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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出现合同纠纷的,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处是的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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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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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口商品外销收入的确认包括入账时间和入账金额两方面,其确认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出口退税的所属期和退税额计算的准确性,从而对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产生重要影响。其中相关制度规定不统一,造成各企业对外销收入的确认标准不同。目前,我国对企业出口商品外销收入的入账时间规定:企业出口商品不论以何种方式报关出口,均以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的日期作为出口商品外销收入的实现时间。入账金额与自营出口相同,支付给外贸企业的代理费应作为出口产品销售费用处理,不得冲减外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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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从而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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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要约作为表达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其内容已经包含了一份可以得到履行的合同成立所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在此情况下,如果受要约人表示接受此要约,则双方达成了订立合同的合意,合同也即告成立。要约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要约也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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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但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也就是说,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的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因要约内容不全、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对要约人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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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宣传单是否属于要约邀请商场所散发的宣传单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该商场欲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其行为有别于只为了吸引顾客前来询价、商谈买卖的内容笼统、宽泛的广告,故本案商场向王某发放的宣传单在性质上应属要约。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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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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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这个时候只完成了合同订立的第一步,等对方发出承诺以后,双方针对要约认购的内容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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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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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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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交易习惯能够确定要约人关于承诺方式的意图,则承诺人也应当按照该方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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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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