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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到底是怎么算的呢

来源:律总管 2022.09.06 1人阅读
导读:大家都知道,我们生孩子时,如果缴纳了生育保险,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的待遇标准究竟是怎么算的呢?

一、生育津贴到底是怎么算的呢

首先,生育津贴的享受时间标准。

根据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我们国家的法定产假只有98天。但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又规定,各省市自治区规定对按国家要求生育孩子的行为给予适当奖励。

于是各省市规定了不同的奖励假期,一些地方叫做增加产假,一些地方叫做奖励假。另外,男同志也可以享受护理假或者陪产假,各省的不同,一般是七天(山东省)、15天或者一个月。

大家注意,正常产假和奖励假期间,生育保险基金会发放生育津贴待遇。而陪产假和护理假期间,是由用人单位发放待遇。

生育津贴待遇的高低标准。

生育津贴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不用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国家统筹部分。虽然用人单位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交纳生育保险基金,说实话,跟职工没有关系。

因此生育保险基金的待遇标准,也是跟职工本人的缴费基数没有关系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就是指我们的所有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基数。

二、生产待遇主要分为哪几项

产检费用报销

此部分费用需要员工先行垫付,生产完后把单据交给单位,由单位给员工进行首保报销,产检费用每个地方上限不同,以北京为例最多可报销1400元。

生产手术费用报销

现在这部分费用直接可以由医保卡实时结算,无需单位手工报销。

生育津贴报销

生育津贴也是生产待遇得大头,这也是为什么一说生育报销就说生育津贴报销,这个还要从产假说起。

产假,顾名思义,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下面我们来看看你到底能享受多少天产假?

国家规定产产假:正常98天 难产增加15 多胞胎没增加一个婴儿加15天 剖腹产增加15天

注意:目前各省市均已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长了产假,各省产假增加的天数30-60天不等,具体产假的天数大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者查询地区计划生育条例。

举例说明:如果小李剖腹产生下一对双胞胎,那么小李得产假=98+15+15=128天

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条件一: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9个月。 条件二:分娩之月起往后连续缴费满1年 想要领取生育精贴待遇但不满足条件一的可执行条件二,两者择一即可。

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主要分为三部分:

门诊产检费(固定1400元)

住院生产费 (出院实时结算)

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满足条件一的生完宝宝两个月后由单位上报材料申请领取) (满足条件二的生产当月缴费一年后的次月,提交材料由单位上报材料领取)

手工报销材料:

1、孩子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2、诊断证明

3、生育服务单

4、产检黄色的发票

四、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参加生育保险怎么办

如果只有女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其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可享受;如果只有男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但男方可享受15天的陪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特别提醒:夫妻双方均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只能在女方所在单位申领。

办理流程

以北京为例。北京社保中心统一了生育津贴的申领过程,全套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交材料:首先要进行报表填报

登录社保网上平台(www.bjrbj.gov.cn/csibiz),通过“下载专区”-“表格下载”-“社会保险支付”-“生育保险各类表样”项下,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分娩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第三个及以上子女)原件。

2.非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如在2012年1月1日以前分娩或引、流产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若为非中文材料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一年内有效)。

注意:以上材料使用A4纸。

引、流产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使用A4纸。

第二步:去经办机构办理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后,领取《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并签字确认。

第三步:待遇发放

选择单位发放的,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应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选择银行代发的,款项于次月中旬发放到申领人个人账户。

特别提醒:此项业务可全月(工作日)办理。

五、企业未给职工上生育险怎么办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未及时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先说这么多,感谢阅读!有什么不明白的大家可以留言!欢迎关注我,了解更多HR/职场秘籍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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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包括分娩类津贴和引、流产类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pide;30天×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

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 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其中,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北京女职工生育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可另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再增加假期1-3个月。也就是女职工最少可享128天产假,最多可有7个月产假。

一、计算公式: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二、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三、生育医疗费用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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