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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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高龄发生车祸,委托元甲获得满意赔偿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2017年7月30日,在大兴区宝善街南海家园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客车将行人邬女士撞伤,经交警大队认定小客车承担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后,邬女士立刻被送往医院治疗。邬女士在事发时已经是八十岁的老人了,承受不住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在这起事故之前邬女士的身体很健康,因此事故,引发了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并不认可,只同意赔付5000元。无奈,邬女士求助于律师,先后找到多家律所,最终选择元甲,被我们律师的专业所打动,决定委托我们。最终,经过元甲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让邬女士拿到了非常满意的赔偿款,让邬女士和家人高兴不已,特意送来了锦旗,以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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