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弟弟名字购买单位房弟弟失联了如果办理房产证

2022.06.23 19: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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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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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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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2、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3、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4、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5、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6、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单位是否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单位是否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

    内容:单位是否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第四十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第四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王学瑞律师
    2022.03.2471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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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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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不可以退还,已经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会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四条 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职工车辆停放单位时丢失,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职工车辆停放单位时丢失,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内容:原告封某系被告万盛区某煤矿的职工于2007年5月27日购买了一辆大阳牌DY1505型摩托车用于上下班。2007年9月7日早晨7时许原告下班时发现其停放在被告单位的摩托车丢失当即向万盛区公安分局青年派出所报案。审判万盛法院一审认为原告为自己上下班方便将其摩托车停放在被告处但原、被告双方对该车的保管并未进行过约定因此双方未形成保管合同关系。被告对原告车辆的安全保护既无合同约定的义务也无法定义务故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封某要求被告重庆市万盛区某煤矿赔偿摩托车费5100元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判决后原告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那么职工车辆停放单位时丢失,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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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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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一切险是建设单位买还是施工单位买,工程一切险由哪个单位买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工程一切险是建设单位买还是施工单位买,工程一切险由哪个单位买

    内容: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是发包人。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绝大多数情况下,建筑工程一切险可以由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和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等购买,也就是投保人,而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一般也可以是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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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092896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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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没有交工伤保险出现工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因为法律规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购买单位购置或建造的低价房差价须交税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购买单位购置或建造的低价房差价须交税

    内容:今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对于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显然,在单位福利分房依然普遍的现实情况下,这项政策对于减少房产需求、缓和供求矛盾、平抑房产价格具有重要意义。该《通知》实施后,由于许多购房人面临巨额的个人所得税支出,消费者的房产需求会因此出现一定的回落。那么购买单位购置或建造的低价房差价须交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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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629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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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房改房的买卖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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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单位房改房的买卖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内容:单位房改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房,在市场上很常见,那么单位房改的买卖流程是什么呢?单位房产房的买卖流程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房产房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了解产权可靠性购买房改房首先要验证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当等,这可以通过房管部门查验便一目了然。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转卖。在购买前一定要注意详细了解房屋的各种情况,以及详细了解单位房改房的买卖流程。那么单位房改房的买卖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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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63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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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车后需要交些什么费用呢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购买车后需要交些什么费用呢

    内容:购买车后需要交些什么费用呢1、购置税购置税是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购置税制设置范围内相关财物的行为和财产征收的税收。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那么购买车后需要交些什么费用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2718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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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是转包,属于违法的。转包工程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不合法,转包主要有全部转包和肢解分包两种情形,不论是哪种情形,转包都是法律所禁止的。根据相关的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工程转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签订的转包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单位集资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呢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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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单位集资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呢

    内容:单位集资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呢单位的集资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房子的购房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同时房改时应该使用了双方的工龄房子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应是共同财产。单位集资房离婚如何分割。无论房产是否属于单位集资房的性质离婚房产分割是以实际发生为准的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比较复杂,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费用的产生主要来自于房产归属的一方有可能需要对未得房的一方给出一定的补偿。一方婚前支付所有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属于付款一方。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拿到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那么单位集资房离婚后如何分割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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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227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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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险必须毕业才能交。没有毕业的大学生是无法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虽然可以提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开始应该从毕业时间开始。在没有毕业之前,单位也无法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 儿子出资购买的福利房父母死后如何继承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儿子出资购买的福利房父母死后如何继承

    内容:母亲名下福利房由小儿子出资购买,其它子女有继承权吗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如果在父母生前已经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的话,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就已经被转移到这个指定的子女下面,而其他的子女是没有权利享有的,3、如果父亲将单位的福利房过户到本人的名下,那么就属于遗产的范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如果没有买下福利房的产权,那么单位的福利房就无法作为遗产被继承,本案中,即使父母没有遗嘱,房屋也应当由子女继承,父母的兄弟姐妹无继承权。

    林艳英律师
    2023.11.27292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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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婚后购买房屋算婚后财产还是婚前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婚前财产婚后购买房屋算婚后财产还是婚前

    内容:孙先生是2004年结的婚,当时的婚房是他个人出资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孙先生这两天一直在想,用婚前财产婚后购房,那么这个新房还算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吗?专家说法孙先生遇到的问题比较特殊,因为家距离工作单位太远,给生活造成了不便,选择在单位附近购房,但购房款用的却是婚前财产,那么这处房产还属于婚前财产吗?即便现在房产证上写着孙先生的名字,将来双方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上还是会认定这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那么婚前财产婚后购买房屋算婚后财产还是婚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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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1046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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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的法律后果: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用养老金购买单位房改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用养老金购买单位房改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内容:用养老金购买单位房改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改房又称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用养老金购买单位房改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1752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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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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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单位集资房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还有购买集资房的费用是否夫妻共同财产而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单位集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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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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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期间购买房屋离婚后归谁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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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同居期间购买房屋离婚后归谁

    内容:2006年张先生离婚后与王女士开始了同居生活。这时,张先生的单位有一批集资房,出售给员工,因为价格便宜,张先生就买了一套。今年5月,由于感情不和,两人协议离婚,王女士要求分割双方共有的房屋。可是张先生提出,该房屋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并且已经给了儿子,王女士没有权利要求分割。王女士则认为,购买该房屋的时候,自己出钱了,并且两人结婚时应当是补办结婚登记,理应分到一半的房产,张先生擅自将房屋赠与其子的行为应当无效。至于相关财产的性质问题,补办结婚登记的,财产自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一般先同居后登记的,相关财产则仍为双方各自婚前财产。那么同居期间购买房屋离婚后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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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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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挂靠单位是受益者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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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挂靠单位是受益者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内容:.挂靠单位是受益者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挂靠是指由个人或者个人合伙出资购买车辆但为了服从管理部门对营运车辆管理的要求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从事运输经营的活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3条规定挂靠人与被挂靠单位在诉讼中应为共同诉讼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问题的复函规定被挂靠单位从挂靠车辆运营中取得利益的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那么.挂靠单位是受益者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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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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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不交社保,单位可以同意吗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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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员工不交社保,单位可以同意吗

    内容:员工不交社保,单位可以同意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是属于强制性的,就算员工不想购买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也要为劳动者购买,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若符合,新社保机构将向原工作所在地社保机构发送同意接收函。如不符合,社保机构将会说明原因并出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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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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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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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由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由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按民法典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8243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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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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