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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不知情的债务如何处理

李孟阳律师2022.01.14149人阅读
导读: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如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一方的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也将作为评判认定该笔债务是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重要依据。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关于分居后不知情的债务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分居后不知情债务如何处理

1首先要明确债务的产生和分居是否达到两年没有具体关系。

不知情不能作为对抗债务人。债务人有权利要求夫妻双方任何人清偿。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证明对方将钱用于个人事物没有用到家庭中来这个要强硬证据最好是人证。另外对方不正当债务例如赌博等可以不负责

2另外还必须得处理一下几个问题

(1)夫妻双方对各自对外的债务是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

夫妻双方不管是在婚姻关系和睦期间还是冷战诉讼期间任何一方的对外借款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对于此双方是否有明确的书面约定“以谁的名义借款就由借款人自己偿还与她人无关。”诸如此类的约定女方(男方)完全以该协议来对抗男方(女方)作为不承担该笔债务的有效证据。

(2)如有书面约定该约定是否已经明确告知第三人?

如有书面的债务约定是不是就意味着女方(男方)一定不承担该笔债务呢?不尽然。首先关键要看男方(女方)在借款时是否已经明确告知债权人关于其夫妻之间的对债权债务分配协议的事情即是否将夫妻之间的内部协议已经告知第三人。如没有告知那么第三人依然有权向女方(男方)主张债权。女方(男方)不能以夫妻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来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

(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借款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如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一方的借款是否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也将作为评判认定该笔债务是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重要依据。如男方(女方)不能举证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家庭的共同开支也就无法让女方(男方)成为债务的承担者。本案中女方(男方)也可以证明该借款合同形成于夫妻分居阶段且该借款并未用于共同生活比如家庭生活开支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

3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根据上文的介绍即使在分居之后一方不知情的债务原则上也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的但有证据证明属于个人债务或债权人知道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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