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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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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欠条到期了多长时间失效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欠条到期了多长时间失效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那么民法典中欠条到期了多长时间失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0748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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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灌醉后签下的合同有效吗
李广荣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被灌醉后签下的合同有效吗
内容:由于租约到期,龚某想要收回房子,于某想继续在此做生意。没想到,于某将龚某灌醉,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合同让龚某签下。酒醒后的龚某认为这是不平等合同,双方产生纠纷,前后还闹了一个月。几天后,于某约龚某吃饭。饭桌上,于某不停地向龚某敬酒,把龚某灌得醉醺醺的。然后,于某便拿出自己新拟定好的租房合约,让龚某签。原来,三年前,于某与龚某签订的租约是每年3.5万元,签约三年,不可转租,若转租要付违约金,租金也要每年上涨。因此,龚某坚持要收回房子,于某拿出合约称自己是合法租房,坚持不肯把房子交还。最终,龚某和于某达成和解,并重新签订了一份比较公平的租赁条约。那么被灌醉后签下的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2021.12.2322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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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有权拒绝转岗(即与合同签订的岗位不符)法条:《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转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转岗岗,且转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转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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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已三年 没盖公章也有法律效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履行已三年 没盖公章也有法律效力
内容:无论学历、能力和年龄,小蓝做公司会计再合适不过了。昨天,小蓝向本报反映:她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五年期限,至明年5月底到期。”戴律师说:“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生效与否与合同上加盖公章有关系,但法定代表人签订同样有效。从另一层面分析,小蓝的合同上未加盖公章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在该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坚持解除合同,小蓝可以要求其依法进行经济赔偿。如果公司既不履行合同又不进行赔偿,小蓝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途径解决争议。那么合同履行已三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11846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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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超过三年怎么补救?钱还能要回来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条超过三年怎么补救?钱还能要回来吗?
内容:然而借钱人到期没有还清,条上约定的还款日期眼看着又要到期了,那么借条超过三年怎么补救?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借条上的还款日已经超过3年了,而且中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这个借条已经过诉讼时效。如果债务人可以提出借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那么法院可以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那么借条超过三年怎么补救?钱还能要回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997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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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延长到期债务的诉讼时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延长到期债务的诉讼时效
内容:一般来说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何延长到期债务的诉讼时效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时间即重新计算;如调解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履行期限届满时重新计算。此外,债务人向仲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的,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那么如何延长到期债务的诉讼时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756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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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有补偿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有补偿吗
内容: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按照你满三年的工龄支付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1、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具体上文已经有了详细的说明。那么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有补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1.1172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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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条没到期可以提前要账吗
许瑞林律师
如果欠条没到期可以提前要账吗
内容: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借钱的人欠钱不还的事情,遇到这样的事如果借款人事先写了欠条我们就可以在时效期限内找对方要账。但是如果债权人怕对方不还钱而提前去要账是否可行呢?如果发现借款人明显丧失了信誉,无偿还能力的,给予对方合理期限仍然恢复不了信誉的,可以要求提前清偿,再比如,分期还款的,如果先前一期不予还款的,通常是可以起诉要求全部归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那么如果欠条没到期可以提前要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9104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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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诉讼时效到底是两年还是三年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诉讼时效到底是两年还是三年
内容:欠款在债权到期之日就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次日,便是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之日。那么借款诉讼时效到底是两年还是三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1.12.0964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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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二房东签约一年却被原房东告知到期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与二房东签约一年却被原房东告知到期
内容:可如今徐某珊却被原房东告知,她的租房合同是假的,并要求她搬出去。房产证纠纷怎么处理与二手房东签约却被原房东告知到期“9月份我才从原房东那得知,他没有和二房东签三年合同,而且他说房子到现在已经到期,要我搬出去。“房子是三室两厅两卫的,看到价格确实挺合适,就和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房租为2万元,还交了3000元押金。记者发现,二房东与原房东的合同是复印件,租赁时间为2009年9月8日到2013年9月8日,并标明二房东在合同期内有转租权。”“现在二房东联系不到了,原房东又要求腾房子,我两万块钱的租金估计要打水漂了。”徐某珊表示,准备起诉二房东和中介,以挽回损失。那么与二房东签约一年却被原房东告知到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1.12.2721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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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什么时候到期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驾驶证什么时候到期
内容:驾驶证什么时候到期 驾驶证过期多久作废: 1、过期不到一年的,可以正常换证; 2、过期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内的,驾照注销,但可以通过考试科目一换证; 3、过期三年以上的,驾照作废无法再换证; 4、过期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可以按无证驾驶对待,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如要求换领B1照的驾驶员,每年应当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15日之内到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按时交回所在交警分局存档。那么驾驶证什么时候到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452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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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欠条到期后多长时间会失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规定欠条到期后多长时间会失效
内容:《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那么民法典规定欠条到期后多长时间会失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7156人收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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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未起诉的民间借贷,该如何讨债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三年未起诉的民间借贷,该如何讨债
内容:但是,不管有多气、多愤怒,都不是解决事情的方法,在此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三年未起诉的民间借贷,该如何讨债。三年未起诉的民间借贷,该如何讨债一、想办法让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7号文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的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那么三年未起诉的民间借贷,该如何讨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9857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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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租客不走,怎么办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到期租客不走,怎么办
内容:[导读]租赁合同到期,租客没有及时签订续约合同,如今房东欲收回店面,而租客又不愿搬走,结果房东用一把大锁锁住店面,想用这种方式将租客“请”出去。2005年12月6日,蒋老师等人与万阿姨签订了该店面的租赁合同,合同上并没有约定租赁期限,但对此后三年的租金作出了详细说明。可是今年8月份,万阿姨突然提出,从9月起租金涨到每月15000元的要求。双方要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不应采取过激的行为来处理问题。同时,余律师提醒,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都应该就一些事宜作出明确规定,尤其对于承租人来说,应该明确约定租赁期限,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租赁合同到期租客不走,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1.12.2476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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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业费吗
陈宗琼律师
物业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业费吗
内容: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需缴纳物业费用。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理由,要求业主缴费。如果业委会决议是在物业合同期满之后做出的,则需要缴纳物业合同到期日至业委会终止物业公司服务的决议公告日期之间的物业费。那么物业能在合同到期后收取物业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1.12.31102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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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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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失业金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失业金吗
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到期后,除单位提高劳动报酬或劳动条件、劳动者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单位应当以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为基础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三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失业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08468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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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办案律师的经典案例中有一大部分是我签约的,说明我还是比较靠谱的人,未来会更有信心帮助每一位来所的当事人[拳头][拳头][拳头]
周春花 568评论 -
【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
王熙 115评论 -
【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86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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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三年的离婚诉讼,终于在今年收尾前取得了圆满的结果,也终于可以开启后半程明媚且愉悦的旅程啦🌹
元甲婚姻家事 102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507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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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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