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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2022.01.03927人阅读
导读: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当地政府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当地政府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那么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当地政府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当地政府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关于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房产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计算公式为:

(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注: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当地政府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当地政府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二、产权调换

1、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

2、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

3、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

4、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5、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三、农民自建

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

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集体土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一、办理用地申请

基本工作流程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办事员理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

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征用集体土地受理: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接受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经审查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予以受理。

二、拟定征地方案

基本工作流程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各项征地方面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以下要求,根据不同情况拟定征地所需相关方案:

1、建设只占用国有农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2.建设只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3、建设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按照相关规定应由国务院批准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供地方案。

三、征地审查

基本工作流程

1、编制呈报说明书: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2、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土房管局将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及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一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3、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文件、资料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四、征地审核与批复

基本工作流程

1、征用土地的审核: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2、征用土地的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征用土地的审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

4、征用土地的批复: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发出。

五、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方案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公告的实施: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公告,该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3、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4、补偿内容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国土房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六、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基本工作流程

1、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6、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八、补偿安置的实施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用地单位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3、办理农转工手续,落实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途径,实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九、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基本工作流程

用地单位征用集体土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由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1、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房管局与用地单位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单位交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后办理土地登记。

2、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房管局向用地单位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办理土地登记。《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应当包括划拨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内容。

(责任编辑: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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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房屋的补偿方式如下:(一)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三)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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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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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集体土地征收时,“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因此,如果土地征收结束时没有进行安置补偿或者未足额补偿的,并且房屋所在地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那么最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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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的补偿标准是:集体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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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房屋补偿款多久到账

    内容:到账时间上自由,但是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那么农村房屋补偿款多久到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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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住宅房屋时,应当对承租人给予补偿。承租人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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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如果是选择货币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于耕地,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如果是商铺,还需给予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至于补偿方式,有三种:1、迁建安置,审批宅基地,同时补偿房屋重置成本;2、产权置换,就近地段最低“拆一还一”;3、货币补偿,房屋重置成本价+宅基地补偿。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划入了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可以参照周围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那么棚户区补偿用什么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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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银川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内容: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及房屋拆迁的安置补偿,适用本办法。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统一征地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组织协调。第四条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第五条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按照被征土地的区位确定。第六条农民宅基地及庄点内公共用地的补偿,按以下规定执行。第七条国家及自治区重点工程征地补偿标准,按照自治区制定的标准执行。(五)征地拆迁范围内凡不能同时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的房屋,均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拆迁补偿。那么银川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226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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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的补偿是共有财产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的补偿是共有财产吗

    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那么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的补偿是共有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3031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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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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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征收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征收补偿费=被征地亩数乘年产值×补偿倍数。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房屋征收补偿项目有哪些?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房屋征收补偿项目有哪些?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内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无论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还是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都不能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城市在发展的时候面对土地供应不足的情况就会需要征收老旧的房屋,当自己的房屋被拆迁征收的时候,被征收户是可以拿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很多被拆迁户就会关心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征收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张芸律师
    2023.07.2191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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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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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征收补偿纠纷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有六个月。在六个月的时效期间内,被征收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被征收人也可以先申请复议,再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房屋征收补偿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房屋征收补偿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内容: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那么房屋征收补偿款是否构成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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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99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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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影响因素 影响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地理位置,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房屋、土地、临时安置、补偿金等方面,为了保障拆迁民众的利益,各级政府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政策法规、补偿标准和影响因素等方面,而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补偿标准更是备受关注,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是保障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民众的重要依据,集体土地房屋的性质不同,补偿标准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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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22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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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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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

    内容: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当地政府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当地政府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那么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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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392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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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占用民房赔偿标准(国家占用房屋赔偿标准)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国家占用民房赔偿标准(国家占用房屋赔偿标准)

    内容:拆一补一&rdquo,一、拆迁安置补偿方式及标准征收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可以实行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3、被拆迁人选择部分实行产权调换、部分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货币补偿面积不得超过被拆迁住宅面积减去安置房面积的余额,且不得超过人均50平方米,5、持有合法批建手续,但在征地拆迁通告之前未建成的部分,实行产权调换时应补交该类区砖混结构住宅(一等)重置价,4、批宅基地自建补偿标准:征收集体土地住宅经批准采用批宅基地自建的,被拆迁住宅按重置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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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1243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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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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