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找律师

北京律师,专业团队, 200+云律所实力在线

解决
难题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化团队,全程跟进
一站式解决您的法律难题

直接找律师

我需要打官司

严选律师,权威专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委托
律师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处理案件类型丰富,庭审经验分析
上万案件代理,胜诉率高

直接委托律师打官司

我需要详细咨询

专案咨询服务,资深律师方案定制

付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专属维权方案
精准把控案件难点,寻求最优方法

直接付费咨询律师

我需要基础咨询

快速应答,高效服务,24小时在线

免费
咨询
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在线咨询
法律问题优质解答,及时与客户反馈

等待免费咨询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

邢颖律师2022.01.07482人阅读
导读:

《劳动法》第8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仲裁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生效裁决实施,三方联合处理劳动争议的准司法性的国家仲裁机构。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之列。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针对特定人、特定事作出的,其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也是可以肯定的,但是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仲裁机构而非行政机关,其仲裁裁决不能被认为是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劳动法》第8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仲裁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生效裁决实施,三方联合处理劳动争议的准司法性的国家仲裁机构。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之列。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针对特定人、特定事作出的,其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也是可以肯定的,但是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仲裁机构而非行政机关,其仲裁裁决不能被认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不是行政机关?其仲裁裁决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呢?

《劳动法》第8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仲裁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生效裁决实施,三方联合处理劳动争议的准司法性的国家仲裁机构。因此,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有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虽然其主任由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担任,虽然其办事机构设在劳动保障部门,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

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之列。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特定人、特定事所进行的直接对其权利义务发生影响的行为。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针对特定人、特定事作出的,其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也是可以肯定的,但是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仲裁机构而非行政机关,其仲裁裁决不能被认为是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上述分析和《行政复议法》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对李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是正确的。

在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即当事人认为行政复议不收费不妨试一试,即使不能通过复议解决问题,也不会给自己造成什么损失。在这里我们提醒大家,在申请行政复议前,一定要弄清楚您所不服的行为是否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之列。如果不弄清楚这一点,是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损失的。以本案为例,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没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是尝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提出以及复议机关的审查决定都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做保证。如果这一过程超过了15日,势必影响到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诉讼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 律师回复中...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及设立原则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及设立原则是什么?

    内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及设立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788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

    内容:《劳动法》第8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仲裁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生效裁决实施,三方联合处理劳动争议的准司法性的国家仲裁机构。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之列。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针对特定人、特定事作出的,其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也是可以肯定的,但是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仲裁机构而非行政机关,其仲裁裁决不能被认为是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748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当然可以增加赔偿了,收集相关的证据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内容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内容

    内容:根据我国现行劳动争议仲裁立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实行的是“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7条指出:"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同时,地域管辖使分工更加明确,避免了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之间因管辖范围不明确造成的互相推诿。《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仲裁的特别管辖,是以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所在地作为标准而划分管辖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0755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劳动争议?

    内容: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的各类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劳动争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1.0730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情形:(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五)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当事人应向哪一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以深圳为例)?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当事人应向哪一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以深圳为例)?

    内容:1、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深用人单位;市级党政机关、行政事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市投资、建设、商贸三大资产管理公司和深业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特区内各类企业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2、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辖区内除上述市管单位外其他用人单位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3、宝安区、龙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争议。那么当事人应向哪一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以深圳为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7477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9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本案中,李某与公司之间劳动争议纠纷,2005年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又由法院2007年依法对劳动争议纠纷进行判决,现已生效。现李某于2011年因仲裁机构的仲裁费诉至法院,已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李某虽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内容无异议,仍不得单独就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费的决定提起诉讼。另外,因为公司对裁决内容不服,诉至法院,原仲裁裁决已失去法律效力,李某不可以申请执行仲裁费。
  • 可否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可否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

    内容:一年前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至今未给我任何答复,请问我是否可以依据上述司法解释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劳动仲裁委员会?答: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年8号司法解释是关于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规定。依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第二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不是行政机关。因此,该解释不能适用于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行为,即不能以劳动仲裁委员会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可否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0772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43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劳动仲裁是行政仲裁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劳动仲裁是行政仲裁吗

    内容:劳动仲裁不是行政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那么劳动仲裁是行政仲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742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其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具体到本案,虽然汪某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签字并领取了经济补偿,但并未声明放弃差额部分,如汪某之前领到的补偿款计算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公司应予补足。在此情形下,冯某的请求应该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级别管辖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级别管辖

    内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级别管辖 仲裁的管辖是指确定各个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权限。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实行的是属地管辖原则。此外该条例第18条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规则》第8条还特别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受理。需要指出的是,接到移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不应由自己受理的,不应再向其他仲裁委员会移送,而应同有关仲裁委员会协商,协商不成的,报送共同的上级机关决定。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级别管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714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内容: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北京市仲裁机关目前的做法是,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地的话,则由管辖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没有约定的情况则不受理。但是北京市各级法院对于这种做法并不认同,他们认为,劳动争议的管辖,以方便员工仲裁为第一原则,因此,他们基于这一原则,认定劳动合同中的管辖条款,属于一种选择性的条款,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员工可以遵守,也完全可以不遵守。除了以上案件外,劳动争议发生在哪个区就由哪个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另外,对于其它情形的管辖,我们作以下说明: 1、内资企业的仲裁受理机关为企业注册地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那么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0754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劳动仲裁和其它仲裁不一样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劳动纠纷案件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劳动纠纷案件

    内容:《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了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具体为:我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或者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之间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了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按照该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如果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议不属于上述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不会受理。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劳动纠纷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0739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内容: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这是指劳动争议案件的一般地域管辖,体现就地及时处理争议的原则。因此,具体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比如有的省规定,省级仲裁委员会受理中央和省属单位,以及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市级受理市属单位以及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其他争议案件则由县级仲裁委员会受理。那么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向哪个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783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劳动争议和人事仲裁争议的区别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劳动争议和人事仲裁争议的区别

    内容: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30日。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不同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实行分级别管辖。北京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市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区县级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本区县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中央在京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案件,由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那么劳动争议和人事仲裁争议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0773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只能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只能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

    内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也规定,“ 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因此本案王某在不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只有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确认,劳动行政部门才能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只能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1238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有什么异同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有什么异同

    内容: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均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从仲裁法律程序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即意味着仲裁程序的结束。如有上述情况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不予受理。《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1条规定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有什么异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1.12.2230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内容: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二)工会的代表;(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事务时享有同等权利。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0786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100%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邢颖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真人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213位律师在线
  • 已服务23.5万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