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 有一位同事是在我入职之前就已经离职一个月的了 在我入职将近一年半左右 她在网上借贷 好像预留了我的手机号 多家借款机构一直再给我打电话发短信 我也联系不到她本人 我也不认识她 请问我这种情况 可以报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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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很多人都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风险的防范才是有效的方式,能够有效的避免民间借贷的纠纷,成为一件很让人头疼的事情。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依照法律的突进解决民间的借贷问题,不管结果怎样防范于未然都应该做到位,只有这样才是尽可能的减小纠纷的发生,有效的降低风险的关键所在。风险的防范可以通过很多方便表现出来,能够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进行避免。还要有所了解,对于高利贷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所以在参加民间借贷的时候一定要防范于未然。在借贷金额上也要有一定的限制,很对于借款人十足的了解,涉案的金额大小都是影响因素。那么避免借贷纠纷,借钱之前如何做好资金风险防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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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那天派出所两个警官来家里传唤卡友,说是中信银行告其信用卡诈骗,卡友没经历过如此的阵仗,所以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没问,就跟着去了派出所,路上把他的手机和兜里的其它东西全部没收,电话也不让打,催收自称是某发银行的,用手机号联系卡友,到其老家当地那边的派出所报案了,然后警察联系他的家人,卡友不在老家,要其爸妈过去处理,说他儿子诈骗什么的,卡友当时也是非常害怕,也是到处借钱,几万块还了本金清掉了,细看上面的细节,其实这很明显是催收的套路,之前在网上浏览过很多中信银行报案的催收套路,说是去银行协商直接就被派出所带走了,如果真发生到负债人自己的身上,可能你的头脑也会一片空白。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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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入职三天辞职可以,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职。那么入职三天可以直接离职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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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职补偿金标准是税前还是税后经济补偿金是税前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税前工资是指交纳个人所得税之前的总工资,即可以直接拿来套用国家税法进行计税的部分,税前工资也叫应发工资。离职补偿金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是“应得工资”。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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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否则造成的损失后果由您自己承担,造成单位损失,您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那么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入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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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公安机关已经对借款人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的,法院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原告仅凭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当一方无法完成其举证责任时,就可能承担败诉风险。同时,民间借贷中存在的“砍头息”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出借款项时预先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本金要求借款人返还。“套路贷”,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规避法院对借贷合法性的审查,利用当事人急需资金的需求,制造证据链闭环,以此获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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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形下,还可以再回去。建立劳动关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即可再次入职、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入职两天离职还可以回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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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生活中对于借钱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就是因为借款人与欠款人不了解一些事情,致使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那么李四就跟张三商量好,让张三先从银行借到钱,然后再以高于银行的利率借给李四;第二,A企业从B企业借到了钱,然后以更高的利息借给C企业,或者A企业从自己的员工那里借钱,然后再以更高的利息借给C企业;第三,明明知道借款人的钱要用于非法用途,但仍旧出借。那么民间借贷中对于借钱之前需要了解哪些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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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正常情况下,员工入职都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事项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可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想离职要咋办呢?咱们一块儿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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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公安机关已经对借款人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的,法院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原告仅凭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当一方无法完成其举证责任时,就可能承担败诉风险。同时,民间借贷中存在的“砍头息”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出借款项时预先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本金要求借款人返还。“套路贷”,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规避法院对借贷合法性的审查,利用当事人急需资金的需求,制造证据链闭环,以此获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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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首先在离职前最好能先和下家确认好入职时间,如果下家迟迟不确认,可以再重新找。那么离职后下家未让入职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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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职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公司任何的障碍。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所以,单位应当出具证明,并办理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拒绝办理以上手续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单位由此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那么无离职证明可以入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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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借贷式诈骗如何报案公民在遭遇诈骗行为时,首要的是采取自济措施挽救或避免损失,同时,要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据与有利于破案的信息,立即向公安机关的刑警队或经警队报案,请求司法救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那么借贷式诈骗如何报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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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也就是说,像上述提到的职工离职后,当月马上入职新的单位,这个月的社保应当由原单位来缴纳,《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当月发放工资的就应当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即使在职时间未满全月,单位也应当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保费,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须按规定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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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4年9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35%,5年期以上LPR为3.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即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定上限13.4%。
有粉丝问欠款怎把自己和对方调解,他其实是想自己来进行要账啊,自己要账也是有方法和策略的,我们刚刚出版了一本书啊,叫借贷15号要账攻略,你可以下单看一下,里面有很多的细节,20多种方法,我现在跟你说三种啊,也是我们比较常用的三种。要账之前的话,我们都会做一个背景调查,对方的身份信息啊,来龙去脉啊,所有的情况给他调查清楚。第二个的话就是要找他的财产线索,那怎么找,用什么样的方式找出,里面都有详细的一些介绍。第三个的话,其实我们和解谈判的一些策略,第一回合,第二回合,第三回合,我们怎么来进行应对,书里面也会有详细的介绍,所以你可以给我们发私信啊,来去获得这本书。
你知道吗?不光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原来啊,离婚也有经济补偿金。我一直相信一句话,在婚姻当中,你不是在为别人做贡献,你是在为自己的幸福投资,离婚时呢,你的投资呀,应该是得到回报。这句话呀,现在在法律上得到了支持。这次最高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片司法解释2就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负担相应的义务、投入的精力及对双方的影响,对家庭所做贡献的程度,双方离婚时经济状况以及给付方负担的能力、当地的收入水平等事实确定补偿数额。以我们之前代理的一起案件为例,我们的客户呢,是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庭义务。
对我和玉儿的责任,离婚时呢,请求丈夫给予经济补偿金,法院审理后呢,也是考虑到我们客户呀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判决对方给我们支付了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而且呀,即便是双方在签订了婚前协议的情况下,离婚经济补偿金也是可以要的,这是法律为离婚时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尤其是女方提供的经济保障,让女方对家庭的付出能有所回报。所以说法律有的时候呀,不会超出大家的认知,最好的法律呢就是情理,离婚经济补偿就是这样,这是法律与情理最好的融合。我们也为最高院的这次新的法律规定点一个大大的赞。
复婚后呢?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当然有效,离婚期间所购定的房产不会因为复婚就转变为共同财产,双方呢?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归属为另外一方了,那么再婚的话也算那个人的个人财产了。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小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