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违约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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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接下来由大律网的小编带你了解关于最新工程承包合同索赔案例的内容,希望给你带来帮助。本工程采用直接与xx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在6月底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那么最新工程承包合同索赔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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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一个案例中,分包商完成了钢结构工程,要求支付到期的100万美元工程款,起诉施工管理人、业主(合伙)、各个合伙人。法院认为,分包商没有说明业主是否已经破产或无力承担债务,他只是说没有得到付款。分包商指出,虽然自己知道施工管理人和业主之间的代理关系,但由于一份协议规定:“施工管理人应当支付给分包商的合同价款6,450,000美元”这一规定表明施工管理人将承担业主债务。这样,即便施工管理人是总承包商,由于他是业主的代理人,而合同又规定业主承担分包商的债务。分包商只能向业主要求承担债务,而不能向总承包商要求承担债务。那么总承包商是业主代理人,分包商是否可以向该总承包商要求支付工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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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承包商则按此限价投标报价。开工后约5个月,承包商再作核算,预计到工程结束承包商至少亏本2000万元。但业主予以否决,要求承包商按原价格全面履行合同责任。约定的期限即索赔时效期间,一般为28天。该种索赔时效,属于消灭时效的一种。那么2018年建筑工程承包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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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工程实践中,时常会出现建设单位已经进行施工,但是发包人却以各种理由拒付工程款,或进度款,那么在该情形下,承包人是否能停工呢?停工期间所造成的损失,又由谁承担?下面以最高法院的典型案例揭示同类案件的裁判规则。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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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某县一个污水处理施工项目,中标人为一家外省房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是这个《仲裁申请书》的申请人;建设单位为某县的归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的污水处理厂;关于某污水处理工程合同纠纷仲裁案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合同订立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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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裁判案例 一】(2016)最高法民终259号三天津博海缘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住总第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如合同中未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暂停施工,及相应的索赔条款,或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索赔要求,但在约定后,发包人又同意工期顺延的,法院应当认定工期顺延,据此支持承包人关于停工期间产出的停工窝工损失,【裁判案例】(2019)最高法民终1134号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裁判要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承包人有权按银行基准资金利息或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主张30天以外的利息,而不得停工、怠工,故承包人以发包人未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为由主张停工损失与约定不符不予支持。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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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优于抵押权案例案情介绍:2005年1月12日,原告蚌埠市A建筑公司与被告蚌埠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一份《建设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的区别主要是:第一,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为法定担保物权,抵押权则为意定担保物权。那么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效力优于抵押权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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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 合同发生纠纷 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法律主观: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工伤, 建设工程合同 争议的解决方式有这样的,(1)和解,2、装修合同纠纷案例合同纠纷案例:2011年12月7日,朱先生与上海某室内装潢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由装修公司对朱先生的房屋进行装修。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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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典型疑难案例之内部承包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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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结束后,要进行竣工结算,首先合同内不必说,总价承包,该多少就多少,但是在工程结算中是非常容易导致纠纷的,那最新工程结算纠纷管理案例有哪些?目前工程已基本竣工、进入工程竣工结算阶段。那么最新工程结算纠纷管理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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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近年来,随着Internet引发的数字经济革命,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在不同的生产领域内得到迅猛发展。正是由于电子商务的兴起,在承包工程领域,横向联合生产模式才有可能真正成为一种可行的生产组织模式和管理模式。电子商务彻底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经营理念,Internet成为跨越国家与地区界限的又一个商业世界。实施电子商务是实施横向联合生产模式的有效战略,美国AeroTech服务集团公司是实施电子商务战略的一个成功案例。那么电子商务在国际工程承包公司的应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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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设计变更导致价格增减另外计算。承包商则按此限价投标报价。开工后约5个月,承包商再作核算,预计到工程结束承包商至少亏本2000万元。承包商与业主商议,希望业主照顾到市场情况和承包商的实际困难,给予承包商以实际价差补偿,因为这个风险已大大超过承包商的承受能力。但业主予以否决,要求承包商按原价格全面履行合同责任。那么2021年建筑工程承包案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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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案例:建设工程被处置承包人能优先受偿工程价款吗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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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通过以上建议,双方可以更好地预防和解决中途退场工程款结算纠纷,并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与健康发展,这类案件通常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如建筑商、业主、设计师和承包商等,因此解决这类纠纷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并采取正确的合作策略来避免合作风险与争议的发生,如果没有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则可以根据实际工地的使用情况和施工进度等因素,协商确定退场费的赔偿方式,中途退场工程款结算纠纷案例故事的开始,是一家建筑公司接到了一份工程项目,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并开始了工作。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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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后乙提起诉讼要求甲支付工程款项,法院认为甲未按照约定进行验收但接收了房屋并使用,视为验收合格,判决支持乙的诉讼请求,案例: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乙对甲的房屋进行装修,四、工程承包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法律规定诚信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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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天用案例】乡镇政府拖欠277万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办?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乡镇政府拖欠工程款277万元,起诉后案件胜诉,乡镇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询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乡镇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某乡镇人民政府发包的“×××村委综合楼”工程,工程中标价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基础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0%工程款;主体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5%工程款;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总对于成功中标喜笑颜开,且对此项工程信心满满! 他想着“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应该不会出现差池,而且还能在乡镇政府面前留下一个好印象”,于是他带领施工团队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施工过程中,签证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总想象中那样顺利,乡镇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间,仅仅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判决胜诉 获得277万工程款 李总陷入了深深地焦虑之中,他曾多次尝试向乡镇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对方总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时负责人根本就不见他。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几个月,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资金紧张,运营已变得十分困难。 此时,李总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和绝望,如果再这样下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能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垮掉。 然而,尽管心中有无数的不满和愤怒,李总对乡镇政府却是敢怒不敢言,万一不小心得罪了乡镇政府,以后的企业发展甚是堪忧! 在犹豫与纠结的挣扎中,李总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向北京天用律所进行咨询,天用律所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分析后,给出了解决方案。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了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决书,判决乡镇人民政府支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万元。 多方寻找财产线索 保障执行 一审判决生效后,乡镇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决书约定还款。虽然天用律所多次与乡镇政府负责人积极沟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师积极转变办案思路,抓紧时间立执行案。好在该省份作为试点法院,效率比较高,不到半个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经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名下未发现银行存款。但是被告作为政府机构,与普通的法人主体毕竟不一样。 条条大路通罗马,天用律师积极与李总沟通,让其打探一下身边的人,尤其是与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没有相应的支付账号。 天用律师的这个方法果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最终发现了乡镇政府的两个账户,提供给法院后,冻结了其700余万元! 现被执行人已全额冻结款项,后续等待划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277万元工程款的执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办案亮点 政府作为被执行人,会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统很难发现财产线索。我们不能仅仅依靠系统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寻找财产线索,积极查找政府常用的银行账户,从而拿到执行款项。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工程款拖欠起诉材料: 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议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施工备忘录、施工日报、工长和检查员的工作日记、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 1、准确选择被告。 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选择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支付能力”。 2、证据资料必须充分。 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 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4、诉讼请求的范围。 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