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风险点

2021.11.29 13: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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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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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工伤保险不以营利为保险目的 它是政府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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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你的想法没有法律依据,是不会得到劳动仲裁支持的。你们所购买的商业保险依法属于补充保险的范畴,我国劳动法律是提倡用人单位在社保之外为职工再购买补充性的商业保险的。工伤保险是法定的,不可能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替代或转移。只要是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后,费用主要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而不是公司。团体保险依法受益人只能是员工或员工亲属,不存在把保险公司理赔款“归还”公司之说,这是保险法规所约束的。如果你们购买商业团体险的目的是为了转移风险,那显然是思路出了问题。
  •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内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1.达到伤残等级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影响被保险人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待遇。那么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38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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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工伤职工受到第三方人身伤害的,如遇到机动车事故等,可以得到第三方赔付的,不可进行工伤的重复报销,如果法院认定第三方无力赔付的,则可依据法院的认定证明进行工伤的报销。2、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初一定要先行声明自己是工伤,需要进行工伤报销,并要求医院按照工伤条例中规定的药物和方法进行治疗。如医院确需使用特殊药物和治疗方法的应提前通知员工,并得到员工的许可和签字确认,方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内容: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3、拒绝治疗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1064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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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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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支付补偿金。
  •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工伤保险待遇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是怎样

    内容:4、法律问题分析: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主观: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既不是受伤日开始计算也不是诉讼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工伤认定时效从受伤之日起算,与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5、因为工伤认定引起的劳动争议,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邢颖律师
    2023.10.241045人收看
  •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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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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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赔付后是否仍需支付误工费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工伤保险赔付后是否仍需支付误工费

    内容: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申报。那么工伤保险赔付后是否仍需支付误工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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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80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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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属于一种只有用人单位承担费用的社会保险制度,因此单位就不能要求职工也承担部分工伤保险费用。《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单位只给缴纳了工伤保险怎么办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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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单位只给缴纳了工伤保险怎么办

    内容:单位只给缴工伤保险是违反劳动法。当事人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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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4923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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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应如何结算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广荣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应如何结算

    内容:2、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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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9316人收看
  • 陈凯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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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基金的代位追偿权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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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工伤保险基金的代位追偿权是什么

    内容:代位追偿权是法律赋予工伤保险基金的权利。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工伤保险基金在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后,依法取得向实际侵权责任人进行追偿的权利。个人已经从第三人或者用人单位处获得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或者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主动将先行支付金额中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部分或者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退还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向第三人或者用人单位追偿。那么工伤保险基金的代位追偿权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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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103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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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不以营利为保险目的 它是政府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
  • 跟骨粉碎性骨折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跟骨粉碎性骨折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内容:的总结和建议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发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跟骨粉碎性骨折工伤的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补助等几个方面,二、跟骨粉碎性骨折工伤能赔偿多少钱的计算方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跟骨粉碎性骨折的赔偿金额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医疗费用:包括受伤者治疗跟骨粉碎性骨折所需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跟骨粉碎性骨折工伤能赔偿多少钱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法律规定1.《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规。

    陈宗琼律师
    2023.09.12106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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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交通事故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

    内容:交通事故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若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在非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形下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自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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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9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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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请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需要看是否在工作期间导致死亡这一结果,还有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合同。
  •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延期如何申请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延期如何申请

    内容: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六、被答辩人主张按照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没有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姚平律师
    2022.03.2179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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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基金是如何构成的?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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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工伤保险基金是如何构成的?

    内容: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工伤保险费根据各行业的伤亡事故风险和职业危害程度的类别实行差别费率,并每5年调整一次。其中工伤保险费是工伤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适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以保证基金的支付能力。工伤保险基金存入银行,所得的利息收入也要纳入基金中。其他资金是指按规定征收的滞纳金、社会捐赠等资金。那么工伤保险基金是如何构成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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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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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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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报销多少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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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工伤保险报销多少

    内容: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职工因工而致伤、病、残、死亡,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工伤保险报销是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在责任范围内给予工伤事故的赔偿。那么工伤保险报销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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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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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重症监护室给报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工伤保险重症监护室给报吗

    内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前费用单位承担,认定后费用工伤保险报销。那么工伤保险重症监护室给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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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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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工伤保险怎么弄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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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单位工伤保险怎么弄

    内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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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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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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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工伤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

    内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可享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包括:误区2: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职工每个月也要按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误区4: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随时向社保局报工伤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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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135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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