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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竞业限制约定被滥用

段建国律师2022.01.10284人阅读
导读:

竞业限制条款被扩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曹友群说,《劳动合同法》在列举的同时,对适用竞业限制的人员作了开放式规定。那么警惕竞业限制约定被滥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竞业限制条款被扩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曹友群说,《劳动合同法》在列举的同时,对适用竞业限制的人员作了开放式规定。关于警惕竞业限制约定被滥用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核心内容:《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许多企业为了避免“商业秘密”的流失往往会在劳动合同中与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明确违约责任,把“竞业限制”当作使员工“守口如瓶”的主要手段。

有部分公司将竞业限制条款无限制使用,随意扩大竞业限制人员的范围,有的单位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搞“猫腻”,只约定劳动者单方赔偿金……律师提醒劳动者:年底年初跳槽频繁期多注意竞业限制的陷阱。

竞业限制条款被扩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上述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天津易友律师事务所的曹友群律师解释说,一般来说,竞业限制适用的人员多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与高级技术人员,这是因为他们的岗位决定了其最可能接触到企业的商业秘密。

曹友群说,《劳动合同法》在列举的同时,对适用竞业限制的人员作了开放式规定(即“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员工在入职工作之前,除劳动合同外,企业基本都会附加一份保密协议书,来限定员工的工作性质。

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将“竞业限制”无限制使用:一种是将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范围无限扩大化,将该项制度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一切职工,甚至要求一般员工也要签订保密以及竞业限制协议。有的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搞猫腻”,比如合同中只约定劳动者单方的违约金,但对用人单位应支付的补偿金却“只字不提”;或者虽约定补偿金,但并不约定支付比例或约定的支付比例过低,根本不能满足劳动者在两年竞业限制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格式合同是霸王条款

“但是这有什么办法呢,就业初期你没有议价的能力,觉得是不错的单位,很想去。”某员工表示,实际上自己不仅是普通员工,涉及不到商业秘密,而且收入也不高。

“公司通过这种方法捆绑你,你交不起赔偿金,也承受不起失业的代价,经常是我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儿,怀孕都8个多月了还经常加班。”某员工说公司有人跟自己一样想跳槽,了解到维权的复杂程度,就默默放弃了。

曹友群解释说,劳动合同中有竞业限制条款,但并不是每个员工都有义务去和单位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即使需要签订竞业限制条款,也是根据每个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作性质不同,竞业限制条款的义务也应该不同。

曹友群介绍,从代理的案件中可以看出,不少劳动者其实在“是其本人自愿签订劳动合同”这一表述上没有议价能力,“为了能在单位工作,除了签字别无选择,没有请求变更格式条款的任何权利”。

曹友群认为,“某员工遇到的公司提供的这种格式化标准化,一律带有竞业限制条款的合同可以说是霸王合同,劳动者不签,就没有就业机会。”[page]

竞业限制陷阱多

不少专家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在保护用人单位竞争优势的同时,也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权、生存权,因此竞业限制条款必须符合合理、合法、不违背公共利益等要求。

曹友群提醒劳动者,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精神必须了解清楚,警惕可能存在着的陷阱。他说,用人单位借订立劳动合同的优势地位,巧立名目,将劳动报酬中的一部分分割出来作为竞业限制补偿金,故意混淆二者的区别;有的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只约定劳动者单方的违约金,但对用人单位应支付的补偿金却只字不提,属于霸王合同;还有单位附加补偿金支付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约定补偿金,但并不约定支付比例或约定的支付比例过低,根本不能满足劳动者在两年竞业限制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还有单位随意克扣,比如和业绩、考勤、奖金等挂钩,并披上“提前支付、一次性支付”等看似合理的外衣,企图合法化;也有单位将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范围无限扩大化,将该项制度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职工,甚至要求一般员工也要签订保密以及竞业限制协议。(李贤)

知识拓展:

竞业禁止有效期

离职补偿的计算,也是部分公司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

企业应慎用竞业限制,对一些非掌握核心机密的员工,企业没必要以竞业禁止来束缚员工或以最长期限约束,这样不仅公司补偿金额增加,对被限制员工也不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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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既约定提前通知期,又约定竞业限制吗?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可以既约定提前通知期,又约定竞业限制吗?

    内容: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可以有很多种方式,提前通知期和竞业限制都是企业经常采取的方式。由于两种方式达到的目的是相同的,因此《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企业只能在提前通知期和竞业限制之间选择一种。提前通知期,期限较短,在通知期内,员工仍然是企业的雇员,容易管理。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已与企业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企业难以对员工形成实质性的控制,如果员工违反了竞业限制条款,企业只能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员工停止侵害、给予赔偿。那么可以既约定提前通知期,又约定竞业限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1032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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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可参照单位实际付给员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竞业限制的违约金应遵循保证公平合理的原则,一般可根据最终的实际损失来赔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竞业限制合同约定数额合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竞业限制合同约定数额合理

    内容:由于竞业禁止协议是以牺牲雇员的部分生存权和择业自由权为代价的一种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利益的调整方式,劳动者因不能从事自己擅长专业或所熟练的工作,收入或生活质量会不同程度降低;而用人单位会因为劳动者未参加该行业的劳动或竞争,可能现实地或潜在地从中获取相应的商业利益。从公平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合理补偿,以适当弥补劳动者由于不能从事合同约定的工作所造成的损失,这也成为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基本要件之一。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前款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那么竞业限制合同约定数额合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1046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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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 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主张竞业限制违约金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主张竞业限制违约金吗?

    内容:到了那家公司上班工作后,广告公司却以违反了合同中关于竞业限制的约定,要求我停止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并支付总收入三倍的违约金,我说停止工作可以,但必须给我竞业限制补偿金,广告公司说合同中没有约定,我没有依据提出,请问我该怎么办?那么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主张竞业限制违约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1.1062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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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约定竞业限制期不提补偿 职工连打五场官司终获支持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约定竞业限制期不提补偿 职工连打五场官司终获支持

    内容:就因为劳动合同仅约定竞业限制期限而未约定补偿费用标准及措施,两年多来,老陈与其原来所在的公司连续打了五场官司,直到近日才拿到一笔经济补偿金。由于两级法院均认为该公司的做法无过错,老陈不得不单独就经济补偿金一事再打两场官司,才把所有疑问全部解除。后因老陈反对公司新制定的销售政策,被公司解除职务。老陈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决。老陈再次提出劳动仲裁,并认为根据法院生效判决,双方所签劳动合同第36条有效,可另行协商竞业限制的补偿问题。那么约定竞业限制期不提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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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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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不合理的合同条款是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的。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生效。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竞业限制协议能拒签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竞业限制协议能拒签吗?

    内容:必须明确约定补偿金:在很多情况下,因为员工的离职给企业带来了业务或利益上的损失,因此企业会要求员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如果雇主强制员工签署竞业限制协议,那么该协议也将被认为是无效的,此时,员工可要求将竞业限制协议拿出来独立签署,有些员工可能会在就业合同中纳入竞业限制协议,并要求员工必须签署,如果雇主坚持要求员工在就业合同中签署,而不同意分开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则只能离开该公司或不签就业合同,在法庭上,员工成功证明了竞业限制协议无效,因为当时企业强迫员工签署协议,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

    孔孟廷律师
    2023.06.2522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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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双方约定竞业限制的方法:用人单位应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条款未约定经济补偿费或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费的,该条款对劳动者是否有效?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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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条款未约定经济补偿费或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费的,该条款对劳动者是否有效?

    内容: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是指承担.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这项制度的目的是保护企业的利益,但它同时限制了工人的择业自由。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也不具有约束力。同时,如果单纯限制劳动者的竞争活动,而不对劳动者提供公平、有效的对价补偿,必然会剥夺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与生存发展权,因此,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条款规定的义务,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合理的补偿费。那么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条款未约定经济补偿费或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费的,该条款对劳动者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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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078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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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自行约定竞业限制的补偿金。约定的经济补偿一般每月不低于合同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要支付违约金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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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要支付违约金

    内容:《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同时,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那么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要支付违约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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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05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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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期内没有约定经济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是否有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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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劳动合同期内没有约定经济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是否有效?

    内容:劳动合同期内的竞业限制义务是劳动者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尽的义务,其劳动合同期内的工资报酬如无特别约定应视为包含了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应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补偿。故劳动合同期内未约定补偿标准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效。那么劳动合同期内没有约定经济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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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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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协商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和缔约等重要的事项。竞业限制期间内劳动者不得到竞争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而用人单位应当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员工如何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员工如何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

    内容:员工如何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总之,具体的补偿金额应结合员工在职时的岗位、工资收入、承担竞业限制的期限、范围等因素确定补偿金标准。员工应企业的要求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自愿限制择业,员工的生活质量不应因此受到影响,这应当作为确定补偿费给付标准的基本原则。那么员工如何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1044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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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约定经济补偿金但依法约定了其他条款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双方当事人可以及时将补偿金条款补充进去。在未补充时如果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来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人员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竞业限制条款仅约定劳动者义务是否有约束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竞业限制条款仅约定劳动者义务是否有约束力

    内容: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支付竞业禁止违约金而产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某药物技术公司与刘某签订的《保密与同业禁止协议》仅约定了劳动者义务,未赋予任何权利,内容显失公平,对刘某不具有约束力,驳回了该公司要求刘某支付30万元竞业禁止违约金的请求。但该协议未约定刘某在遵守上述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的相关权利。那么竞业限制条款仅约定劳动者义务是否有约束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10104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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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后如果劳动者遵守约定的,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就业渠道减少,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或者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帮助其生活。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单方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能否变更?

    荣静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荣静月

    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能否变更?

    内容:答: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求变更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或者行业限制范围的,如果劳动者从事的劳动不可能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害,可以根据该地区或者该行业的实际情况,对竞业限制的期限或者行业限制范围予以调整。那么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能否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荣静月律师
    2021.12.3012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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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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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合同中一般不能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签订竞业限制的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约定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如何获得补偿?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约定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如何获得补偿?

    内容:与此同时,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律关于竞业限制规定的三大亮点一是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两年。三是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原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那么约定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如何获得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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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177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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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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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约定竞业限制,却没有约定补偿,这样的条款有效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约定竞业限制,却没有约定补偿,这样的条款有效吗?

    内容:第一个问题是竞业限制的补偿问题。对于某些人来说,不在同类用人单位工作意味无事可做,也意味着无钱可赚,因此竞业限制条款可能使他们断了生路。《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只要求员工负竞业限制的义务,而不肯为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平等,这一类条款将被判定为无效,员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那么约定竞业限制,却没有约定补偿,这样的条款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1.10401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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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约定在工资中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无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用人单位约定在工资中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无效

    内容:小李于2008年1月应聘到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公司与小李签订了一份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约定:小李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且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两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否则承担违约金10万元。根据小李的工资表,小李的月工资为基本工资1500元、竞业限制补偿金500元、加班工资800元和绩效工资2000元。但是按照法律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应该在职工离职后支付。离职前,包含在工资中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不具有法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性质,应当被认定为工资。而公司因未支付小李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因此,小李无需支付违约金,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也不妨碍其到任何企业工作。那么用人单位约定在工资中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无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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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042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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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惕竞业限制约定被滥用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警惕竞业限制约定被滥用

    内容:竞业限制条款被扩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曹友群说,《劳动合同法》在列举的同时,对适用竞业限制的人员作了开放式规定。那么警惕竞业限制约定被滥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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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028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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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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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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