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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能否合法顺延?

张芸律师2021.10.28130人阅读
导读: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能否合法顺延?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能否合法顺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工期延误的情形有哪些?建筑工期延长怎么索赔,工期延长的索赔方式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允许工期顺延,如何认定?肺炎疫情造成工期费用双损失,发包人只补偿一损失的怎商品房开发项目施工工期因新冠疫情导致逾期的施工单位哪些情况下的工期顺延才算合法,工期顺延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条件下可以工期索赔,工期索赔费用如何计算?马晓萍律师:施工合同无效,是否影响建设工程优先受偿马晓萍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与转包存在什

在施工实践当中,我们经常会碰到工期延误的情况,其实在特定的情况下工期是可以允许顺延的,而造成工期顺延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比如:

1、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变更设计;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

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6、工程质量鉴定;

7、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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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回复中...
  • 建设工程劳务合同转包合法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建设工程劳务合同转包合法

    内容:转包属于非法行为1、转包主要有全部转包和肢解分包两种形式。所以,转包不存在合法与否,只能是非法的。据此,以后的工程实务中不能再把劳务分包看作转包而认定无效。那么建设工程劳务合同转包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1637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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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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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根据绿化工程的具体项目进行判断,绿化施工工程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绿化养护工程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 建设工程存在黑白合同,工程款如何结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建设工程存在黑白合同,工程款如何结算?

    内容:《解释一》 第二十三条 发包人将依法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后,与承包人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当事人请求以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建设工程价款依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客观情况发生了在招标投标时难以预见的变化而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除外,(一)工程价款属于实质性内容,原则上变更无效,不能作为结算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结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共同构成了认定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无效规范。

    郭铭芝律师
    2023.07.11315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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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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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是否能主张违约金,在司法实践中的争议比较大。一种意见认为,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应属无效,一方主张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另一种意见认为,《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仍可参照无效合同主张违约责任。但在实践判例中,建设工程合同确认无效的,违约金条款不再适用,但可以按照《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和解除后的处理原则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能否合法顺延?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能否合法顺延?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能否合法顺延?

    崔玉君律师
    2021.10.2813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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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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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工程垫资而言,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国家相关部委是明令禁止的。比如2006年,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但是,《合同法》出台之后,在经济生产领域,国家鼓励合同有效性,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才被认定为无效。上述关于禁止垫资承包的通知属于部门规章,不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评价合同是否有效的效力层级。从目前的法律、行政法规层面看,对于垫资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且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明确了垫资行为的合法性,因此,垫资的建设工程合同是依法有效的。对于施工企业来讲,垫资施工具有较大的风险,因此需要施工企业调查核实发包人的资信情况,比如项目的真实性、项目资金来源以及到位情况、既往经营情况、履约情况、履约能力以及社会信誉等;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垫资利息,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垫资担保,通过多种方式降低自身经营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基本原则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基本原则有哪些?

    内容:在市场经济中,合同作为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协议,签订合同是双方的民事行为。合同一经签订,则成为一个法律文件,双方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二)合同自由原则合同自由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一般国家的法律准则。双方自由表达意见,自己决定签订与否,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三)合同的法律原则建设工程合同都是在一定的法律背景条件下签订和实施的,合同的签订和实施必须符合合同的法律原则。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基本原则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1017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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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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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延误后,主要要看合同中是否约定延误责任,如果实际延误的情形符合合同中约定的延期免责情形,或者是由不可抗力造成,并且有证据证明上述情形。那么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即可,否则合同违约方要对合同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建筑法律法规》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如何签订?是否有勘察合同范本?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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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如何签订?是否有勘察合同范本?

    内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如何签订?是否有勘察合同范本?

    吴梦云律师
    2021.11.0266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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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的工作内容只是装饰和装修,则不符合优先受偿权的要求。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优先权并非单独存在的一类权利,而仅是对某些权利的法律效力的加强,其性质仍未完全脱离其所强化的权利本身的性质。《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第二百零八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二百三十九条,在同一财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抵押的,留置权优先受偿。这里针对的只是动产,因为不动产不能用于留置。《担保法解释》规定,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 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权利义务?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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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权利义务?

    内容:承包人有以下义务: 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义务。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还不得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工作可以进行检查,承包人有义务随时接受对其作业进度、质量进行的检查。那么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746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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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合同可以申请办理延期。延期的条件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增加;发包人变更设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或者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民法典》第八百零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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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特殊性,合同履行的过程,就是将劳动和建筑材料物化在建筑产品的过程。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经履行的内容不能适用返还的方式使合同恢复到签约前的状态,而只能按照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合格,包括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二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是经过承包人修复后,再验收合格。那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合同无效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789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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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当根据什么程序?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当根据什么程序?

    内容: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发包,发包人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发包人应当同中标者订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都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因此发包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那么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应当根据什么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136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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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建设供车合同纠纷应经下列流程解决:1、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的主体范围;2、确认工程施工合同后是否有效;3、请求人民法院对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进行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内容:但是建设工程涉及的东西多,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冯清琴律师
    2023.04.111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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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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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方式有:1、双方自由协商的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建设合同;2、招标投标的方式,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编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类?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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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类?

    内容: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进行分类,建设工程合同则可以分为国内工程合同和国际工程合同。那么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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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761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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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建设工程合作中必须要签订合同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建设工程合作中必须要签订合同吗?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建设工程合作中必须要签订合同吗?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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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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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作为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内容:建设工程不同于其它工作的完成,建设工程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除了具有一般承揽合同的特征以外,还具有一些自己的特点: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仅限于工程的建设;对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国家管理的特殊性;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建设工程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那么作为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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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790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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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收取“居间费”、“介绍费”,合法吗?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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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收取“居间费”、“介绍费”,合法吗?

    内容: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收取“居间费”、“介绍费”,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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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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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网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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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网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内容:);5、施工合同备案、施工合同6份原件;、施工合同备案表6份;、中标通知书1份;、招标文件原件1份;、类别确认书1份。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那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网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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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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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纠纷异地能起诉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注意问题?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工程纠纷异地能起诉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注意问题?

    内容:工程纠纷异地能起诉吗?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注意问题?

    周春花律师
    2021.11.0241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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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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