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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赡养合同重视什么细节

任冰峰律师2022.01.24415人阅读
导读:

另外,若被赡养人已经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应由赡养人之间签订赡养协议。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关于签订赡养协议注意什么细节的问题,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那么签订赡养合同重视什么细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另外,若被赡养人已经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应由赡养人之间签订赡养协议。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关于签订赡养协议注意什么细节的问题,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关于签订赡养合同重视什么细节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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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子女的家庭中,为了能够让每个子女都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此时很有可能会签订一份赡养协议。而此时,需要当事人注意一些细节,不然就容易出现问题。那么签订赡养协议要注意什么细节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签订赡养协议注意什么细节

赡养协议是赡养人与被赡养人订立的协议,或者是多个赡养人相互之间为分担赡养义务而订立的协议。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赡养协议须注意以下细节:

(一)被赡养人和赡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

(二)被赡养人与赡养人之间的关系;

(三)赡养人应尽的主要义务,包括赡养费用的分担,农村老年人口粮田、自留地、承包地的耕、种、管、收,城市老年人的工资、福利及财产性收入,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和雇人照料费用以及死后丧葬费用的负担等;

(四)赡养人提供赡养费和其他物质帮助的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五)对被赡养人财产的保护措施;

(六)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违约责任;

(七)其他协议细节。若有履行协议的监督人,应在协议上签名。

(八)尤其应注意的是,协议中不得有处分被赡养人财产,或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下尽赡养义务等侵害被赡养人合法权益的违反法律的内容。另外,若被赡养人已经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应由赡养人之间签订赡养协议。

二、法定赡养费的给付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法律精神并结合审判实践,认为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

(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但能否判决赡养人按将来老年人可能生病时医疗单位出具的有效单据作为给付内容值得商榷,审判实践中如此调解或判决的不在少数,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在其无房可供老人居住老人又无自住房的,则应将合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对老人精神赡养已成为不争的法律原则,但理论界及审判实务中对能否判决精神赡养以及如果判决如何执行一直存疑。笔者认为,精神慰藉的作为义务固然难以判决执行,但对老人最基本的精神享受物化支出如有线电视、收音机、书报等费用是完全可以作为赡养费给付内容确定由义务人承担。

(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医疗等保险金的支出亦应为赡养费用。保险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为子女分担了很大的风险,非常值得提倡。

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并不是必须要以签订赡养协议为条件,但实践中为了避免有的人转空子,因此最好还是签订一份相关协议,将各自的权利义务约定清楚。关于签订赡养协议注意什么细节的问题,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漯河律师。

延伸阅读:

赡养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赡养的内容包括哪些?赡养协议怎么写?

老人赡养协议最新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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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赡养合同书要重视哪些细节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签订赡养合同书要重视哪些细节

    内容:在多子女的家庭中,为了避免一些子女不实际履职自己的赡养义务,通常情况下都会要求实际签订书面的赡养协议书。另外,若被赡养人已经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应由赡养人之间签订赡养协议。签订赡养协议书的是为了更好的对老人履行赡养义务,但要是赡养人仍旧不积极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的话,则可以到相关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承担实际的赡养义务,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原则上是不能免除赡养义务的。那么签订赡养合同书要重视哪些细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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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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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写的应划“/”或标注“空白”字样;如有修改,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对合同签署人应审查其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并收存;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联系人、签收人、结算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等,最好在合同中能写进去,即使不写,也最好有书面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签订赡养协议时需要注意的细节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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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孟阳

    签订赡养协议时需要注意的细节是什么

    内容:赡养协议须注意以下细节:被赡养人和赡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被赡养人与赡养人之间的关系;赡养人应尽的主要义务,包括赡养费用的分担,农村老年人口粮田、自留地、承包地的耕、种、管、收,城市老年人的工资、福利及财产性收入,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和雇人照料费用以及死后丧葬费用的负担等;赡养人提供赡养费和其他物质帮助的给付方式、给付时间;对被赡养人财产的保护措施;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违约责任;其他协议细节。若有履行协议的监督人,应在协议上签名。另外,若被赡养人已经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应由赡养人之间签订赡养协议。那么签订赡养协议时需要注意的细节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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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合同中的作废条款有哪些,签订离婚合同要重视哪些错误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离婚合同中的作废条款有哪些,签订离婚合同要重视哪些错误

    内容:离婚协议中的无效条款有哪些,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离婚协议中的无效条款:1、附条件的协议离婚无效离婚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依其性质属于必须即时地发生确定的效力的法律行为。如果离婚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不离家的内容,则从本质上否认了协议离婚的效力,因此,这种约定的内容具有违法性,其离婚协议无效,如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不高家,仍然同居生活的,从其行为的法律性质上来界定应为非法同居,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那么离婚合同中的作废条款有哪些,签订离婚合同要重视哪些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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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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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六十一条 代理适用范围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 签订赡养合同重视事项有哪些?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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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签订赡养合同重视事项有哪些?

    内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子女不得以此作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抗辩,但双方因解除收养关系而解除养父母关系的除外。那么签订赡养合同重视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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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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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收养合同需要重视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签订收养合同需要重视什么

    内容: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年满三十五周岁;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二)写明收养协议具体内容收养人和送养人需将双方达成的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具体内容加以明确,以保障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实践中,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常常涉及到继承、抚养问题纠纷。那么签订收养合同需要重视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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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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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夫妇债务偿还合同要重视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签订夫妇债务偿还合同要重视什么

    内容: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夫妻双方假借离婚而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无效。分夫妻双方间的债务承担和对外的债务承担两个方面。那么签订夫妇债务偿还合同要重视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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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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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合同十大注意事项有:1、不能签口头协议。租房最好是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2、在租赁期限内对房屋修葺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3、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一般是房屋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5、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6、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7、租金收取和物业管理费收取约定要明确。8、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眼。9、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10、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应承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签订离婚合同要重视哪些错误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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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签订离婚合同要重视哪些错误

    内容: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为了使财产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财产的漏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存于哪一个银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做了约定,不要忘记给付期限做约定。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为避免争议,可以在协议上约定具体的时间地点次数。那么签订离婚合同要重视哪些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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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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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写清楚每个程序办理阶段的时间点。2、买学区房特别要注意,必须在二手房买卖合同里写上:在过户前由卖方携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中心。3、在违约赔偿一栏,要求违约一方赔偿房屋总价的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三十八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第三十九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第四十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四十二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四十三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签订领养合同的时候要重视什么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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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签订领养合同的时候要重视什么

    内容: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变更监护人。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民法典》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实践中,即使是残疾人只要满足了《民法典》中的条件,那也是可以领养小孩的,只不过在领养的时候,为避免出现纠纷。那么签订领养合同的时候要重视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225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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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3)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4)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写的应划“/”或标注“空白”字样;(5)如有修改,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6)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7)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8)对合同签署人应审查其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并收存;(9)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10)在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用到的联系人、签收人、结算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等,最好在合同中能写进去,即使不写,也最好有书面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签订离婚合同有什么要求,签离婚合同书的重视事项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签订离婚合同有什么要求,签离婚合同书的重视事项

    内容:签订离婚协议要求有什么1、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签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财产问题处理。写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分割。那么签订离婚合同有什么要求,签离婚合同书的重视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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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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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和二房东签订合同时,要让二房东提供原房东同意转租的证明,如果原房东不同意转租,那么二房东是没有将房子出租的权利,和二房东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 签订离婚合同的五个重视要点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签订离婚合同的五个重视要点

    内容:签订离婚协议的五个注意要点离婚协议签订后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个方面:1、一方放弃;2、双方对财产高值低估;3、房屋产权在离婚前δ过户;4、δ追究对方的过错责任;5、对孩子的抚养费约定过高或过低;所以,为了防止离婚后出现纷争,?明-生律师建议,签订离婚协议时有“五要”:即财产分割要易操作;费要明确;约定要细化;概括性约定要规范;要坚决杜绝假离婚。此外,为了保障离婚协议能得到顺利履行,夫妻在办理之前一定要将相关的产权过户手续提前办理好,并按协议处理好钱款问题,如果有些财产不便执行,要申请财产保全。此外,子女抚养一定要明确并交接好。那么签订离婚合同的五个重视要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30656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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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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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合同的签订事项有什么需要重视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离婚合同的签订事项有什么需要重视的

    内容: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六)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二)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夫妻离婚处理的是双方人身关系方面的问题,因此一般是只能由当事人亲自处理的,但如果一方为精神病人的话,则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处理。那么离婚合同的签订事项有什么需要重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3022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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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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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赡养合同重视什么细节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签订赡养合同重视什么细节

    内容:另外,若被赡养人已经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应由赡养人之间签订赡养协议。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关于签订赡养协议注意什么细节的问题,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那么签订赡养合同重视什么细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24415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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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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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签订抱养合同有什么需要重视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当事人签订抱养合同有什么需要重视的

    内容:但其实建立的也就是一种收养关系,此时当事人会签订书面的抱养协议,以免日后出现什么问题。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那么当事人签订抱养合同有什么需要重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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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360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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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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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细节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细节

    内容:[page]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那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细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676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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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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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离婚合同时应重视什么错误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签订离婚合同时应重视什么错误

    内容:李女士咨询说,她和丈夫是大学同学,3年前,俩人结束了8年的爱情长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李女士问,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注意什么问题?离婚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而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电子邮件等。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离婚协议是一份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夫妻双方进行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是离婚协议生效的法定要件。所以,只要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生效,双方就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那么签订离婚合同时应重视什么错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1.3034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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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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