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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2021.11.23343人阅读
导读: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3、领取营业执照;

4、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5、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婚姻家庭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二、《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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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具体如下:1、拟订股改方案或公司组建方案;2、与中介机构讨论确定企业股份制改制方案及资产重组方案;3、向市工商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4、向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公司从事有关业务的申请;5、签定发起人协议书;6、提出申请,由市人民政府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从事哪些业务_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从事哪些业务_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内容: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法律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李楠楠律师
    2022.05.06223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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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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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主要包括:1、有依法承担公司筹办事务的发起人;2、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3、有符合公司章程的股本总额;4、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 集资诈骗无期徒刑的立案标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集资诈骗无期徒刑的立案标准

    内容:自然人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要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翁玉素律师
    2022.03.26745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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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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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数量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必须依照规定申报文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发起人应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制定章程草案。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 小公司怎么办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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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小公司怎么办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首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遵照《担保法》第78条第3款,应“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仅指外商投资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以其拥有的股权为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⑶除非外方投资者以其全部股权设立质押,外方投资者以股权出质的结果不能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 25%。另外,公司能否接受该公司的股东以其拥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出质,对此,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允许的。那么小公司怎么办股权质押?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89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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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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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下列方式可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1、发起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2、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发行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内容: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1.23343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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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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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立条件有: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 如何注册股份有限公司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如何注册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张旭律师
    2022.03.25374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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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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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债权质押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一般债权质押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内容:在我看来,质押合同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上都应当完备,以便使质押合同能够实质生效,以使质权人的利益切实得到保护,从而使一般债权质押发挥其应有效用。关于一般债权质押的设立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1416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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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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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债权质押有什么设立条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一般债权质押有什么设立条件

    内容:一般债权质押有什么设立条件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必须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签订书面的质押合同。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关系除可单独签订质押合同外,也可以由主合同的质押条款体现。质押合同属实践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并不必然成立、生效,只有在动产质权的标的物即质物交付时才成立、生效。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一般债权质押有什么设立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433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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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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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且持续经营能力;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等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股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股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内容:总之,在进行公司股权转让时,必须注意以上法律问题,确保转让的合法性、程序性和有效性,避免因操作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风险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突破二个的下限或五十个的上限,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五个这是公司设立的条件,也应为公司存续的条件,股东转让股权不得导致股东人数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结果,公司股权转让必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股权转让的合法性:股权转让必须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

    李孟阳律师
    2023.10.2066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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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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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呢

    内容:2、法律分析: 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1、法律分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4、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张嘉娱律师
    2023.11.2934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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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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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内容: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那么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85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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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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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需要经过的程序如下:1、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2、申请名称预先核准;3、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4、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5、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 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有哪些原因?股权质押的条件有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有哪些原因?股权质押的条件有

    内容:解除质押就是对质押的解除。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仅指外商投资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以其拥有的股权为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⑶除非外方投资者以其全部股权设立质押,外方投资者以股权出质的结果不能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 25%。那么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有哪些原因?股权质押的条件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025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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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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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房产中介机构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房产中介机构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内容: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具备法定条件,缺一不可。

    刘晓红律师
    2022.03.2496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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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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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准备以下文件:1、公司住所证明;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3、批准文件;4、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5、公司章程;6、财务审计报告;7、验资证明;8、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9、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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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1、当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之间的关系视为合伙关系,由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发起人承担个人责任或者连带责任;2、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的连带责任等其他法律后果。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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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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