,还是村里一个跟老人看似八杆子打不着的人,他都可以得到。但这里有两个非常重要点,首先还是那句话,想要得到老人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宅基地上需要有房子,房子才能算是遗产,宅基地并不是。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了房子这份遗产,则自动拥了房子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

当上面没有房子时,无法形成继承,因为没有遗产。土地承包经营权也是同样,到了承包期,就会被收回。另外一个需要注意的点就是,此份遗嘱必须有效,有效的意思是必须有证明人在场,必须有强有力的证明。

比如老人让人通知村里干部,来到后,共同商量着写下了这份遗嘱,说自己去世后,把自己遗留的东西给谁,村干部证明,并且盖章,以后老人去世,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并且随着老人去世而开始发挥作用。

第二种情况就是老人并没有立遗嘱,而且老人去世后,侄子以及别人都不愿意安葬老人。

那在这种情况下,村里仍然会找人安葬老人,但当老人安葬后,他宅基地以及承包地不归任何人,村集体是可以收回去的,或者是转包给别人,或者是直接划分给别人,这叫小调整,村集体有这个权力。

而这种时候,突然有侄子跳出来说自己要种,要归自己。对不起,这样是不允许的,当然了,这是可以商量的,比如说村里同意了他种,那他可以种,如果村里不同意,他是不能种的,不能说他是老人侄子的身份就可以,老人没遗嘱,他也没有安葬老人,所以他并没有权利去继承老人的任何东西。

在法律上,侄子并不是直接法定赡养人,自然也就不是法定的继承人,村里不允许,他是不能得到的。

Ⅲ:其实,在农村,一般的情况下,当五保户老人去世,总是会找到人安葬的。因为首先不用自己出钱,只需要操点心就行。所以很多人愿意,但大多数时候都是侄子或者本家小辈来做这件事。当他们安葬过老人,老人遗留下来的东西也就归他们了。也有不是侄子安葬而是外人的,那老人遗留下来的就得归人家。

 

所以,农村不成文的规矩就是谁安葬,老人遗留的东西归谁。当没人安葬时,村里可以收回,也可以重新发包给别人。要看具体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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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保户死后宅基地为村集体所有。首先,针对宅基地的所有权来说,无论任何情况,其产权都属于村集体,所有的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其次,宅基地上的房子,村民对其享有所有权。但是如果是五保户的话,国家向其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所以,五保户去世后,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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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都能够由其继承人继承,只要公民依法享有该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就能被继承。需要注意的是,公民使用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公民,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能被继承的,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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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是不允许作为个人财产非法买卖的。农民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同村)转让,并征得村集体组织同意。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是不能购买农村房屋的。即使私下买卖了,也是不能过户的。《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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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归于五保户个人名下,应视为个人财产,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生前个人使用,去世后如果五保老人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则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三条 五保户是指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在吃、穿、住、医、葬方面享受政府提供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村民。
  • 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如何变更处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如何变更处理

    内容: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兴建房屋的,而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一般是登记在户主名下的,如果分户的,未有宅基地的一方可以申请宅基地,那么农村户主去世宅基地怎样变更处理?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王熙律师
    2021.11.03146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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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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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保户死后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不可以继承遗产,但如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可以继承遗产。如死者的侄子在生前与当事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对五保户进行相应的扶养责任,在死后可以继承当事人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别人欠父母的钱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要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别人欠父母的钱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要吗

    内容:父亲生前欠女儿钱,女儿继承父亲遗产,并让母亲还钱是不合法的,因为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侵蚀人的债务应该用其遗产进行偿还,也就是女儿在没有继承父亲遗产以前,他留下的遗产应该先偿还债务,父亲去世以后,继承人不但要继承父亲的遗产,也要继承父亲的债务,但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债务应该由他的遗产优先偿还,父亲生前欠女儿钱,女儿继承父亲遗产,并让母亲还钱合法吗,但父亲在去世以前欠有债务,虽然这个债主是女儿,但也有偿还的义务,在父亲去世以后应该用他留下的遗产来偿还女儿的债务,这部分遗产不属于女儿继承,等债务算清以后,余下的遗产才应该由女儿和母亲共同继承。

    于海明律师
    2024.03.1144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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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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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分配协议具体是怎么约定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土地,只有使用权,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拆迁补偿怎样作为遗产分割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拆迁补偿怎样作为遗产分割

    内容:若产权人去世就作为产权人的遗产发生继承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来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去世产权人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对房屋本身价值部分的补偿归产权人或其继承人所有,拆迁奖励部分一般是归房屋实际居住人所有,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遗产房屋拆迁补偿款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是怎样的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房分割继承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

    任冰峰律师
    2023.11.2234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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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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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的承包地子女有继承权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父母的承包地子女有继承权吗

    内容:父母的承包地子女有继承权吗没有继承权。但在父母名下老人去世后儿女仍然继续经营,直至下一轮土地确权或国家关系土地政策出台,否则不可改变,但是他不属于继承。《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那么父母的承包地子女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3170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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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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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宅基证使用证是您的名字,说明房子还是你的,房子被老人和长兄强迫卖给长兄了!建议跟他们协商,让他们给您钱,如果给了,去当地的公证处公证下这个事就可以了。
  •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内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农村土地承包法新规定2022年1、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第五十五条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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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076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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