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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只有用人单位单方面向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也就是行为人为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个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终止劳动合同。
以上这些行为人都是用人单位,在这其中:《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是易被混淆的一条。由于涉及到劳动合同续订,所以他的行为人有两个,即是劳动者又是用人单位。那如何区分呢?其实从法条上就可以区分出来。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升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维护或者提升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像这种情况行为人就是劳动者,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反知,用人单位降低或者不续签时,由于此时的行为人为用人单位,所以说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者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而且还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也要提前三日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那是不是就没有了呢?
不是的。
只不过是要在特定条件下才可以,也就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下才可以享受。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未即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根据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决定。
具体年限规定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年限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明确说明了,经济补偿金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也就是说无论是工作13年也好,还是15年,甚至更久,补偿金的最高年限都是12年。
至于工资吗?
一是指终止前十二月的平均工资,二是指劳动者所签劳动合同中标明的工资,这里还要提一下,之前有一篇《劳动合同多写一句话,公司多赔20万》的新闻,讲述的是一家公司在劳动合同里郑重写上一句”下一年工资按上一年国家GDP涨幅调整工资涨幅“,导致辞退员工时多赔偿了20万。
结束: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补偿金的最高年限为12年,即便连续工龄15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也是12年。
连续工龄15年以上,可以说一家公司的老员工了,大部分情况下应该都做到中层领导了,很多公司不会选择辞退这样老资格的员工,毕竟这样的员工对公司忠诚度比较高。在某种程度上,忠诚比能力更可贵,也许公司出于某种原因不得不辞退这样工作十五年以上的老员工。此时公司肯定是要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的。补偿金有上限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很多人以为经济补偿金的上限是12个月,其实这样的理解是有偏差的。只有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此时经济补偿金月工资标准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计算,最多支付12个月。
以北京为例,2019年月平均工资11715元,公司2020年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35145元,员工做多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为35145*12=421740元。
通过反面解释,如果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高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此时经济补偿金的年份是没有限制的。也就是说员工工作多少年,公司就要支付几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以北京为例,公司2020年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35145元,此时员工工作多少年,就要支付多少个月的工资,假设员工18岁参加工作,60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最高为1476090元。
总结: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获得的总得经济补偿金数额肯定是有限度的,不可能支付特别多的经济补偿金。不过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如果满足员工月工资高于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多支付12年,否则,员工工作多少年,就要支付多少年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在北京工作,最多可以拿到1476090元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之情形,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共标准为: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箅;不足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其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对于工薪阶层收入的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没有上限,其支付年限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时间为准。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支付年限自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开始计算。
楼主你好,连续工龄15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有上限吗?解除劳动合同以后,首先你要符合一个条件,就是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在这样的情形下,你才可以享受到经济补偿的待遇,如果是你单方面离开工作单位的,也就是是你自己主动辞职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具备享受经济补偿的待遇。
所以说必须是所在的工作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对于你来说才可以享受到经济补偿的待遇,这个经济补偿的待遇是根据你所在工作单位的一个工作年限来决定的,每工作一年可以享受到一个月的全额工资补贴的。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12个月,所以说这个上限就是12个月的全额工资补贴待遇。
除此以外。我们再享受补偿待遇的同时,是要根据你们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决定。那么这个社会平均工资如果说要高于你的实际的工资待遇,那么就要取决于社会平均工资来给予进行补偿,如果你的社会平均工资低于你实际的工资待遇,那么就要按照你本身实际的工资待遇来给你经济补偿。
对于一些职工来说,经济补偿确实存在着上限。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正常有以下几种:
(一)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无过失性辞退
(四) 经济性裁员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而经济补偿的标准,正常是和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关的。
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而经济补偿的上限,针对的是月工资水平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职工。
对于这些人,用人单位只需要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假如小李的月工资是3万元,他在公司已经工作了15年。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是6000元,那么即使小李被辞退,他能得到的经济补偿也只有6000*3*12=216000元,而不是30000*15=450000元。
看来大家分歧比较大呀,有的说有上限12个月工资,有的说没上限即可以拿到15个月或以上的工资。
到底哪一方观点正确呢?法眼扫描分析如下:
工龄在十年以上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关于无固定期限的规定是: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解除,涉嫌违法解除
违法解除的代价是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金额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法解除的后果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重要的到底有没有上限的规定来了
这一条就是《劳动合同法》第47条,该条有三款,全文如下: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一款说的是竞技场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但没有说上限是12个月的工资。
不能超过12个月的是劳动者的工资特别高,高于当地政府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这种情况下,才有12个月上限的规定。
结语
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金是没有上限的,工作多少年就补偿多少个月,除非你的工资超过了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然后按照三倍的标准进行补偿,只能补偿12个月。
连续工龄15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有上限吗?这个肯定是有上限的,最高不超过12个月,12个月就是上限。
第一,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5年工龄最高可领取12个月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除了按照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外。其余情形下都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本人在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标准,最多不超过12个月,如果本人工资高出当地社会平静工资标准三倍,按照本人工资的三倍支付;但是对于连续工龄15年以上的人员,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明确规定,连续工龄满15年或是距离法定年龄不足5年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的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第二,如果是劳动者本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
按照拉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如果是按照劳工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内容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除了三十八条之外,劳动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得不到任何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一致的,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下支付半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上,一年以下,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
第三,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二倍经济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赔偿的情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的规定,归纳起来有这么几条。一是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2倍的工资;二是应当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没有签订的,从应当签订之日起,支付劳动者2倍的工资。由于你的连续工龄已经达到15年,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5年2倍的工资进行赔偿。
总之,连续工龄15年以上,如果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给予2倍的经济赔偿,最高赔偿年限为12年;如果本人主动辞职的,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也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赔偿;如果不符合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则没有任何经济赔偿。
在企业连续工作15年以上,如果企业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和你个人协商一致,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企业的工龄每满一年计算一个月,也就是說你的补偿金应该是15个月的工资。(注意:你的工资待遇没有超过所在地区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但是如果企业方强制单方违法解除和你的劳动合同关系,那就需要支付你的是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为30个月你的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12个月的经济补偿封顶只是针对高收入群体的一种限制,这个12个月封顶不针对一般员工限制。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与经济赔偿金的标准: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赔偿(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支付的是经济赔偿金: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只要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就已经和企业形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该员工没有重大违纪的情况下,企业方是不能随意强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果企业方强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站在劳动合同法的角度就属于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企业方必须按照规定支付给员工的是经济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如果题主在这家企业连续工作超过十五年以上,并且你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男60岁)不满5年,那么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就属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方强行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建议你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诉求企业方必须恢复和你的劳动关系,不要那所谓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因为到这个年龄了,再过最多超过4年你就可以直接退休拿退休金了,拿补偿金有些不划算。(除非你离职以后还有更合适的岗位那就可以要求赔偿金)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当然如果是员工本人提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就没有任何补偿金。
综上所述:
在企业连续工作15年以上,如果企业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和你个人协商一致(高收入群体除外),经济补偿金也只能按照最多不超过15年的标准计算,也就是說补偿金最多给你15个月的工资。但是如果企业方强制单方违法解除和你的劳动合同关系,那就需要支付你的是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为30个月你的工资标准。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则是没有任何补偿。
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15年,正常前提下应该是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不是你本人犯错在先,公司没有与你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公司不能强行与你解除合同,否则按劳动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按一年赔偿2个月(前12个月的平均薪资)的标准计算。(劳动法正式实施2008/1/1,因此2008年以前的工龄可能按照一年1个月的标准赔偿)
在回答经济补偿有没有上限之前,首先要确定你是否具备法定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一、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动解除,或劳动者主动解除两种情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据第38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二,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如果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以劳动者有过错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可以证明劳动者有过错的事实,解除劳动合同的承,据也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种情况下,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劳动者自身原因,而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因自身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分两种情况
1.劳动者的,解除劳动合同,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工资按三倍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支付年限没有限制,工作满一年,既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工作15年即支付15月的经济补偿
四、要求经济补偿的注意事项?
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支付经济补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劳动者需要准备对自己有利的相关证据,整理好相关证据,在法庭进行举证质证,以确定证据的效率以及待证事实的真实性,比如说工资的数额,比如说工作年限,说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这些都直接影响到劳动者是否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得到经济补偿的数额。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很多朋友都认为经济补偿金上限只有12个月,甚至很多公司的HR也这样认为。其实这是不正确的,那么究竟经济补偿金最高能有多少呢?我们结合相关规定来说一说。
实际上我们看到《劳动合同法》上有明确写明“员工月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也就是说,只有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金才有上限。
通过这个规定可以了解到:
一、连续工龄15年以上,如果你的工资额度高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
这种情况下,最高只能补偿12个月。举个例子,你们当地上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是7000元,三倍就是21000元,而你的工资是21001元。那么你连续工作15年,也只能补偿12个月,而且补偿金的月基数上限是21000元,那么你能拿到的最高经济补偿金数额就是21000元*12个月=252000元。
二、连续工龄15年以上,如果你的工资额度低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
这时候你的经济补偿金是没有上限封顶的,也就是说你工作了15年,那么公司就要按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支付给你。如果按照上面的例子,你的工资是10000元,那么15个月的补偿金就是150000元。如果你的工资是20999元,那么你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就是20999元*15个月=314985元。
综上所述,当我们的连续工龄超过12年,并且工资额度接近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但不超过时,拿补偿金是最划算的。如果超过一点点的话,反而拿的经济补偿金不如低于低于一点点。
当然是有上限的,协商解除按照协商的数额进行补偿,如果协商不一致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需要由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每工作1年,补偿2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补偿。
但是需要注意一点的是上述的补偿标准是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就是说2008年之前的补偿标准不能照此执行,在2008年之前的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每工作1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补偿。
如果是在公司没有任何过失的情况下,员工单方面的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是很难再申请劳动仲裁拿到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有没有上限?如果有是由什么决定的?
解除合同时,经济补偿有没有上限主要是由工资水平来决定的。
界限就是:你的月工资是否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下面具体分析:
一、解除合同时,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有上限。
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按你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解除合同时,如果你的月工资没有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没有上限。
年限按照你的实际工龄计算,工资按照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工龄越长,经济补偿金就越多。
所以,经济补偿金有没有上限,主要决定于你的工资水平。
三、如果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合同,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其他的规定都与上文所述经济补偿金一样。就是经济赔偿金的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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