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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负债成员也要还债吗

于海明律师2024.01.16575人阅读
导读:

2、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扩展资料:合作社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的合作社,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合作社倒闭后法人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吗?

法律分析:按照传统的民法理论,破产是法人有限责任的必然结果,法人以其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作社贷款社员有责任吗

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贷款吗?具体需要哪些手续?

农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贷款,要确保已经满足了以下条件,不然是不能办理的。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

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无不良贷款及欠息。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二、贷款

贷款简单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

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

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贷款吗?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可以向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贷款。

2、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按时向农村信用社报送有关材料;

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合作社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的合作社;

(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按时向信用社报送有关资料;

(四)依法从事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生产经营有效益;

(五)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能够提供信用社认可的担保;

(六)在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新成立的合作社必须把注册资本金存入所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资信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要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信誉良好,无不良嗜好,无逃废信用社债务的行为;

(八)具有与合作社经营相适应的熟知养殖、种植等技术的专业人员或能够持续、稳定地获得相适应的养殖、种植等技术支持;

(九)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具有2年以上(含)与合作社经营业务相关的从业经历;

(十)信用社要求的其它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

合作社可以贷款吗

合作社是可以贷款的,合作社全称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贷人的贷款额度根据其信用状况、综合还款能力、资产负债以及经营效益等情况来确定。农村信用合作社社员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70%。农村信用合作社社员的贷款享受优惠利率,详细优惠政策由县、市、区结合该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农民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新中国成立了后,我们党在经过土地改革,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逐步组织引导农民通过发展互助组、初级社等形式,把农民组织起来,迅速解放和发展了农业生产力。之后,以生产、供销、信用为主的“三大合作社”在农村普遍建立起来。随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提前完成,进入了人民公社时期,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道路也经历了20多年的曲折探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开展生产经营合作的意愿不断增强,合作实践不断丰富。为满足农民群众合作起来的需求,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自此我国农民合作社走上了依法发展的快车道。

 

截至2020年11月为止,全国农民合作社达到224.1万家,坚持以农民为主体,辐射带动近一半的农户。农民合作社加强社际联合,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收益,组建联合社1.3万余家,社均带动12个单体合作社,经营收入是单体合作社近4倍。贫困地区共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72万家,吸纳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发展乡村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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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农村合作社贷款条件是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法律规定农村合作社贷款条件是什么?

    内容: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并经过年鉴的贷款卡;☆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社员贷款的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或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户口所在地或固定住所必须在信用社的服务辖区内;☆ 有合法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在信用社开立存款账户;☆ 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 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那么法律规定农村合作社贷款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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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申请破产后需要偿还债务吗以及偿还顺序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公司申请破产后需要偿还债务吗以及偿还顺序

    内容:生活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公司申请破产和偿还债务的问题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在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后,债权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公司申请破产后还是需要偿还债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首先偿还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然后偿还破产企业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最后偿还破产公司的债权。那么公司申请破产后需要偿还债务吗以及偿还顺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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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有影响吗

    内容:然而,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代偿责任,可能会面临经济风险和信用损失,那么,担保人的责任到底会对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综上所述,担保人的责任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有着复杂的影响,担保人的责任对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有着直接的影响,担保人的存在使得债务人觉得即使自己无力偿还债务,也有人可以替他负责,从而导致债务问题的进一步恶化,在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能会向担保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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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执行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该如何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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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被执行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该如何讨债!

    内容:《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下面为大家讲解:被执行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该如何讨债!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后一种情况下,讨债人应耐心调查、取证,在握有真凭实据后,可立即请求人民法院实施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那么被执行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该如何讨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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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承人有义务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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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人有义务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吗

    内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反之,被继承人所欠下的债务,虽是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但是实际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的,就不能认定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而应作为家庭债务,由家庭成员共同负担。那么继承人有义务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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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作社负债成员也要还债吗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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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合作社负债成员也要还债吗

    内容:2、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扩展资料:合作社向信用社申请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规范化的合作社,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依法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规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自有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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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风险的管理建议(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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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债务风险的管理建议(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管理)

    内容:只有预先制定好负债偿还计划,中小企业才能更为有效地降低债务融资风险,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短期内无法满足支付债务和其他短期负债的能力,从而导致企业的财务困境,(四)制定切实的负债偿还计划企业利用负债经营加速发展,就必须从加强管理,加速资金周转上下功夫,努力降低资金占用额,缩短生产周期,提高产销率,降低应收账款,使企业在充分考虑影响负债各项因素的基础上,谨慎负债,当房地产企业面临流动性风险时,可能会出现以下影响:1.债务违约:如果企业无法及时偿还债务,可能会导致债务违约,从而损害企业信用。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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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来判定诉讼是否为或有负债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谁来判定诉讼是否为或有负债

    内容: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五条 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或有负债包括哪些或有负债包括应收票据贴现,债务担保,未决诉讼和未决仲裁,分别介绍如下:一、或有负债内容:1、应收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是指企业以贴现的方式将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或其它单位,从而负有可能支付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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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亲不还债向儿子要是否合法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父亲不还债向儿子要是否合法

    内容:父亲不还债向儿子要合法吗不合法(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的规定,遗产债务的清偿,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限定继承原则,即对于负债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必清偿。(二)根据上诉法律规定,子没有代替父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如果是以公司名义对外欠债,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其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的,老子的个人财产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老子抽逃公司注册资本等行为。那么父亲不还债向儿子要是否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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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分析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如何分析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

    内容:通过计算企业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可以了解企业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通过计算资产负债率,可以了解企业偿还长期债务的能力。但笔者认为,单纯分析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是不能反映公司真实的偿债能力的,而应该与公司的获利能力结合起来分析。相反,如果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较高,但只要该公司的息税前利润率高于公司负债的资金成本及该公司的获利能力较强,并且该公司处于发展阶段以及朝阳行业的话,则该公司从偿债能力指标分析来看,短期内偿债能力较差,但是,长期而言,该公司的偿债能力是可以肯定的。那么如何分析企业偿还债务的能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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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偿还债务是什么意思 偿还债务应遵循哪些原则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偿还债务是什么意思 偿还债务应遵循哪些原则

    内容:偿还债务这个词在生活中并不陌生,而偿还债务是什么意思可能很多人并没有很了解,偿还债务应遵循哪些原则你知道吗?偿还债务应遵循哪些原则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偿还债务全面履行原则,也称适当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那么偿还债务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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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力偿还债务会坐牢么,无力偿还债务会怎样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无力偿还债务会坐牢么,无力偿还债务会怎样

    内容:如果债务属于刑事债务,比如犯罪所得、法院判决、裁定的债务等,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但是,如果债务属于刑事债务,比如诈骗、侵占等犯罪所得,或者涉及到法院判决、裁定的债务,无力偿还债务可能会导致坐牢,此后,王某一直没有偿还债务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综上所述,无力偿还债务并不一定会坐牢,但如果债务涉及到刑事犯罪,或者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债务但故意不偿还,那么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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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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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离婚被负债该如何处理?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关于离婚被负债该如何处理?

    内容:避免债务分割后,另一方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承认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协议,起诉你偿还债务。那么关于离婚被负债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974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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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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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欠了债法定代表人需要还吗,公司欠债法人需要承担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公司欠了债法定代表人需要还吗,公司欠债法人需要承担吗

    内容:法人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格,像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独立于主管部门,独立于企业成员,有独立的财产权利与财产责任。但现实中,很多债权人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时,通过各种形式骚扰法定代表人个人,逼迫其用家庭财产还债,给法定代表人带来很大困扰。公司欠了债法定代表人需要还吗?

    黄东洁律师
    2023.07.2621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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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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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丈夫经营个体工商户对外负债有钱妻子是否有还钱义务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丈夫经营个体工商户对外负债有钱妻子是否有还钱义务

    内容:丈夫经营个体工商户对外负债有钱妻子是否有还钱义务个体工商户,是个人或家庭以其所有财产对外承担债务的组织形式。个人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用家庭共同财产投资,收益供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的,应视为家庭经营,其债务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工商户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对外以户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个体工商户无论是由公民个人经营还是家庭经营,对外均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户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那么丈夫经营个体工商户对外负债有钱妻子是否有还钱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21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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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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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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