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的日期是否有效

2021.12.09 08:37:12
22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如果双方自愿,并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950 人赞同
514 人不赞同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