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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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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0:00
09-02 09:27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并不是在用人单位延迟支付工资的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5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该规定明确了加付赔偿金的条件,即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不过,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这里的经济补偿金和上面提到的赔偿金是不同概念。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实践中,只要有理有据,劳动者提出的仲裁申请就会得到支持。 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是起诉的必经程序。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您好,收集工作证、工作服、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局行政部门会协助劳动者维权的。
03-28 08:22
工地施工吊车脱钩砸到工人谁的责任工地施工过程中吊车脱钩砸到工人的,是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造成工人死亡的,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第一百三十五条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3-28 08:22
下班后兼职违反劳动法吗下班后兼职,并不会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禁止劳动者从事副业,但是否允许主要应当由你所在的用人单位规定,这也是劳动合同法授予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单位支付工资,劳动者则应在工作时间从事本职工作,而不能从事微商。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您好,在法律层面,一个月的工作日平均起来是21.75天,也就是一年的天数去掉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的工作时间。私企计算考勤的方式居然是包含双休在内的,是不合理的,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依法去申请劳动监察,就可以得以有效的解决。
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盖章是否有效有效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按手印直接和签字、盖章签订合同的方式并列成为了法定的签订合同的方式。第百零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那么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盖章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特殊劳动关系,是指现行劳动法律调整的标准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调整的民事劳务关系以外的一种用工关系,其劳动者一方在用人单位从事有偿劳动、接受管理,但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合同关系或不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特殊劳动关系的对象主要有:1、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2、企业内部退养人员;3、停薪留职人员;4、专业劳务公司输出人员;5、退休人员;6、符合前述规定的其他人员等。那么什么是特殊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1 11:47
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那么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10 05:26
包工包料没主体资格,出了事故,雇主和包工头一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那么包工不包料工伤是谁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08 19:51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那么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主要采取两种形式: 1)发包人与承包人就整个建设工程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签订总承包协议,由承包方对整个建设工程负责。2)由发包人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实行平行发包。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当事人权利义务在房屋转租合同的三方当事人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除房屋租赁合同有特别约定的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关规定;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除房屋转租合同有特别约定的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关于出租人和承租人权利义务的规定。那么房屋转租合同当事人有何权利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4 16:14
庭审过程中,向某的代理律师认为,黄某的出租行为实际上是出租工商营业执照,而出租执照的做法是违法的,因此双方所签合同是无效的,黄某不能依据无效的合同要求自己承担法律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即使双方所签合同为无效,本案所涉合同中关于责任承担的条款也是单独存在的,是属于解决合同争议的条款,不因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因此,判决向某应当向黄某全额返还代垫的税款及滞纳金。那么厂方租赁合同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3 08:43
合同签订后,上述股权质押被依法记载于某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都是债权保障的担保手段。物的担保关系中,以其特定的动产、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为主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又称物上保证人。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那么如何确定各种担保物权的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2-23 05:51
合同效力变化相应可分为以下几类: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之间转变。《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对于上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代理权人、无处分权人订立的三类效力待定合同由于当事人的追认行为或事后取得处分权,引起合同效力的改变。无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之间转变。那么合同效力动态变化研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1-23 09:12
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纠纷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合伙人未按约定出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 如果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对合伙人进行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