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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出让需破解价差难题

黄东洁律师2021.12.1553人阅读
导读: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作出了关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有条件地上市流转的新规定。笔者在学习中,觉得贯彻、实施这一新规定,需要破解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村集体直接出让价与政府征地补偿价两者价差悬殊这一难题,兹提请大家共同研究、探讨。显然,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由村集体直接出让使村民能分享到的收益,大大多于被政府征用而得到的征地补偿费。那么集体建设用地出让需破解价差难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作出了关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有条件地上市流转的新规定。笔者在学习中,觉得贯彻、实施这一新规定,需要破解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村集体直接出让价与政府征地补偿价两者价差悬殊这一难题,兹提请大家共同研究、探讨。显然,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由村集体直接出让使村民能分享到的收益,大大多于被政府征用而得到的征地补偿费。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出让需破解价差难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作出了关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有条件地上市流转的新规定。笔者在学习中,觉得贯彻、实施这一新规定,需要破解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村集体直接出让价与政府征地补偿价两者价差悬殊这一难题,兹提请大家共同研究、探讨。

《决定》第三部分第(二)条中规定:“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按此规定,城镇建设规划区外的农村(包括乡镇政府驻地之外的小集镇),其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包括存量建设用地和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按用地计划指标经审批同意的耕地转建设用地),在符合村镇建设规划的条件下,可以由村集体(包括拥有其土地所有权的行政村集体或村民小组集体),经招拍挂公开出让其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村民从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中将获利较多——就我们浙江余姚市现状看,一些交通便利、人口较多的中心村(小集镇)中工业用地、服务业用地多年期使用权的出让价已分别达到40万元/亩、80万元/亩。如果是存量建设用地,其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上缴的税费很少,村集体得益将达到每亩30多万元或70余万元;如果是耕地转建设用地,扣除上缴税费约每亩近20万元,村集体得益(包括给被转用土地原承包户的补偿金)也有约每亩20万元或60万元。但如果是城镇建设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被国家(或城镇政府)征用,或者是城镇规划区外的农村集体土地因修建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公益性设施而被征用,像浙江余姚市内近几年的征地补偿价仅仅是每亩4万元左右。显然,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由村集体直接出让使村民能分享到的收益,大大多于被政府征用而得到的征地补偿费。

由于征地补偿价与集体土地村集体直接出让价之间价差悬殊,所以,贯彻《决定》中关于集体建设用地有条件流转的新规定,修订《土地管理法》中关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的条款,应深入研究以下几个深层次的难点问题:第一,政府以后因建设公益性项目征用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价依据什么来确定?是否要将当地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由村集体直接出让的市场价作为定价的重要依据?第二,因征地补偿价达不到被征地农民的预期价位而农民不同意征地、不肯在征地补偿合同上签字怎么办?第三,国家(或城镇政府)为兴建公益性项目征地导致村民所得补偿价低于邻近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价,这对被征地农民是否公平?国家(或城镇政府)能否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这些疑难问题,想必在贯彻、实施《决定》中关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有条件地上市流转的新规定时,绕不开,躲不了,不能不直面并妥善地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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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建设用地出让需破解价差难题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集体建设用地出让需破解价差难题

    内容:《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作出了关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有条件地上市流转的新规定。笔者在学习中,觉得贯彻、实施这一新规定,需要破解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村集体直接出让价与政府征地补偿价两者价差悬殊这一难题,兹提请大家共同研究、探讨。显然,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由村集体直接出让使村民能分享到的收益,大大多于被政府征用而得到的征地补偿费。那么集体建设用地出让需破解价差难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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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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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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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要用于非农业建设,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获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只有获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将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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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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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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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违规买卖交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有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集体进行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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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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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50年;商业、文体、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40年。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鹤壁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法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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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壁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法

    内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鹤壁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存量建设用地和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新增的集体建设用地。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鹤壁市行政区域内,在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和建制镇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城市规划区外的集体建设用地应当优先确定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使用。那么鹤壁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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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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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集体建设用地房屋订立的合同效力如下:双方当事人就租房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成立,一般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双方一经签字盖章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租房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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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内容:此外,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需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出让合同及附条件的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承担相应的土地收益金等土地使用费用,综上所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国家或集体授予企业或个人使用土地进行建设项目,因此,在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和使用过程中,特别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2014年的&ldquo,一旦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合法地使用土地,建设住宅、厂房、商铺等各类建筑物。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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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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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法有:可以通过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并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肇庆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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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肇庆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

    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肇庆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转租、抵押,必须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第九条 已流转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除下列情形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前不得收回。那么肇庆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细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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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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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土地界址、面积;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基本情况;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出让金数额及支付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二)土地界址、面积等;(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 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

    内容: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属于民事合同,虽然各级人民政府代表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签订出让合同,但是该合同属于国家以民事主体的身份与其他主体从事的交易行为。物权法结合目前建设用地出让的新情况,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那么对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1547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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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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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有哪些

    内容: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有哪些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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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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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建设用地评估是怎样的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集体建设用地评估是怎样的

    内容:集体建设用地评估是怎样的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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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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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

    内容:但是,一些地方仍存在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非法批准建设用地等问题,并且有蔓延上升之势。为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利用涉及全民族的根本利益,必须服从国家的统一管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那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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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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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木斯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规定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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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佳木斯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规定

    内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佳木斯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维护集体土地权益和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促进土地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第六条集体建设用地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应当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那么佳木斯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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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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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

    内容: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日前农民集体还不能直接出让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使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直接进入土地一级市场。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进一步研究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而且,集体建设用地制度如何改革,还是需要通过修改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从根本上解决,目前物权法对此作出规定的时机还不成熟。那么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作为建设用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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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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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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