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会行使什么职权?



股东大会的职权有:1、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权;2、选举权和罢免权;3、对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审议批准权;4、对各种经营方案、重大事项的决议权;5、修改公司章程等章程规定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大会的职权有:1、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权;2、选举权和罢免权;3、对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审议批准权;4、对各种经营方案、重大事项的决议权;5、修改公司章程等章程规定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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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股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有:由股东、公司之间协商进行处理,公司股权纠纷怎么处理1、法律分析:股权纠纷处理方式如下: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4、法律分析:股东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处理,具体的处理方式及流程应视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股权转让纠纷中涉及公司决议无效或撤销,当事人起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请求撤销上述决议的,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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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抵押贷款需要股东会同意。贷款期限长普通的抵押贷款,贷款期限一般1年,企业面临的还款压力较大,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0年,企业可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操作简单,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操作简单,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主要关注抵押物的价值和贷款期内的现金流,只要满足这两点条件的经营性物业均可操作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业务,企业可容易得获得银行贷款。那么公司抵押贷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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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那么公司解散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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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上所述,公司财产清偿债务的支付顺序是由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款在其中具有优先地位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本文将详细解析公司财产清偿债务的相关规定,并探讨为什么税款在支付顺序中处于优先地位,税款的优先支付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维护金融秩序和市场公平竞争,很多投资者,尤其是股东和债权人,都希望了解公司财产清偿债务的支付顺序,3、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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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什么是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刑法第403条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什么是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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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股东决议的效力是怎样的1、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法律主观: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2、法律分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到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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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擅自订立合同对公司有没有效依据我国合民法典的规定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的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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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那么公司清算前的经济纠纷是否算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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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那么收据上盖解散公司公章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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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判罪标准是,犯此罪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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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主观:企业更换法人需要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办理时需要提交 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书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托代理人 的证明》以及经过 股东会决议 或决定的证明,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什么手续:变更法人代表,根据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法律客观: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什么手续:变更法人代表,根据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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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公司在发现某职员存在滥用职权的现象时,首先需要确定滥用的行为是否已经满足了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若是已经满足的,就需要将此职权滥用的案件移交给司法机关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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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以下是收购公司的方式和流程:1. 收购方式:(1)股权收购: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来实现收购,收购公司的方式和流程收购公司是指一家公司通过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份或资产来控制或持有该公司的财产和业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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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那么公司债务融资需要开股东会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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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单位犯罪的情况,这是一种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出现的新型的非传统犯罪,有些股东可能会担心,自己持股的公司由于单位犯罪而连累自己也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对公司刑事立案股东会有刑事责任吗?下面将由大律网的小编为您解答这一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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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粉丝问,河北男孩骑行被碾压头部致死,保险公司栽培吗?这种情况首先要看责任划分,只有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才会产出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才会理赔。机动车三者险属于责任险,无责任往往不予理赔。但考虑到机动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加上大众交通意识还不太强,完全由机动车一方或者另一方承担全责也不公允。所以有交强险,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承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赔强限额内先行赔付。
交通事故导致家人死亡,家人该如何找肇事司机与保险公司赔偿?
公司变更股东五十万货款还能要吗?我给一家公司送了一批货,这个公司呢欠了我五十万块钱,但这个公司的名称和领导呢都变更了,如果说有这个货款的合同,基础的事实已经固定下来了。那现在就是你所担心的就是对方的领导和名字都已经变了。这个在法律上还是很明确的,就是公司换领导换法人,然后并不影响你的这个责任的一个承担,也就是变更之后的公司还是需要继续来承担这个债务的。那我就放心了,这个货款是很容易能够拿到钱的啊,先给对方发一份律师函,如果说对方不给的话,还是尽快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难,这个事很好解决啊。
一方婚内私自将名下所持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到经济开发区市场管理局调取公司档案查看股东会决议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