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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2021.12.29720人阅读
导读:

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年期修正

1.实质

2.修正方法

(1)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K=1-1/(1r)m/[1-1/(1r)n]

式中: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

n——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地价进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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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时,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在开庭前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将作出判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
  •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可以吗

    毋磊颖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毋磊颖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可以吗

    内容: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综上,土地使用权赠与属于转让。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予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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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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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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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对于困难家庭一般村里或者镇里都有相关政策扶持,可以申请困难家庭帮扶或者补助,如果是上大学还有无息贷款,也可以申请助学金等,有父母是不能申请办理孤儿证的,具体办理孤儿证的条件需要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
  • 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规定是怎样的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那么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2922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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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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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如下:1。招标转让。2.拍卖转让。3.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的行为。
  • 土地使用权确证必须要办理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土地使用权确证必须要办理吗?

    内容:土地使用权确证必须要办理的。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办法包括: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权确证必须要办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943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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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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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产证的单位,办理工作流程如下:在收到不动产过户登记申请后,需要通知买卖双方带上相关材料,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并提醒买卖双方要缴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等费用,然后告知买卖双方到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房产证。
  • 离婚办理按揭流程是怎样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离婚办理按揭流程是怎样

    内容:离婚之后贷款买房,除了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其他资料和为离婚时是一样的。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那么离婚办理按揭流程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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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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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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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的性质是怎样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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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小产权房的性质是怎样

    内容:“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中国实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权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村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那么小产权房的性质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1.0622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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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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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是怎样的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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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是怎样的

    内容: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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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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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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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房的流程是:购房人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提出认购申请,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售房单位核准计算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人支付定金,售房单位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领房地产权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什么叫房产质押,房产质押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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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什么叫房产质押,房产质押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产抵押均以房产为抵押物。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那么什么叫房产质押,房产质押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543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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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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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土地使用权正常几个名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办理土地使用权正常几个名字?

    内容: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在用地人是自然人时,用地人的死亡会使其继承人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在用地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时,其合并或分立也会导致合并或分立之后的主体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办理土地使用权正常几个名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9158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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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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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以及办理登记程序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以及办理登记程序

    内容: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抵押办理(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及抵押变更登记1、除国家机关、公益设施外,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若土地登记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再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那么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以及办理登记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999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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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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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法院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婚姻中的双方,在协商一致、或者协商不能一致时,在法院办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育并分割财产的办理方式。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暂时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六个月内不能重新起诉离婚。被判决准予、或者不准离婚的,任何一方认为该判决不符合己方要求、或判决不当的,可以在接到判决书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有不稳定因素存在,建议双方分开居住,直至法院离婚裁判的下达。那么法院办理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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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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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内容:第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第三十六条,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第四条 设定抵押之土地使用权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及有关税费。第六条 抵押期间,已设定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由甲方占管。第十一条 乙方申请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时,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或其它当事人。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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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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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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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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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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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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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是怎样的

    内容:乡镇村企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拍卖时,抵押权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的,应当办理集体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转让手续,对此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的抵押问题是实践中的一个难题。这些规定,实际上针对的是土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受让的情形。如果抵押权实现时,该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是由本集体内部的企业或个人受让取得,则没有必要适用这种程序。那么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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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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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换证怎么办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土地使用权换证怎么办理?

    内容: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那么土地使用权换证怎么办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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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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