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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依法直接做出判决,不是撤销裁决,要求仲裁机构重新进行仲裁。就是说,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裁决即自动失去了法律效力,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解决纠纷。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约纠纷如何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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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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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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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种意见认为,该赠与合同成立,尽管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唐老汉夫妇已把相关的产权证书交与了唐红明,唐红明已占有、使用了该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唐老汉夫妇在没有法定情形的情况下不能够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第二种意见认为,唐老汉夫妇有任意撤销权,可以撤销该赠与合同,要求唐红明退出所占房屋及房前屋后所有的山场和山场上的杂木果树,交回所持土地使用权证。因此,唐老汉夫妇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行使撤销权。那么父母能撤销赠与儿子的未过户的房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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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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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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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属于国有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限是有一定的年限的,在满期之后就会被依法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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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过错方才发现对方存在婚内出轨行为,能否要求撤销离婚协议?
内容:的约定是在吴某隐瞒自己婚内出轨事实,导致曾某对离婚原因及过错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作出,显失公平,曾某要求撤销理由正当,而根据本案已查明的事实,曾某和吴某对于夫妻感情破裂均有过错,故双方《离婚协议书》中&ldquo,曾某与吴某离婚时,基于男方(曾某)过错,在离婚协议&ldquo,离婚后,曾某发现吴某在与曾某离婚前对于其婚内出轨的情况以及离婚真实原因存在重大隐瞒,吴某提出离婚的真实原因是其已与黄某确立了恋爱关系,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第三条、第五条,重新分配共同财产,时,吴某不仅予以承认,还对相关具体事实有陈述,并称因此对曾某有歉意,故该通话录音能够证明吴某存在婚内出轨的事实,【审理结果】法院判决:撤销曾某与吴某2019年4月2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第三项、第五项。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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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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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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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那么门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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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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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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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规定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的、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停止使用土地的,村委会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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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鉴于原审上诉人蒋甲已将原争执房宅转让,他人经村委会同意在原宅基上又建成新房,原房屋已不存在的情况下,原初审法院认定赵某继承成立,并判令原审上诉人蒋甲将房屋恢复原状,集体土地使用证返还给赵某不妥,对此应予纠正,裁判夏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蒋甲将蒋某位于*村的北房两间恢复原状,集体土地使用证返还给原告赵某,一审时赵某提供夏津县公证处第079号公证书,足以证明其对争议的财产具有所有权,但二审中,蒋甲提交了夏津县公证处(2004)夏证撤字第1号撤销公证决定书,赵某再主张对争议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已无任何依据,赵某在不能证明争议的财产归其所有的情况下,主张蒋甲侵犯了其财产所有权的理由不能成立。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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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 第十二条 发包方强迫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承包方请求确认其与第三人签订的流转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发包方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请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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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主要是考虑到,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具有调解解决民间纠纷的职能。经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请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协议,并帮助和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彻底解决纠纷。双方都自愿履行的,协议顺利履行完毕后,纠纷得到彻底解决。从而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不适用《仲裁法》的规定。途径四:法院诉讼在土地流转纠纷中,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依法直接做出判决,不是撤销裁决,要求仲裁机构重新进行仲裁。那么我国的土地流转合同违约纠纷由谁受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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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又应当通过何种渠道取得成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婚后感情一般,并于婚后生有长女李倩次女李玲。由于婚前缺少了解,婚后双方常因琐事争吵。2001年4月3日原告以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与被告离婚。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自愿离婚,本院予以准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离村近的地由被告耕种,其它的部分由原告耕种。那么离婚时赠与儿女的财产约定能否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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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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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撤销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使赠与失效。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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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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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生活日益复杂化,恶意“逃废债”等不诚信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在亲属间、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隐形的、虚假的、不合理的交易转让财产行为。《民法典》确立的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是打击恶意“逃废债”的有力武器之一。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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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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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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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这块地如果在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内,如果在公司名下,每年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增加营业成本。如果该公司处于停产或土地闲置的状态,无异于是一个大包袱。那就不如转让了好,既可以甩掉包袱,又可以增加收入,多一部分流动资金。这块地如果转让给个人,你或者转到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就成为个人财产了,公司财产减少了。但要注意转让价格的公允与否:如果价格公允,公司要缴纳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个人要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契税、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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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裁判]夏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蒋新元将蒋忠元位于蒋寨村的北房两间恢复原状,集体土地使用证返还给原告赵辛英,鉴于原审上诉人蒋新元已将原争执房宅转让,他人经村委会同意在原宅基上又建成新房,原房屋已不存在的情况下,原初审法院认定赵辛英继承成立,并判令原审上诉人蒋新元将房屋恢复原状,集体土地使用证返还给赵辛英不妥,对此应予纠正,一审时赵辛英提供夏津县公证处第079号公证书,足以证明其对争议的财产具有所有权,但二审中,蒋新元提交了夏津县公证处(2004)夏证撤字第1号撤销公证决定书,赵辛英再主张对争议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已无任何依据,赵辛英在不能证明争议的财产归其所有的情况下,主张蒋新元侵犯了其财产所有权的理由不能成立。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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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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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联营企业具体筹办及经营事宜由李某全权负责,该村委会助配合。李某在诉讼中提出反诉,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村委会返还已支付的2006年红利1万元。合同双方应当相互返还财产,无过错方对过错方享受损害赔偿请求权。本案中,李某迟迟不履行工厂筹备事宜,在集体所有土地上栽种果树,并经多次催告后仍不停止违约行为,其属于根本违约行为,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那么主张受胁迫要撤销须有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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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事业单位开立基本账户或办理贷款业务须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办理国有资产登记和统计登记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其身份。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土地、房产登记事宜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那么事业单位撤销债务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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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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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原告钟xx诉被告沈阳市于洪区北陵街道xx村民委员会及第三人钟x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在没有原告任何委托的情况下,擅自将原告的土地股份买断,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被告签订的《股份制买断协议书》,并由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综上,依据依《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第48条之规定,判决如下:撤销原、被告签订的《股份制买断协议书》。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承担。那么无授权签字,被依法撤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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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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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土地赠与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吴屯乡街路村委会要求解除与被告武夷山工商局签订的《赠送土地协议书》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赠送土地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有效,双方均应严格依约履行。被告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将受赠土地中的280平方米转让与他人,并不违反《协议书》第六条之约定,因此不构成违约。本案原告的赠与不属于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此原告应当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赠与合同生效,不得随意撤销。那么赠与合同已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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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农民承包集体所有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如果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 户口 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落户到了外地,那么该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就不能享有对该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了,因此需要解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 法》第27条做了区别规定,即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按照承包方的意思,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如果承包方全家迁取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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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所以,企业可以要求政府进行产权调换,实践中有政府与企业谈不拢,最后下发了征收补偿决定,给予被征收企业一次性货币补偿,被企业以剥夺其选择补偿方式为由诉至法院,并胜诉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的案例。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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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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