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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包销和商品房买卖的区别

张芸律师2021.12.25590人阅读
导读:

商品房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房屋并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他方,他方受领房屋并支付价款的行为。《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即开发商将已建成的符合销售条件或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房屋向社会公开出售,社会公众购买房屋的行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是买卖的目的。商品房包销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包销期满,对包销人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的行为。那么商品房包销和商品房买卖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商品房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房屋并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他方,他方受领房屋并支付价款的行为。《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即开发商将已建成的符合销售条件或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房屋向社会公开出售,社会公众购买房屋的行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是买卖的目的。商品房包销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包销期满,对包销人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的行为。关于商品房包销和商品房买卖的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商品房包销与商品房买卖的区别?

商品房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房屋并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他方,他方受领房屋并支付价款的行为。《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即开发商将已建成的符合销售条件或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房屋向社会公开出售,社会公众购买房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买卖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行为。据此,商品房买卖特征表现为:①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约定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协议,通过买卖,开发商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是买卖的目的。但在民法理论上,买卖合同有两种含义,一是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为转移一定实物的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即实物买卖;二是出卖人转移其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另外还有其他各种财产权)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为实物买卖和权利买卖的合体。买卖合同的标的究竟是物的所有权还是财产权,各国立法例不同。我国现行法中,并未把上述财产权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关于它们的“买卖”另用相应的有名合同予以调整。②买受人必须将房屋的价款交付给开发商。买卖合同是以金钱货币为对价的有偿合同,出卖人向买受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目的是为了换取买受人的一般等价物即货币,而买受人要取得财产所有权就必须向出卖人支付相应数量的货币。开发商将房屋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则向开发商给付价金,两者互为对价,反映了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关系,体现了等价有偿的市场交换规律。③房屋买卖是双务合同。开发商有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的义务,而买受人有问开发商给付价款的义务,当事人双方互付给付义务。并且这种给付义务是与他们各自的权利相关联的,开发商负有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的义务,同时享有请求买受人给付价款的权利:买受人负有向开发商给付价款的义务,同时享有请求开发商移转房屋所有权的权利。④房屋买卖是诺成合同,开发商和买受人就房屋买卖内容达成一致,不必以房屋交付为条件,合同即告成立。

商品房包销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包销期满,对包销人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的行为。其特征表现为:①包销人包销商品房的目的,是为了赚取包销基价与销售价之间的差额,而不是为了直接买进开发商的商品房。②商品房的买卖是以所有权转移为标志的,包销人对包销房屋进行销售时,并没有取得所有权,所以他要以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包销人对外联系买家,开发商与买受人订立买卖合同,从法律上讲,买卖关系是在开发商与买受人之间设立的。③商品房的每一次买卖都要缴纳各种税费,包销人从开发商那里将商品房买来,再卖给买受人,两次支付这些数额不低的费用,对于包销人来说就失去了包销的意义。④我们要谈的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的内部关系而非开发商和包销人与买受人之间的外部关系,开发商和包销人与买受人之间的关系为买卖关系是毋庸置疑的,而在包销期限内,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并不存在买卖关系,因为包销人包销的目的不是取得所有权。包销期限届满,包销人买入剩余房屋是开发商与包销人在包销结束之后按照包销合同的约定,转化为买卖关系,这个买卖关系是以包销房屋没有全部卖出为条件的。也就是说,包销合同中约定了包销人必须买入剩余房屋的义务,随着包销期满、包销人对于剩余房屋的买入,包销关系转化为买卖关系。如果包销人已先期将包销款全部支付开发商,开发商只需将包销人购入的房屋的所有权办理至包销人名下即可:如果包销人剩余部分房屋的包销款尚未支付开发商,则应在付齐包销费后,取得房屋所有权。需要强调的是,开发商买入剩余房屋的价格必须是包销基价。

综上,商品房买卖与商品房包销虽然都是一方支付价款,一方交付房屋,但买受人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房屋的所有权,而包销人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包销基价与销售价之间的差额,包销人最后将剩余房屋买入,是包销关系的结束,买卖关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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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有何区别?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安置房与商品房之间有何区别?

    内容:很多人都会有疑问,安置房到底是什么呢?它为什么会存在呢?其实就是政府为了不让拆迁给民众带来太多困扰,设置了很多的安置房给拆迁户用。但是,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解密一下这两者的区别。

    李楠楠律师
    2022.12.133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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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备证据法院起诉解决,以对方欺诈,重大误解要求撤销合同
  • 还建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在哪里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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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还建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在哪里

    内容:二、还建房与商品房房产证的区别1、定义上的区别:一般来说,还建房是指政府或开发商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一些设施建设项目时,针对被拆迁户无房可居时所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还建房它由于是集体拥有的,所以这一类的房子在交房的时候,是不能够马上就能够办理处两证,而是要等到两年之后或者是在五年之内才能够办理出房产证明,而且在其中的土地证明除非是有村委的负责人去到土地局,将集体证明进行分割成一个个的个人小证,3、交易上的区别:因为还建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该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法律、法规的要求的规范之外,还会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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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4105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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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协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区别如下: 1、商品房买卖协议指的是买卖之前一种协议,作为开发商在不具备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 2、商品房买卖合同更加详细,认购书中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 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回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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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回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内容:因此,如果回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并且领取了房产证,那么它就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如果您的拆迁安置房拿到了房产证,政策并没有说不能进行交易,或者说限制交易的期间届满,此类拆迁安置房和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区别,因此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是可以进入市场流通进行买卖的,回迁安置房一般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征收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综上所述,回迁安置房能不能买卖,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在购买或出售回迁安置房时,要先明确该安置房屋的性质、来源、权属、政策等情况,签订有效合法的买卖合同,并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回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吴梦云律师
    2023.07.10697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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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签订细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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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如何签订细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内容:需要通过以下几招方有可能签订细致的合同:〇、背景理解:要知道这份合同适用于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各位知道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吗?例如网上流传较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范本204条》。那么如何签订细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2549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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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销售合同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2)商品房基本情况;(3)商品房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5)交付条件和日期。
  • 债权转让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区别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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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债权转让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区别

    内容:如今,很多借款人的债务很难追回的情况下,债权人会把自己的债权低价出售给别的机构或者个人,那么,债权转让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区别?今天,大律网的律师为您整理了如下的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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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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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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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确定)

    内容:《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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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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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人的利益保护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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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人的利益保护

    内容:大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仅涉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还有可能涉及包销商、建筑商、按揭银行以及其他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包销人的诉讼地位及法律责任的认定,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包销商在诉讼中的地位 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出卖人与买受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在发生纠纷时,出卖人应被列为第一被告;基于上述包销行为特殊的法律属性,包销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案件的处理结果往往涉及返还购房价款、赔偿损失等,因此,买受人可以选择将包销人作为共同被告。由于《商品房买卖解释》第20条规定,法院应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人的利益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591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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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中的违约金该如何确定(商品房买卖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商品房买卖中的违约金该如何确定(商品房买卖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内容:商品房买卖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法律主观:商品房违约金 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 损失赔偿额 的计算方法,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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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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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是否可以购买安置房?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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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是否可以购买安置房?

    内容:2.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情况,这类安置房与商品房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被安置人的个人财产,在上市交易方面没有限制,4、产权登记: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3.安置房的上市交易与普通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在取得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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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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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

    内容:不具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前三个条件的开发商所签订的预售商品房合同、应确认其无效,有利于保护承购人的合法权益,以促使开发商规范开发、依法预售,维护整个房地产业的长期利益是有益的。这种情况下的预售房合同应当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的一种,这种合同如果当事人发生纠纷以后,但在起诉前预售房开发商能及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取得预售商品房许可证。如果具备“五证”应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那么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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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协议书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房屋买卖协议书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

    内容:购房协议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同时还要符合购房协议的生效条件。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针对购房协议进行更为具体详尽的约定,但是如果购房协议中没有涉及上述各方面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那么房屋买卖协议书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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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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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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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怎么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民法典

    内容:如仲裁结果双方不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用诉讼的途径解决房产纠纷,当事人就需要找专业的律师代理,签了房屋认购书一定要买房吗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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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区别

    内容:规章是规制商品房交易合同本约的规范性文件,规章的条款适用于本约合同而非预约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也是指本约应当具备的合同条款,而非预约必备条款。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认购书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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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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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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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内容:原告于签订协议当日将房款人民币 114,000 元暂存于中介方“ww公司”,由中介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该笔房款交于被告。被告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付清所有房款,并通知原告办理进户手续,原告支付房款 22.8 万元。因房价上涨因素,被告单方面违约,故请求判令被告履行《转让协议》、履行交房义务并与原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4年 7 月 22 日,因得知被告已将系争房屋再次转让给了案外人,并已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故原告被迫变更诉讼请求,撤销原第一条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 905,550 元。那么房产律师:商品房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0517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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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包销和商品房买卖的区别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商品房包销和商品房买卖的区别

    内容:商品房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房屋并移转房屋所有权于他方,他方受领房屋并支付价款的行为。《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即开发商将已建成的符合销售条件或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房屋向社会公开出售,社会公众购买房屋的行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是买卖的目的。商品房包销是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包销期满,对包销人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的行为。那么商品房包销和商品房买卖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2.2559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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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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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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