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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航线和航次的概念

周春花律师2021.12.25220人阅读
导读:

狭义的航线是船舶航行在海洋中的具体航迹线,也包括画在海图上的计划航线。(二)航次船舶为完成某一次运输任务,按照约定安排的航行计划运行,从出发港到目的港为一个航次。如果航次生产活动中遇有空放航程,则应从上航次船舶在卸货港卸货完毕时起算;如果遇有装卸交叉作业,则航次的划分仍应以卸货完毕时为界。4)卸货阶段:指船舶抵达卸货港,等待泊位和停靠码头卸货的整个阶段。那么船舶航线和航次的概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狭义的航线是船舶航行在海洋中的具体航迹线,也包括画在海图上的计划航线。(二)航次船舶为完成某一次运输任务,按照约定安排的航行计划运行,从出发港到目的港为一个航次。如果航次生产活动中遇有空放航程,则应从上航次船舶在卸货港卸货完毕时起算;如果遇有装卸交叉作业,则航次的划分仍应以卸货完毕时为界。4)卸货阶段:指船舶抵达卸货港,等待泊位和停靠码头卸货的整个阶段。关于船舶航线和航次的概念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航线

航线有广义和狭义的定义。广义的航线是指船舶航行起讫点的线路。狭义的航线是船舶航行在海洋中的具体航迹线,也包括画在海图上的计划航线。

1.按性质来划分航线

推荐航线:航海者根据航区不同季节、风、流、雾等情况,长期航行实践形成的习惯航线。由航海图书推荐给航海者。

协定航线:某些海运国家或海运单位为使船舶避开危险环境协商在不同季节共同采用的航线。

规定航线:国家或地区为了维护航行安全,在某些海区明确过往船舶必须遵循的航线。

2.航线按所经过的航区分

航线分为大洋航线、近海航线、沿岸航线等。

(二)航次

船舶为完成某一次运输任务,按照约定安排的航行计划运行,从出发港到目的港为一个航次。班轮运输中航次及其途中的挂靠港都编制在班轮公司的船期表上。

对船舶航次生产活动的认识,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航次是船舶运输生产活动的基本单元,即航次是航运企考核船舶运输生产活动的投人与产出的基础。

(2)航次是船舶从事客货运输的一个完整过程,即航次作为-种生产过程,包括了装货准备、装货、海上航行、卸货等完成客货运输任务的各个环节。

(3)船舶一旦投入营运,所完成的航次在时间上是连续的,即上一个航次的结束,意味着下一个航次的开始,除非船舶进坞维修。如果航次生产活动中遇有空放航程,则应从上航次船舶在卸货港卸货完毕时起算;如果遇有装卸交叉作业,则航次的划分仍应以卸货完毕时为界。

(4)报告期内尚未完成航次,应纳入下一报告期内计算,即:年度末或报告期末履行的航次生产任务,如果需跨年度或跨报告期才能完成,则该航次从履行时起占用的时间和费用都需要转入下一年度或下一报告期内进行核算。

(5)航次的阶段

1)预备航次阶段:指船舶开往装货港的阶段。

2)装货阶段:指船舶抵达并停靠装货港,等待泊位和装载货物的整个阶段。

3)航行阶段:指船舶离开装货港开往卸货港的整个阶段。

4)卸货阶段:指船舶抵达卸货港,等待泊位和停靠码头卸货的整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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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船舶航线和航次的概念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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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船舶航线和航次的概念

    内容:狭义的航线是船舶航行在海洋中的具体航迹线,也包括画在海图上的计划航线。(二)航次船舶为完成某一次运输任务,按照约定安排的航行计划运行,从出发港到目的港为一个航次。如果航次生产活动中遇有空放航程,则应从上航次船舶在卸货港卸货完毕时起算;如果遇有装卸交叉作业,则航次的划分仍应以卸货完毕时为界。4)卸货阶段:指船舶抵达卸货港,等待泊位和停靠码头卸货的整个阶段。那么船舶航线和航次的概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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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船舶碰撞、触碰案件中如何计算船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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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舶碰撞、触碰案件中如何计算船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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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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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权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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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保全的概念与意义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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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保全的概念与意义有哪些

    内容:合同保全的概念与意义有哪些合同保全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法律赋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撤消权,以维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度。只有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督促债务人切实履行义务,才能促成交易的实现,实现市插的有序化发展。在代位权行使时,第三人不得以其与债权人无合同关系为由抗辩,必须依债权人的请求,及时向债务人履行,否则会构成对债务人的违约。撤消权的成立要件因无偿行为和有偿行为而不同。撤消权的行使与效力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即从行为开始发生时起失去约束力,因此,撤销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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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非婚生子女,法律上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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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什么是非婚生子女,法律上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是什么

    内容:非婚生女子的继承权,依法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和生父的关系,必要时可通过生母提出的证据或其他人证、物证加以证明。那么什么是非婚生子女,法律上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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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社会抚养费的概念以及发生情况

    内容: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那么社会抚养费的概念以及发生情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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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法律规定、抚养费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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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法律规定、抚养费

    内容:非婚生子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那么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法律规定、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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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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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船舶碰撞、触碰案件中的损害赔偿还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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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船舶碰撞、触碰案件中的损害赔偿还包括哪些?

    内容:根据1995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七百三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的规定,船舶损害赔偿还包括:1.合理的救助费,沉船的勘查、打捞和清除费用,设置沉船标志费用;2.拖航费用,本航次的租金或者运费损失,共同海损分摊;3.合理的船期损失;4.其他合理的费用。那么船舶碰撞、触碰案件中的损害赔偿还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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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孕的概念是什么,代孕子女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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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代孕的概念是什么,代孕子女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代孕的概念是什么,代孕子女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代孕的概念代孕,俗称“借腹生子”,指将受精卵子植入非妻子的女性的子宫,替代妻子对受精卵进行孕育,或者是将丈夫的精子植入代孕母亲的子宫的行为。而代孕母亲同意且实施代为怀孕分娩的行为,其本意并非要与所生子女发生母子女关系,法律尊重这一意思表示,应视为其放弃了认定所生子女为己之子女的权利,故二者间不发生母子女关系。那么代孕的概念是什么,代孕子女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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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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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船舶碰撞都有责任怎么赔偿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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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发生船舶碰撞都有责任怎么赔偿

    内容:碰撞船舶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适航及安全管理证书,登记船舶所有人在妥善装备船舶以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或未参与船舶的驾驶与营运的情况下,应认定其对于案涉事故中侵权行为的发生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当两艘或多艘船舶发生碰撞,双方都有责任时,赔偿责任的确定便成为当事人最为关心的问题,船舶碰撞产生的赔偿责任由船舶所有人承担,碰撞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并经依法登记的,由光船承租人承担,根据海商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互有过失责任的船舶碰撞,各船过失程度的认定,决定了船舶所有人等责任主体的责任承担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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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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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社会抚养费概念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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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2022社会抚养费概念

    内容:何谓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在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授权省级政府确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并把直接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权力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社会抚养费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社会抚养费是从过去的计划外生育费演变而来的。那么2022社会抚养费概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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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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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船舶工程合同纠纷,造船合同纠纷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船舶工程合同纠纷,造船合同纠纷

    内容:法律主观:海事法院管辖第一审海事案件和海商案件,不受理刑事案件和其他民事案 ...,该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为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此类案件实行专属管辖,海事法院管辖范围法律分析: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确定海事法院受理我国法人、公民之间,我国法人、公民与外国或者地区法人、公民之间,外国法人或者地区法人、公民之间的下列案件: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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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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