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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如何处理常见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赵金保律师2021.12.29171人阅读
导读:

一旦夫妻双方对如何分割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时,如何界定双方争议的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成为处理房产分割纠纷的关键。离婚时,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购买并且付清了全部房款,可以认定该财产来源于婚前。符合此规定的,该购房款属于夫或妻的个人债务。那么律师答疑:如何处理常见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旦夫妻双方对如何分割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时,如何界定双方争议的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成为处理房产分割纠纷的关键。离婚时,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购买并且付清了全部房款,可以认定该财产来源于婚前。符合此规定的,该购房款属于夫或妻的个人债务。关于律师答疑:如何处理常见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要求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一旦夫妻双方对如何分割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时,如何界定双方争议的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成为处理房产分割纠纷的关键。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的,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中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且该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购买且付清了全部房款,同时于婚前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无庸置疑。但是,如果婚前购买且付清了全部房款但婚后才取得产权证,是否影响该房产的归属呢?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书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一定是婚后财产。婚前购买并且付清了全部房款,可以认定该财产来源于婚前。而财产权益于婚前取得,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二)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出资‘铵揭”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该房产所有权归属的认定

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个人以婚前财产支付一定比例的购房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屋首付金”,婚后夫妻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此时如何认定该房屋的产权?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该房屋系婚前个人购买,房屋产权应属购买方个人所有。但是婚后共同偿还按揭款的性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争议。目前较多观点倾向于婚后共同还款,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还款行为在夫妻双方间形成债权债务,但该债权性质行为不影响物权的取得。也就是说,婚后不论以一人工资还是夫妻二人的工资共同偿还的按揭款及相应利息,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证明,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还款行为并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因此在分割房产时,该房屋应属购买方所有,但同时应向另一方支付共同偿还的按揭款及利息的一半。

(三)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如何认定房屋产权

如前所述,购房款的来源性质直接影响房屋的产权归属。一般来说,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个人婚前财产,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在所不论。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首先应明确父母出资行为属于赠予还是借贷。但不论赠予还是借贷,其标的只是购房款而非房屋,父母对子女使用购房款购买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如有充分证据证明购房款系子女向父母借贷所得,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符合此规定的,该购房款属于夫或妻的个人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没有约定或约定了共同所有,那么所购的房屋供夫妻共同生活的前提下,该购房款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赠予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page]

(四)夫妻双方共有‘有限产权 房屋的分割

“有限产权”房屋又称为福利房,通常仅出售给房屋所有单位的职工并在出售价格中折算夫妻双方的工龄。职工购买福利房后享有永久居住权、使用收益权、有限的处分权和继承权等权利,但职工并不享有完全的房屋产权,单位还拥有部分产权。夫妻双方在享受了一方的福利购房待遇后,另一方就丧失了再次购买本单位福利房的权利。离婚时如何分割这部分财产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有限产权”房屋的分割按以下原则处理:如夫妻双方对房屋分割有协议的,只要该协议未违反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单位也同意的,则按协议进行分割;如夫妻双方对房屋归属有争议,并且双方的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经双方同意,可通过竞价的方式解决;如夫妻双方既达不成协议也不愿通过竞价方式解决,此时只能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判决。分得“有限产权”房屋的一方,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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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四类最常见情况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四类最常见情况有哪些

    内容: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四类最常见情况有哪些1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以一方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该房产不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房产过户所需要的材料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那么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四类最常见情况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228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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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方式:一般应由双方协议分割使用权,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由法院判决,且法院是不会对其房屋的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的,而是会根据的实际情况来判决由哪一方当事人所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北京离婚商品房分割律师费用,北京离婚后房产纠纷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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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北京离婚商品房分割律师费用,北京离婚后房产纠纷

    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离婚案件逐渐增多。在离婚过程中,商品房的分割往往成为当事人关注的焦点。那么,北京离婚商品房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呢?本文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案例参考。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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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答疑:常见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纠纷问题解答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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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律师答疑:常见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纠纷问题解答

    内容:夫妻婚后出资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毕竟,婚前一方已通过银行将所有房款付清,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合同后就已经取得,取得房产证的结果也是婚前订立合同及付款行为所致。所以,这类情形原则上也应将房产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对此类纠纷,上海法院司法实践中遵循的也是这样的原则。因此,上海法院在实践中,区分下列情形处理: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问题。那么律师答疑:常见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纠纷问题解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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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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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律师答疑: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房产如何分割?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律师答疑: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房产如何分割?

    内容:我和前女友于2005年恋爱期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购房后不久,因为感情破裂,我们决定分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商品房作为典型的不动产,其产权适用登记公示原则。既然该房屋已经登记确认为由两位权利人共有,那么针对该房屋的分家析产问题就变成了共有财产的分割比例问题。即使一方完全出资,对于非出资方也要结合上述情况予以适当补偿。若协商不成,可交由法院酌情确定。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那么律师答疑: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房产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918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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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答疑:父母出资购买的新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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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律师答疑:父母出资购买的新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内容:年26岁的赵某,家境富裕,是一个典型的富二代。为了让女友死心塌地的嫁给自己,赵某向女友承诺会另外购置一套婚房。买房后不久,赵某便和女友登记结婚。该房的贷款则一直是由赵某的父母在偿还。但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婚前购房,一方出资而登记于对方名下,产权如何认定。首先该房不应认定为赵某的财产,产证登记是比出资更重要的因素,如前规定,只是共同出资但登记为一人的,仍认定为登记人一人财产。从房款均为赵某父母所出、所购用途为婚房以及登记为妻子这三个因素看,可以推断当事人具有共有的意愿。因此,本案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律师答疑:父母出资购买的新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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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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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答疑:购房没有出资但房产证有名字,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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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律师答疑:购房没有出资但房产证有名字,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

    内容:因为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就是说,对家庭财产,除非明确约定为按份共有,否则都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的,各共有人享有的份额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共同共有的,分割财产时有协议的按照协议,没协议的等分处理,可以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这样,分割房产时就会按照各自的出资额来确定份额并进行分割。父母的出资可以得到更好保护。那么律师答疑:购房没有出资但房产证有名字,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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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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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涉外离婚房产分割纠纷怎么处理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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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涉外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涉外离婚房产分割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但是涉外婚姻关系的终止存在其复杂性,如何认定涉外婚姻关系终止的时间,直接决定着离婚财产分割时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涉外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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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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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规定离婚债务纠纷处理,双方首先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律师答疑:子女享受产权的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律师答疑:子女享受产权的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内容:在诉讼过程中,王某同意与刘某离婚,但要求对产权登记为刘某某的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加之刘某某是未成年人.对房屋不能行使所有权,即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显然只有刘某与王某才能享有并行使所有权,因此刘某某只是名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那么律师答疑:子女享受产权的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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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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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情况下,首先可以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割。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不封,而是确认性质,共同债务,一般共同财产偿还,而个人债务,一般个人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小编介绍:离婚时夫妻房产分割的处理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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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小编介绍:离婚时夫妻房产分割的处理

    内容: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小编介绍:离婚时夫妻房产分割的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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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答疑:如何处理常见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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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律师答疑:如何处理常见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内容:一旦夫妻双方对如何分割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时,如何界定双方争议的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成为处理房产分割纠纷的关键。离婚时,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婚前购买并且付清了全部房款,可以认定该财产来源于婚前。符合此规定的,该购房款属于夫或妻的个人债务。那么律师答疑:如何处理常见的离婚房产分割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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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合法吗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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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合法吗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

    内容: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男女婚后是否在一方婚前的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是双方在自愿行为,法律并不会对这种行为进行调整,一切都是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为主。那么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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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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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纠纷原则上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该房子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依法归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类最常见情况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类最常见情况有哪些

    内容: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类最常见情况有哪些1、以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以方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产权登记在方父母名下该房产不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那么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类最常见情况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895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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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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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拆迁安置房是肖某婚前所有的房屋被拆迁后,利用开发商的拆迁补偿款,以安置优惠价购买而来,因此该安置房包含了补偿款与优惠价两层因素。补偿款是拆迁人给予原房屋所有人因房产被拆的补偿,主要包括原房屋评估总价值、装饰补偿金、搬迁补助费、搬迁奖励金等,故该补偿款是由被拆迁房屋转化而来,应属于肖某个人财产;而优惠价是对人的安置,开发商允许被拆迁人根据人口数以优惠价购买安置房,实际是一种变相的对人的补偿。由于这种补偿发生在肖某与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按照肖某婚后所计算的人口确定,故张某也作为居住人口之一属于被安置对象,该安置房也包含了张某的因素。因此,这部分优惠价的折价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纠纷如何处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纠纷如何处理

    内容: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首先将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离婚财产分割不是逃债法宝”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专门规定当事人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就财产分割的处理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离婚时无论当事人如何约定或人民法院如何判决对财产分割的处理只对夫妻内部有约束力。离婚经常发生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纠纷也成了很大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可以找律师询问。那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纠纷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31617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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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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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第9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那么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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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967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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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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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对增值的房产应该如何分割处理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离婚时对增值的房产应该如何分割处理

    内容:个人房屋婚后升值了2012年赵女士购买了一套住房同年与刘某结婚。但是后来由于感情不和经法院判决两人离婚。此时房子已经升值刘某向法院申请对房子增值部分进行分割。离婚时怎么分配?就本案的情况而言婚前购买的房屋应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通常情况下财产增值的归属应当考虑所有权归属但婚姻案件中由于双方关系特殊在判断财产增值归属问题时需要考虑当事人之间基于身份关系对于财产增值的贡献问题。本案中如果房屋价值的增加不是基于双方结婚的事实也不是由于刘某婚后对房屋的投资经营等行为而是由市场的自然变化导致那么刘某就没有权利分得房屋的婚后增值部分。那么离婚时对增值的房产应该如何分割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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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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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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