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工程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如何认定?
导读:
哪些工程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如何认定?
做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提前熟悉了解到各个施工环节以及前期招投标准备,有的项目达到法规限额就必须要进行招标活动,因此,了解清楚国家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其中更具体的规模标准是很有必要的,能够帮助我们遵守法律,顺利完成招投标活动。那么,哪些工程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
哪些工程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如何认定?
湖南安必信律师事务所周理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另外,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周理律师解析:
在对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认定时,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的认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新规定的,适用其新规定。
如果是建设单位属于法定必招的项目而没有进行招标的,其法律后果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必信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法律工作30余年,执业理念:尊重法律,匡护正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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