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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分,犯罪预备认定标准

林艳英律师2022.01.18674人阅读
导读:

根据犯罪预备行为的实施方式犯罪预备可以分为准备工具的预备和制造条件的预备。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

根据犯罪预备行为的实施方式犯罪预备可以分为准备工具的预备和制造条件的预备。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关于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分,犯罪预备认定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般我们把犯罪预备理解为犯罪行为人为犯罪活动进行的准备工作而犯罪未遂则为犯罪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没有达到犯罪的事实犯罪行为没有实施成功。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在前期准备期间是有一些共同点的因此很多人分不清哪种属于犯罪预备哪种属于犯罪未遂。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分以及犯罪预备认定标准的内容。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分

1、概念不同

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特征表现为一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区别于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要标志如行为人是故意杀人其举刀或掏刀的行为便是着手。

当然行为人实施的犯罪实行行为必须已实际指向犯罪对象必须表现行为人的行为意图同时要给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的现实威胁二是犯罪未得逞即还未完成某一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全部构成要件三是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

犯罪预备是指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其特征表现为

一是行为人必须有实施某种犯罪的直接故意其目的是为了给实施犯罪创造条件

二是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了某种犯罪的预备行为如为杀人而买刀、制造炸弹等

三是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犯罪实行行为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既遂形态的主要标志

四是行为人尚未实施犯罪实行行为是由于行为人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根据犯罪预备行为的实施方式犯罪预备可以分为准备工具的预备和制造条件的预备。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如果是自认为犯罪已经不能继续而停止犯罪是未遂如果自认为犯罪还能继续但主动停止犯罪或采取有效手段阻止犯罪结果发生是中止。

二、犯罪预备认定标准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1、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

无疑这两个概念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因为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但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犯罪预备是行为人应对其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一个时间的概念有些犯罪分子可能经过犯罪预备阶段以后进入了实行的阶段并最终完成了犯罪这时应作为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而不再单独对犯罪预备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行为在准备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就应当以犯罪预备论处。

2、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例如扬言杀人等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

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示。犯意表示只是一种错误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解决。

而犯罪预备是为着手实行犯罪而制造条件对社会存在着实际威胁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明文规定预备犯应负刑事责任。总之在认定犯罪预备时正确地把它和犯意表示区别开来才能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出入人罪。

3、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还必须把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区别开来犯罪的实行行为主要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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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配他人钥匙是犯罪预备吗

    内容:犯罪预备是指直接故意犯罪的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能够引起预定危害结果的犯罪实行行为在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活动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进入实行阶段的状态。两种类型犯罪预备是故意犯罪全部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预备犯罪只是犯罪的准备工作犯罪行为事实上并未实际发生侵害行为和后果还没有产生。对此刑法认为犯罪预备也是犯罪行为应负刑事责任可以比照犯罪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止的自动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质特征也是它与预备犯、犯罪未遂区别的标志。因为尚未着手就自动放弃犯罪属于在预备过程的中止。2犯罪撤退不是犯罪中止。应当认定为犯罪预备。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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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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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

    内容:例如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人没有正当理由逃离现场的应该认定为逃逸。但之后肇事人心理发生变化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应该认定为自首。因为逃逸对社会、被害人造成的危害及对司法资源造成的浪费业已存在肇事人在逃逸时又具备逃逸的主观动机完全符合逃逸的认定标准。而之后的自首只是肇事人对前面所有行为包括交通肇事行为与逃逸行为的认知悔过并不能在主观上否定之前肇事人逃逸的故意。这些人逃离现场的主观动机具备正当目的其主观恶性相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恶性而言要小得多必须加于严格区分不宜认定为逃逸。那么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26886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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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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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

    内容:如何区分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在刑法理论界似乎已成定局而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溯及理论上的争议有悖于法治的基本精神。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那么实行阶段和实行后阶段的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在时空范围上则完全重合。(二)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点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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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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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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